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50-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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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50-1977)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尽管存在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但并没有国有资产及其管理体制的概念。当时国有企业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国营企业”,即这些资产是国家代表全国人民拥有所有权,并直接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当时并没有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基本上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同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国有资产由各级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大中型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央与省级政府。
例如:石油部、电力部、纺织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