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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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准则
一、政企分开(规范的是政府部门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
政企分开的准则,是指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社会管理职能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职能相分离。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参与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的管理。政府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政策工具,间接调控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
企业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其基本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