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学基础

李宏权

目录

  • 1 第一章 透视学基础理论
    • 1.1 第一节 透视
    • 1.2 第二节 透视学发展史
    • 1.3 第三节 两大透视体系与现代艺术
    • 1.4 第四节 透视与投影
    • 1.5 第五节 透视关系与原理
    • 1.6 第六节 透视中直线与面的变化规律
    • 1.7 第七节 透视图中的构图要素与要点
  • 2 第二章 平行透视
    • 2.1 第一节 平行透视的概念
    • 2.2 第二节 平行透视的透视规律
    • 2.3 第三节 平行透视画面线法制图
    • 2.4 第四节 平行透视距点法制图
    • 2.5 第五节 画面线法和距点法的实战练习
  • 3 第三章 成角透视
    • 3.1 第一节 成角透视的概念
    • 3.2 第二节 成角透视的透视规律
    • 3.3 第三节 成角透视画面线法制图
    • 3.4 第四节 成角透视余点法制图
    • 3.5 第五节 画面线法和余点法的实战练习
  • 4 第四章 倾斜透视
    • 4.1 第一节 倾斜透视的概念
    • 4.2 第二节 倾斜透视的透视规律
    • 4.3 第三节 倾斜透视矩形画法
    • 4.4 第四节 倾斜透视的实战练习
  • 5 第五章 规则曲线透视
    • 5.1 第一节 曲线透视的概念
    • 5.2 第二节 规则曲线透视的透视规律
    • 5.3 第三节 规则曲线透视的画法
  • 6 第六章 阴影透视
    • 6.1 第一节 阴影透视的概念
    • 6.2 第二节 日光阴影透视
    • 6.3 第三节 灯光阴影透视
    • 6.4 第四节 反影透视
  • 7 第七章 人体的骨骼与肌肉
    • 7.1 第一节 学习人体的骨骼与肌肉的意义
    • 7.2 第二节 人体的骨骼与肌肉概述
    • 7.3 第三节 头部的骨骼与肌肉
    • 7.4 第四节 上肢的骨骼与肌肉
    • 7.5 第五节 下肢的骨骼与肌肉
    • 7.6 第六节 躯干的骨骼与肌肉
  • 8 第八章 人物形体结构与运动规律
    • 8.1 第一节 人体造型基础-人体比例
    • 8.2 第二节 人体形体结构的分解与组合
    • 8.3 第三节 人体造型基础-人体运动规律
    • 8.4 第四节 人体造型基础-人体透视
    • 8.5 第五节 人体造型基础-人体体型的差别
  • 9 第九章 人物高度定位
    • 9.1 第一节 透视缩尺法
    • 9.2 第二节 透视视高法
  • 10 第十章 综合练习
    • 10.1 第一题
    • 10.2 第二题
    • 10.3 第三题
    • 10.4 第四题
    • 10.5 第五题
    • 10.6 第六题
    • 10.7 第七题
    • 10.8 第八题
    • 10.9 第九题
    • 10.10 第十题
    • 10.11 第十一题
    • 10.12 第十二题
    • 10.13 第十三题
    • 10.14 第十四题
    • 10.15 第十五题
    • 10.16 第十六题
    • 10.17 第十七题
    • 10.18 第十八题
    • 10.19 第十九题
    • 10.20 第二十题
    • 10.21 第二十一题
    • 10.22 第二十二题
    • 10.23 第二十三题
    • 10.24 第二十四题
  • 11 课程相关资源
    • 11.1 各章节部分习题微课
    • 11.2 PPT资源
    • 11.3 教案资源
    • 11.4 课程标准
第一节 透视缩尺法

9.1 第一节 透视缩尺法

等大的物体,距离近的看上去大,距离远的看上去小。要画出物体“近大远小”的透视变化,关键在于定出物体的透视高度。定出透视高度,就不难定出它的宽度,也就能画出物体透视的大小。自物体顶端向物体放置的地面或台面作垂线,垂线长度就是物体高度。这条表现高度的垂线,平视时就是垂直原线。因此,在平视构图中确定物体透视高度,也就是确定垂直原线透视长度的问题。能确定垂直原线的透视长度,自然也能确定水平原线和倾斜原线的透视长短。本章讲述的内容是垂直原线透视长度的确定,也就是物体透视高度的画法。确定物体透视高度的方法有两种:缩尺法和视高法。

第一节 透视缩尺法

1、基本图法

图9-1,定垂直原线AB为量高线,长度可任意设定为1米或5米,1人高或3人高,本图设定为1人高;自A、B点引线至地平线上任意灭点,两线实际的互相平行的平变线;由于两线实际平行,两线间的任意垂线1和2的时间长度也就是等长,均为1人高。

