《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由四个部分组成,节选的是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阐明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研究一定的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从分析物质生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历史性质,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空谈生产一般,抹杀生产的社会历史差别,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看成一般的永恒的经济形态的错误,阐明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政治经济研究的是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关系:
(1)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是一定社会 关系中的生产而不是孤立的个人生产。
人们的经济活动首要的是从事物质生产,因而马克思指出:“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马克思研究物质生产、最重要的是研究物质生产的社会性质,因为任何个人的生产都离不开社会,总是在社会中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进行的。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却错误地认为物质生产从事就是孤立的个人生产,抹杀了物质生产的社会性质。
资产阶级自重农学派以来,都只研究资本主义的物质形式,即工具、原料等等,而撇开了生产的社会形式。因此,它们把社会的一定的历史阶段的规律,错误地认为是支配一切社会形态的、永恒的自然规律。可见,要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这种错误的体系,就必须首先研究物质生产,同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生产是一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一基本原理,也必须首先研究物质生产,把物质生产的一定社会形式,即社会生产关系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建立政治经济学的科学体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不是物而是人,这里研究的人,不是自然的人,是一定生产关系中进行物质生产的人,是代表一定生产关系的人。因为,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在离开一定生产关系而进行物质生产的人。但资产阶级经济学却撇开一定生产关系谈所谓个人生产,把但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当作出发点。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错误,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批判:
A、“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是一种虚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斯密和李嘉图把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当作出发点,其用意是想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承担者资本家说成是从来就有的,自然造成的,这如同鲁宾逊的故事一样。是一种虚构。其实对于16世纪以来就作了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预感,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预感,是为资本主义自由发展制造谬论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单个的人已摆脱了血缘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这种单个的人,在过去的历史时代,只是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这种18世纪的个人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承担者,即新兴的资产者。它是封建社会解体和新的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但资产阶级思想家却把这种个人看作是历史的起点,是“合乎自然的个人”,这样就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看成自然的永恒的生产关系了。这就暴露了他们的阶级局限性。
B、孤立于社会之外的个人生产是根本不存在的。从人类历史发展已看全部人类的生产发展史,都是人们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同自然进行斗争的历史。在原始社会个人离开集体不仅无法同自然作斗争,甚至还会被野兽吃掉,所以个人的生产是从属于一个集体的。到了18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物质生产占了统治地位,货币交换高度发展,物质生产者的一切社会联系,都要通过交换价值即货币来实现。所以交换价值成为物质生产者相互联系的媒介和使每一个物质生产者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这就充分表明,每个人的生产都离不开其他人的生产,同时每个人的产品转化为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于其他人的消费。这时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在人之外的物与物的关系了。
