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 1.1 1第1章 绪论
  • 2 第二章  2第2章   药事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 2.1 2第2章   药事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1
    • 2.2 2第2章   药事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2
  • 3 3第11章 药品标识物、价格及广告管理
    • 3.1 3第11章 药品标识物、价格及广告管理-1
    • 3.2 3第11章 药品标识物、价格及广告管理-2
  • 4 4第3章 药师与执业药师
    • 4.1 第3章 药师和执业药师-1
    • 4.2 第3章 药师和执业药师-2
    • 4.3 第3章 药师和执业药师-3
  • 5 第8章  药品经营管理
    • 5.1 第8章  药品经营管理-1
    • 5.2 第8章  药品经营管理-2
    • 5.3 第8章  药品经营管理-3
    • 5.4 第8章  药品经营管理-4
  • 6 第4章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 6.1 第4章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1
    • 6.2 第4章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2
  • 7 第5章   药品管理
    • 7.1 第5章   药品管理-1
    • 7.2 第5章   药品管理-2
    • 7.3 第5章   药品管理-3
    • 7.4 第5章   药品管理-4
  • 8 实训 一
    • 8.1 实训一  区分药品与非药品;案例分析
  • 9 第6章 药品注册管理
    • 9.1 第6章 药品注册管理-1
    • 9.2 第6章 药品注册管理-2
  • 10 第7章 药品生产管理
    • 10.1 第7章 药品生产管理-1
    • 10.2 第7章 药品生产管理-2
    • 10.3 第7章 药品生产管理-3
  • 11 实训二
    • 11.1 实训二  参观通过GSP认证的医药企业(视频)
  • 12 第9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 12.1 第9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1
    • 12.2 第9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2
    • 12.3 第9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3
  • 13 11第10 章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 13.1 11第10 章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1
    • 13.2 11第10 章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2
  • 14 12第12章 中药管理
    • 14.1 12第12章 中药管理
  • 15 实训三
    • 15.1 实训三  参观模拟药房熟悉GSP(视频)
  • 16 药品管理法(全文)
    • 16.1 《药品管理法》
  • 17 课程标准
    • 17.1 课程标准
  • 18 图片资源
    • 18.1 医药企业
实训一  区分药品与非药品;案例分析

实训一  区分药品与非药品;案例分析

【实训目的】

1.掌握药品的标识;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别。

2.掌握《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能根据《药品管理法》辨析药事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并能做出正确处理。

【实训步骤】

1.通过实物介绍常用药品的标识、商品名称、说明书的内容。

2.辨析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标识、说明书的区别。

3.运用《药品管理法》知识,分析药事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实训结果】

1.查询一个药品和医疗器械(或保健品),把说明书上的主要项目,写在实验报告上;(自己查询!!)

2.每组写一个案例分析(包括案例内容和解答),写在实验报告上;

【思考题】

    简述药品管理法的目的意义。

 



案例分析

1.【案情简介】

××省××市××局发布的××县特大制贩假药案日前告一段落。××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经市、县两级人大部门许可被批捕。2013年1月5日,××市××局接举报,称在××县××镇××村原村委会院内有一个制售假药的窝点。6日下午,执法人员对该地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无任何标识的“药品”36200瓶、空心胶囊152件、设备5台,当场抓获高××、王××等十几人。经查实,查获“药品”皆为假药,该窝点负责人为高××、王××等,此外,该村村长、××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刘××也参与本案。目前,此案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试分析,在这一案例中,接获举报并进行突击检查的××局全称应是什么?对于查获“药品”的检验工作应由什么部门具体承担?其检验工作应属于哪种类型?根据你所学知识判断,高××、王××等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2.【案情简介】

“泰元胶囊”销售案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15日上午8点半至9点,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书剑苑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经发现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卖“药”,并现场销售了两天,出售了500盒,获得违法所得80000.00元。

   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如何处罚?

3.【案情简介】

   2012年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某在自己开的个体诊所里私自配置制剂,执法人员遂对其个体诊所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李某的个体诊所是合法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私自配制制剂“止痛丸”30瓶,已经使用20瓶,每瓶售价40元。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正确吗?为什么?

4.【案情简介】

   某药品生产企业2010年6月生产了一批板蓝根颗粒,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该药品的标签、说明说、包装上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批准。但是代表商李某为了促销,要求企业改变板蓝根颗粒的包装,将原来的瓶装改成袋装,并重新设计了药品的包装盒。该公司用此包装盒共包装了800箱板蓝根颗粒。后来,该行为被某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分别给予该公司和李某处罚。

 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