图9-2,在平地上C、D处作与AB时间等高的人物;自C、D点引水平线,线与B点至灭点线相交并引垂线1、2;自垂线顶端作水平线将1、2高度回移,与C、D垂线相交即成。


如图9-3所示,分别在地平线CDEF点作实际高度为1/2AB高的物体、2AB高的灯柱、1AB高的人物和3AB高的树;自地上诸点引水平线,线交B点至灭点线并作1、2、3、4垂线;将四线的高度水平回移至CDEF垂线上,分别取1高的1/2、2高的2倍、3高的等高、4高的3倍即可。可以看出,由AB点引向灭点的V形线就是一副透视缩尺。两线之间的垂线看上去近长远短,用以测定物体的透视高度,如图9-4所示。

图 9-3 缩尺法作图(3)

图 9-4 透视缩尺的高度

取自透视缩尺的高度,可以沿水平原线轨迹移动,也可沿着垂直原线的轨迹移动。也就是说,只要远近距离不变,在一块与画面平行的大玻璃板上移动,它的高度总是不变。如图9-5所示,透视缩尺AB为一个标准人高;玻璃板CDEF与画面平行。玻璃板底边CD与缩尺底线相交,取得人形透视高度1,贴在玻璃板上其他人形的透视高度,均与高度

1相等。要画立地和卧地人物的高度,均由立足点沿水平、垂直轨迹至CD线上,再沿CD线向缩尺量取;要画悬空者的高度,须设定它垂直落地的着地点,再沿水平轨迹向缩尺量取。高台站立者G的高度画法;由G引水平、垂直原线至地面交G',由G' 引水平线交缩尺底线取得高度2,将2线回移即画出高台站立者的透视高度。

图 9-5 缩尺法作图(4)

2.缩尺法作图图例

如图9-6所示,设AB为一个标准人高,作为测量景物高度的单位;设视高于地平线上;自AB点引线至地平线上心点,构成透视缩尺。在CDEFG点分别画1/4人高的围栏、1人高的人、2/3人高的车、3人高的树和6人高的别墅;自CDEFG点向缩尺底线引水平线相交,自交点引缩尺垂线,所有垂线的实际高度均为1人高(AB高);将垂线高度水平回移至各点,围栏为C'垂线高的1/4,人为D'垂线高的1倍,车为E'垂线高的2/3,树为F'垂线高的3倍,别墅为G'垂线高的6倍。如图9-7所示,设AB为一个标准人高,自AB点引线至心点构成透视缩尺。画CDEFGHI 诸立足点的立者透视高度;由诸立足点沿着凹池、高台、斜坡、平地的水平面和竖立面,引水平和垂直的原线,与缩尺底线相交,所引的C'D'E'F'G'H'I'的高度,分别为诸立足点人物的透视高度。E点人物所立高台壁面高为E'垂线的2倍,则台高为2人高;D点人物所立凹池壁面高为D'垂线的1/2,则池深为1/2人高。

图 9-6 缩尺法作图图例(1)

图 9-7 缩尺法作图图例(2)

如图9-8所示,画建筑、室内设计透视图,宜由基线真高线引透视缩尺作物体透视高度。图中将立于基线上的右墙竖线作为真高线;该线“贴”在画面上,是未经透视缩短的“真实高度”,故称为真高线(基线后面的物高是产生透视缩短的“透视高度”);真高线和基线上(测量宽度)的尺度单位应该等长。作图方法如下:以0.5米为单位分割真高线,地平线在1.35米处(即视高);自诸分割点引线向心点,构成透视缩尺;右墙透视也向心点,透视缩尺就在右墙面上;墙上诸线间隔距离实际均为0.5米。画右墙高2.8米、窗台高0.5米、窗顶高2.5米、镜框高1.5米至2米,均在真高线上按高度找点引线向心点求得;自右墙角线的2米点引水平线得正墙上的门高和镜框高。画ABC三点的床0.5米高、柜1米高、桌0.7米高;自ABC三点引水平线交右墙底线于A'B'C'点,由交点引垂线量得三物高度回移即可。画DE两点1.5米高的立地灯;自DE点引水平线交右墙底线于D'E'点,自交点作垂线取得高度回移,即两灯高度(注意E点灯是在画框之外)。作天花板F点处0.2米高的吊顶;自F点引水平线交右墙顶线(高2.8米)于F'点,自交点作垂线至3米线,再引水平线回移即可。

图 9-8 缩尺法作图图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