任何个人离开以货币为媒介的物质交换,就难以生存。这说明资本主义生活中的个人,一方面以社会分工和各自的利益而各自独立着,另一方面又以货币交换形式而相互依赖着。因此“产生这种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时代。”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得说:“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就是说,人生来就是社会的人。个人离不开社会,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因此,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分析了产生孤立个人观点的社会历史背景,指出,处在18世纪的人们有这种看法是可以理解的。这是18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流行的思潮,反映了他们在当时反对封建势力,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但到了19世纪当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懂得社会经济关系的起源和发展,不懂得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起源和历史暂时性。而用历史唯心主义的历史哲学来说明历史。他们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上帝安排的,“说什么这种观念对亚当或普罗米修斯已经是现成的,后来它就被付诸实行等等。”再没有比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蒲鲁东等人想入非非的陈词滥调更为枯燥乏味的了。
(2)资本主义生产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而不是生产一般或一般生产。
生产既然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中进行的,水平和性质不同的生产力,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结成不同的生产关系,也就自然形成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因此,马克思指出:“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人类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生产进行考察,是广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而狭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某个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生产。例如,是现代资产阶级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研究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的生产有它的共同性,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没有这些生产的共同一般要素,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如果把这些生产的共同的东西作为“生产一般”抽象出来,就可以在分析各个历史阶段的生产时避免重复。因此,这种抽象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然而,一般总是寓于个别之中,离开具体的特殊的生产,抽象的生产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强调指出,抽象生产一般是为了更好地研究和说明特殊生产,不致因为有统一而忘记本质差别。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任何生产必须具备的要素,但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这些主客观条件的情况以及它们的结合形式是完全不同的,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抽象出生产的一般要素,正是为了更好地分析、比较和研究各个历史阶段上的生产之间的本质区别,从而揭示资本主义的特殊性和历史学。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就是用空谈“生产一般”来抹杀各个不同历史阶段上的生产之间的本质差别,他们想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和谐的和永恒存在的生产方式。
例如,他们把所有历史阶段的生产,都归结为生产工具和积累的劳动,把资本主义关系说成是一种永恒的自然关系。
生产不仅是在一定的生产阶段上进行,而且也总是在一定的特殊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或制造业中进行,离开一定的特殊生产部门的一般生产是不存在的。但对特殊生产部门的研究属于工艺学的对象,而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可见,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既不是一般生产,也不是特殊的生产部门或它们的总体,而是研究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生产关系。
生产也不只是各个生产部门生产一定的物质财富的特殊生产,而是在一定社会中结成的生产关系在各个生产部门进行的生产。总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决不是象资产阶级经济学那样,只从物质形式上考察生产一般,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总体。
资产阶级经济学把生产的物质形式即一般财富看成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因而把生产的一般要素也只看作是生产过程的自然要素而忽略了这些生产一般要素结合的社会形式。这就把资本主义生产同其他各个历史阶段上的生产的本质差别抹杀了。
马克思说:“现在时髦的做法,是在经济学的开头摆上一个总论部分~就是标题为《生产》的那部分”这个总论部分应包括下面两个问题:
第一,“进行生产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即生产的主客观条件,归纳起来不过是几个十分简单的规定,经济学却大做文章,同义反复。
第二,“或多或少促进生产的条件,如亚当。斯密所说的前进的或停滞的社会状态。”斯密认为,一个国家能增加物质财富就是前进的,否则就是停滞的,马克思对这一点的肯定的。在此,马克思指出,要把亚当。斯密作为提示的具有价值的东西提到科学意义上来,就得研究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的各个时期的生产率。但这种研究就超出了研究资本主义的范围。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般的说法,答案是这样的:“一个工业民族(指资本主义国家)它的历史发展到高峰,它的生产率也就达到了高峰。”实际上,一个民族的工业高峰,是在它还不是以既得利益为要务,而是以争取利益为要务的时候。如,当时处在上升的美国,它的工业发展速度就超过开始走向衰落的英国,至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还说什么生产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越好,就越有利于生产,这又是同义反复。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生产”这个总论部分,真正要谈的并不是这一切,真正的目的在于要论证生产不同于分配,认为生产是一般,受自然规律支配,分配是特殊,可以由人们随心所欲。按他们的观点,改变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的现象,不用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只要统治阶级把分配关系调整一下就可以了。这个观点为后来的资本主义改良主义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生产说成是受永恒的自然规律所支配,把分配说成是随心所欲的观点,就是割裂了生产个分配之间的联系,以及生产决定分配的现实关系。仅从分配看,尽管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分配也决不是可以随心所欲。
既然生产有一般,分配同样可以抽出一般,如,被剥削阶级无论是奴隶、农奴或雇佣工人,都只能是得到维持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而剥削阶级总是占有被剥削阶级的剩余劳动,这种分配关系决不是由统治阶级任意决定的,而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题为“生产”这个项目下,提出了两个要点:一是所有制二是司法、警察等等对所有制的保护。
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简单答复一下。关于所有制问题: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是说所有制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马克思指出,任何生产,都是结成一定生产关系的个人对自然的占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又说所有制是生产的一个条件,是同义反复。但可笑的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提出所有制问题后,一步就跳到私有制,并把对立的形式“无所有”作为条件,在他们看来,在人类历史上要么就无所有,要出现占有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图说明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自然的,从来就有的。但历史事实说明。最初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更不存在资本主义私有制。至于说物质财富的生产在哪种所有制形式下能更好地发展的问题,不是在这里要谈的问题。
关于“对所有制的保护问题”,不过是表示: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所持有的法权关系,统治形式等等。他们不懂得封建制度的强权也是一种法权,而且这种法权又以另一种形式~警察制度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为保护新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
总之,生产总是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因而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或一定生产方式即一定生产率和生产关系统一下的生产。这就是运用唯物史观考察生产得出的重要结论。从而科学地揭示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二)论证了政治经济学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相互制约中研究生产关系。
马克思分析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辩证关系,揭露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把四个环节相互割裂或并列的错误。
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分主次地谈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特点、作用、地位而忽略了生产的决定作用。他们按所谓的“三段论法”认为生产是一般,分配和交换是特殊,消费是个别,全体由此结合在一起。这当然是一种联系,只不过是一种肤浅的联系。因为这没有揭示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掩盖了生产的社会性质,也就不可能区别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产方式。马克思系统地论证了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的一般关系。
1、生产决定消费的性质、对象和方式,消费创造生产的动力和目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归结为生产的起点,消费是终点。消费的产品是脱离社会运动的个人私事,这就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和消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对抗性矛盾的事实。马克思把生产和消费始终当作一个运动来考察,当作一个活动着的矛盾统一体来把握,认为在这一统一体中,生产和消费相互联系、制约,互为前提且相互转化,同时它们的地位也不是并列的,生产是真正的起点,是处在支配地位的要素。
(1)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
第一、生产是消费,消费就是生产。
生产就是消费,指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同时就是劳动者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的消费。这个生产过程包括主体的消费和客观的消费。主体的消费指劳动者在生产中发展着
自己的劳动能力,同时也在生产中消耗和支出这种能力。客体的消费是指在生产中机器等生产工具的摩损、燃料的消耗、原材料的消耗等等。因此物质资料的生产同时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耗等等。人们对生活资料的消费同时是人体的再生产,前者是生产的消费,后者是消费的生产。物质生产的结束是消费生产的开始,消费生产的结束是物质生产的开始。生产和消费的这种直接同一性就是荷兰资产阶级哲学家斯宾诺沙的命题:“规定即否定”,生产就包含着生产自身的否定……消费,消费就包含者消费自身的否定……生产。离开了生产自身的否定就无所谓生产的规定,离开了消费自身的否定,就无所谓消费的规定。但是提出生产的消费这个概念,只是为了把生产过程中的消费与原来意义上的消费即个人生活资料的消费加以区别。
消费就是生产是指个人对生活资料的消费同时就是人体的生产过程,吃喝是人的一种消费形式,这种消费就是为了生产自己的身体。
人除了吃喝还需要穿住用等多种消费形式,这就是消费的生产。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却把人体的生产说成是第二种生产即人体的生产,是靠消灭第一种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所生产出来的消费品引起的。在第一种生产中,劳动者支出的脑力和体力凝结在产品之中即生产中物化。在第二种生产中,劳动者消费了生活资料,再生产了劳动者自身即劳动者所创造的人物化。因此这种消费的生产,是与物质资料的生产根本不同的。生产就是消费,消费就是生产,这种生产和消费的直接同一性,并不排斥这二者是两个东西。
第二,生产和消费互为条件,互相依存。
生产和消费不仅相互直接就是对方,而且互为前提,相互依存。生产为消费创造出对象,使消费成为可能,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消费也影响着生产,因为消费为产品创造了消费者,没有消费者消费产品它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因而也就不成其为产品。产品只有在消费者消费它时才算最后完成。因此从生产和消费的关系看,“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这样,生产就没有目的。
第三,生产和消费各自生产着对方。
消费从两个方面生产着生产,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成为现实的产品。衣服只有穿在人的身上才成为现实的衣服,房屋只有在有人居住才成为现实的房屋。因此,产品与单纯的自然物如野生果实不同,产品只有在消费时,才成为产品,消费在把产品消灭时,才使产品最后完成,因此产品之所以是产品,并不因为它是凝结了人的劳动,而只是因为它是作为消费者的消费对象。
消费创造出观念上的生产对象,消费把产品消灭后,有会提出新的消费要求,除了创造出生产观念上的内在动机。这是生产的动力和前提条件。离开消费,生产就失去意义,就没有发展的动力。
生产从三个方面创造消费:(1)生产为消费提供材料、对象。没有生产出可消费的产品,也就不成其为消费。(2)生产创造出消费的方式,生产为消费提供各种不同的消费品,也就给消费规定了不同的方式和性质。各种不同的消费方式,都是由生产决定的。(3)生产创造出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消费者。生产不仅为消费者生产出消费对象,即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消费对象生产出消费者,即为对象生产主体。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需要,是在消费中不断认识的。“艺术对象创造从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前提产品也都是这样。”
总之,以上的分析表明,生产的结果一方面创造出消费的对象,同时也创造出具有一定消费能力按一定消费方式进行消费的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转化为消费,反之消费也转化为生产。因为实现消费就是生产的最后完成,而且在消费中使需要作为生产的内在动力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生产者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推动生产的不断完善。
第四,对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的概括。
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直接的同一性:生产是消费或叫生产的消费;消费是生产或叫消费的生产。资产阶级经济学把二者都叫生产的消费,它们认为无论生产的消费,还是消费的生产都是资本家为生产而支出的,在他们看来,这都是生产的消费。(2)互为前提、互为依存。生产表现为消费的手段,消费表现为生产的手段;双方都以对方存在为条件,有了生产的产品,才会有产品的消费,反之,有消费,才会有生产。它们之间缺一不可。但又存在着矛盾,生产和消费总是表现为一个行为的两个要素,而不是合二为一,各自处于对方之外,形成一个对立的运动,通过运动彼此发生关系。(3)互相创造对方或互相转化。生产和消费在互相制约中存在着互相转化。
当产品生产出来也就创造了消费对象,当现有产品消费结束,也就创造了重新进行生产的要求。生产转化为消费,消费又转化为生产。由于生产不断地连续进行,就会使生产者的素质不断趋于完善。所以“消费不仅使产品成为产品的最后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最后行为。”这里所说的产品和消费互相转化的同一性,在经济学中常常用社会供求关系,产品的品种同消费者需要的关系,新产品用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的关系来说明。
第五,生产和消费的矛盾。
资产阶级经济学把生产和消费等同起来,把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绝对化,看不到二者之间的矛盾,看不到生产决定消费的关系。
首先,他们把生产和消费等同起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萨伊认为:就一个民族来说,它的生产也就是它的消费,就人类一般来说,也是这样。这种观点连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也认为是错误的。俄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施托尔布指出,就一个民族或社会来说,不能把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都消费掉,为了维持再生产,必须从产品中扣除以补充下一次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等等。
其次,从方法上看,把社会当作一个单独的主体即单个的一个人来考察,也是主观唯心主义的。
马克思强调指出,即使抽掉一定的生产关系,把生产和消费统一在同一个人身上或作为许多单个人的活动来考察,它们也总是表现为一个行为的两个要素,而不是合二为一。在这个过程中第一,生产是实际的起点,生产为消费提供产品,然后才有消费。第二生产活动是现实的起点。过程总是从生产开始,而消费表现为生产要素。
从社会关系看,生产者不一定能消费自己的产品,产品一旦完成,生产者对产品的关系就是一种不依他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生产关系,即是一种外在的关系。产品要回到生产者手中,这取决于生产者和其他个人的关系。对生产者来说,他是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的,因此,他不能直接获得自己生产的产品。在产品和消费之间插进了分配。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不同的分配关系,从而决定着不同的消费关系,可见,无论是把消费仅仅归结为生产的终点或是宣扬生产就等于消费,都是抽掉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否定由这种关系决定的生产和消费的现实矛盾。
(三)、生产决定分配。批判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的分配理论。
1、生产的结构决定分配的结构。
生产决定分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理。马克思指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成说也是如此。”生产决定分配,不仅决定产品分配对象,而且决定产品分配的形成。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中,在分配上谈地租、工资、利息和利润,在生产上谈土地、劳动和资本。在这里许多东西都提出了两次。(1)在生产上,被当作生产要素。(2)在分配上,当作收入源泉,当作带来利息和利润的东西。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生产看作一般,因此,资本、土地、劳动被列为生产三要素。萨伊认为资本主义的分配就是以生产三要素为前提。三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土地带来地租,劳动带来工资,资本带来利润和利息。这样以来,整个资产阶级瓜分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关系,被完全掩盖起来了,工资、地租、利息也成了永恒的范畴。
但是资本不是物,生产资料本身也不是资本。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物化。资本家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工资、利润、利息和地租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分配上的具体表现。
如果把利息和利润用作积累,因而又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来说,本身也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如果把利息和利润作为分配形成,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前提的,“是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的”利润和利息是产业资本家和借贷资本家分割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工资作为产品的分配形式,是以工人在生产中作为雇佣劳动为前提的。资本主义工资的实质是劳动力价值转化形式。
资本主义地租的前提是大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的占有,分割农业资本家无偿占有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形式。
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人们的互相关系或人以何种身份参与生产,就相应地决定分配,即生产决定分配。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必然以工资形式参与产品的分配。可见,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就对象来说,必须有产品才有产品的分配,就形式说,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决定产品的分配形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抽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抽象地谈生产条件和分配的形式,不能反映现实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责备象李嘉图并未忽略分配,他把分配规定为经济学的对象,所以李嘉图比那些把生产看作一般、把分配看作特殊的庸俗经济学家要高明得多。
2、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
第一,不是分配先于生产,而是生产决定分配。
就单个人来说,他自身在生产中如何“分配”即他在社会生产中处于什么地位,这不决定于他自己的意志,而是由社会决定的,这种分配表现为一种社会规律。先确定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然后才进行生产,似乎是分配先于生产。其实不然,这种分配本身是以资本家和大土地所有者先占有了资本和土地为前提条件的,而这个个人一生下来就没有任何生产资料,被社会分配他专作雇佣劳动。就是说,这种分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结果。所以生产主观条件的分配属于生产本身,根本没有离开生产的分配,更不存在分配先于生产,而只能是生产决定分配。
就整个社会来看,似乎也存在分配先于生产的现象。如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些征服民族在征服者之间分配土地,由此决定生产的一定形式,或者将被征服者当作奴隶,使奴隶劳动成为生产的基础等,这些都是由当时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生产条件的分配。
有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者认为,分配只是产品的分配,分配似乎离开生产,与生产没什么联系,但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已经有了生产工具的分配,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前者是生产的客观条件的分配,后者是生产的主观条件的分配。产品的分配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在考察生产时把生产条件的分配撇开,生产就成为空洞的抽象。反过来说,有了构成生产的生产条件的分配,产品的分配也就确定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李嘉图也看到了产品的分配与生产条件的分配之间的关系,因此,他本来是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却把确定为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在这里,再一次显示了那些把生产说成是永恒的自然规律,把分配说成是由人主观意志决定的观点,是荒诞的。
说生产条件的分配与生产有什么关系,这显然是生产本身内部的问题。如果有人认为,既然在生产之前必须有生产工具的一定分配为条件,至少从这个意义上看,分配总是先于生产的。那么就应该答复他,生产工具的分配是生产的前提条件,这是构成生产的要素,是生产本身内部问题。这些生产要素最初可能从大自然中获取的生产工具等不断地进行改进,它们就从自然发生的东西变成历史的东西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生产资料的不断改变而改变生产工具的分配,从而也改变了产品的分配。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出现,既是资本主义商业和工业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工业在农业上应用的结果。由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才出现了资本主义大农业,也就出现了资本主义大土地所有制,同时,现代工业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也就相应地要有大土地所有制这种生产资料。
第二,生产方式决定生产条件的分配。
首先生产方式决定的一般历史运动,决定新出现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如,13世纪从事畜牧业的蒙古人,把俄罗斯弄成一片荒凉,把田地变成草原,以适合他们畜牧业生产的需求。又如,日耳曼民族一直是用农奴耕作,过的是乡村的孤独生活,当他们把西罗马帝国征服后,摧毁了西罗马原有的奴隶制生产关系,把土地分封给其民族首领和亲兵,然后征收赋税,西罗马帝国各地非常容易地服从了这种剥削制度。因为那里由封建所有制关系代替了旧的农业关系。
其次,法律对生产条件分配的作用。
法律对生产起保护作用,但不起决定作用。如果说法律可以使一种生产资料(如:土地,归属于一个家庭或归属于大土地所有者),但这种规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否有效,主要不是由法律本身决定,而在于法律的规定是不是适合于当时的生产方式。当生产方式需要大土地所有权与之相适应时,土地所有权又会集中起来,总之法律对生产资料的分配起保护作用但不起决定作用。
(四)、生产和交换的关系,生产决定交换和流通。
1、交换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看到流通中的商品交换。但流通只是交换的一个要素,是交换的一种方式,不是交换的全部内容,如果把生产和交换作为一个活动总体来考察,交换的外延就要大得多,既包括流通中的交换,也包括生产中的交换,既指物化劳动的交换,也指活劳动的交换。交换从再生产四个环节中看,它只是生产和由生产决定的分配同消费之间的起媒介作用的一个中间环节,而消费本身又表现为生产的一个要素,因此交换当然也就作为生产的一个要素包含在生产之内。
2、交换属于生产,交换决定生产。
属于生产活动的劳动交换,例如,为生产某种产品在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进行的分工和协作,这是生产过程中人们的活动和能力的交换,没有这种交换就没有生产。这种交换直接属于生产,本质上属于生产。
包含在生产之中的产品交换,例如,同一企业内部或不同企业之间,为创造供直接消费的最终产品,而进行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交换,就是生产中的产品交换。
所谓企业家之间的交换,如果从社会生产的总过程来考察,企业家间的商品交换虽然是在流通中进行,但流通是生产的一个条件,所以从它的组织方面看,既完全决定于生产,而且本身也是生产活动,直接为了消费而进行的交换,指企业家与消费者个人之间的交换。从表面上看,似乎与生产无关,但实际上也是由生产决定的。因为:(1)没有社会分工就没有交换,而分工又是生产发展的结果。(2)交换的性质是由生产的性质决定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决定私人之间的交换,也就是私人交换以私人生产为前提。(3)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
总之,通过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在这个统一体中,四个环节也不是并列的,其中生产起支配或决定作用,生产不仅支配着自身,也支配着分配、交换和消费。在整个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四个环节总是从生产开始,没有生产,就没有交换和消费。交换和消费不起支配作用,这是自明之理。作为消费品的分配,也不起分配作用,若作为生产条件的分配,这种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要素,它属于生产本身,没有这种生产要素的分配,就不成其为生产。
因此,“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在一定条件下,消费、分配。交换也对生产起反作用。当交换范围扩大时,生产规模也会随之增大。生产分工也就更细。随着分配的变动,如,资本的集中、城乡人口的不同分配等等,生产也会随之变动。
最后,如消费发生变化,也会决定生产的变化。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这同每一个有机整体中的各个因素之间相互发生作用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