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至文革时期的学前教育
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学前教育
1949年至1956年间是新中国建立的初期,也是新中国学前教育体系创建的重要时期。
一、幼儿园制度的建立
(一)新中国学制中的幼儿园地位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按照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作为政治的基础,将创建新民主主义教育,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12月,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总方针。会议确定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的有益经验,特别要学习借鉴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向工农开门,教育发展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为新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1951年10月,政务院公布施行《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出台了新中国第一个学制。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新中国学制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各级政治训练班五个部分,学前教育是学制体系的第一环。实施学前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招收3足岁到7足岁的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幼儿园将在有条件的城市首先建立,然后逐步推广。从此,“幼儿园”的名称正式取代“幼稚园”,中国学前教育事业走上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发展道路。
(二)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的确立
1952年3月,教育部向全国颁布实施《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以下简称《暂行规程》)、《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以下简称《暂行纲要》)两部学前教育法规。这两部法规吸收了老解放区的学前教育经验,借鉴了苏联学前教育的经验,是在苏联学前教育专家戈林娜的指导下完成的。《暂行规程》的内容包括总则、学制、设置、领导、教养原则、教养活动项目、入园、结业、组织、编制、会议制度、经费、设备、附则等,共计8章43条。《暂行纲要》的内容有:各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教育要点;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共6科教育纲要。两部法规具体明确了新中国幼儿园的办学任务、培养目标、教养原则、教养活动项目、招收对象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内容。
1.幼儿园的双重任务
幼儿园的任务为: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同时,减轻母亲对幼儿的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活动、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并规定幼儿园应对幼儿开展全面发展的教养工作。
2.幼儿园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有四:(1)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习惯,注意其营养,锻炼其体格,保证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健康;(2)培养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以发展幼儿的智力;(3)培养幼儿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友爱、守纪律、有礼貌等优良品质和习惯;(4)培养幼儿爱美的观念和兴趣,增进其想象力和创造力。
3.幼儿园的教养原则
教养原则为六条:使幼儿全面发展;使教养内容和幼儿生活实际相结合;使幼儿有独立活动完成简单任务的机会;使幼儿习惯于集体生活;使必修作业、选修作业以及户外活动配合进行;使幼儿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密切配合。
4.幼儿园的教养活动项目
教养活动项目有体育(包括日常生活、卫生习惯、体操、游戏、舞蹈和律动等)、语言(包括谈话、讲述故事、歌谣、谜语)、认识环境(包括日常生活环境、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图画手工(包括图画、纸工、泥工、其他材料作业等)、音乐(包括唱歌、表情唱歌、听音乐、乐器表演等)、计算(包括认识数目、心算、度量)等六项。
5.幼儿园的招收对象与管理体制
招收对象为3足岁到7足岁的幼儿。管理上以整日制为原则,幼儿每日在园时间以8至12小时为准;根据需要可办寄宿制和季节性幼儿园,开学、放假比照小学学历,但为便利妇女工作,以不放寒暑假为原则;幼儿园园长兼任教养员,负责对幼儿全面教养工作。由此,中国幼儿园教师更名为苏联式的“教养员”称呼。
二、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措施
(一)设立学前教育领导机构
194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初等教育司下设学前教育处,这是中国首次建立专门管理学前教育的中央一级机构。张逸园为第一任处长。1953年,为了科学地领导学前教育事业,教育部在学前教育处附设了学前教育研究室。
1950年12月,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将学前教育分为托儿所(0~3岁)、幼儿园(3~7岁)两段,托儿所事业划归卫生部领导,幼儿园事业划归教育部领导。1956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进一步明确“托儿所统一由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幼儿园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学前教育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
195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规定:“市、县所办幼儿园的设立、变更、停办,由市、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决定”;“群众所办幼儿园,分别由区、乡、镇、村、街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所办幼儿园的设立、变更、停办,由各该设立者报请上级核准,并报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这一系列规定事实上明确了幼儿园管理由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改造旧有学前教育机构
据统计,1947年,旧中国有公立幼稚园824所、私立幼稚园477所,此外还有外国人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新中国建立后,教育部于1949年底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对中国人创办的私立学校将采取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方针。根据这些方针,各地教育部门陆续接管了旧中国的公立幼稚园,并将一批私立幼稚园改为公立。如南京陈鹤琴的鼓楼幼稚园、重庆刘文兰的景德幼稚园等都是在当时由私立改为公立的。
1950年12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及《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翌年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的指示》。这些文件要求各地必须收回外国人所办的的学校。根据这些要求,从1951年起,外人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陆续由新中国接管。据统计,教育部门和妇联、内务部门共同协作,接收了帝国主义在华设立的孤独院、慈幼院、育婴堂等200多所。
(三)引进苏联学前教育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实施了向以苏联“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为此,新中国学前教育界采取了多种途径向苏联学习。
第一,积极引进和翻译苏联教育学著作。1950年,教育部指定苏联的《幼儿园教养员工作指南》以及苏联教育科学院凯洛夫撰写的《教育学》作为学前教育老师的学习参考书。之后,苏罗金娜的《学前教育学》、查包洛塞兹的《幼儿心理学》、沙巴也娃的《教育史》、维特罗金娜的《幼儿园音乐教学法》和萨古林娜的《幼儿园绘画教学法》等书又被陆续翻译,成为中国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参考书。
第二,聘请苏联学前教育专家来华。1950年9月,苏联学前教育专家戈林娜来华,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任教。后又被聘为教育部的学前教育顾问。她在中国举办了一系列讲学活动,详细介绍了苏联的学前教育经验。还在北京的“六一”、“北海”、“分司厅”等幼儿园指导进行实验研究。其后,有苏联学前教育专家马努依连科接踵来华。
第三,以凯洛夫教育学等苏联教育理论作为学前教育的指导。1950年12月,人民出版社翻译出版了苏联教育家凯洛夫的《教育学》(1948年版)。凯洛夫教育学依据马恩列斯有关教育的思想,强调教育的阶级性和历史性,主张教育为政治服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其主导的决定作用,以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凯洛夫教育学等对于新中国学前教育产生了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第四,设立实验园推动学习苏联学前教育经验与理论。1950~1951年,教育部先后指定北京六一、北海、分司厅和中央军委托儿所、北师大二附小幼儿园为学习苏联的实验性幼儿园。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1954年10月,教育部学前教育处主持召开第一次学前教育经验交流会——“北京、天津两市幼儿园教养员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会上,有关教师介绍经验,包括幼儿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领导小、中、大各班创造性游戏,以及如何为幼儿制作玩具开展游戏;怎样培养幼儿讲述故事、复述故事等等。苏联专家作相关报告。
1949年后,新中国依靠各种力量、采取多种途径创办了一批学前教育机构。在城镇,教育部门、工厂、机关、团体、部队和街道办为创建幼儿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这些部门或创办了幼儿园,或在小学附设了幼儿园(班)。新办的著名幼儿园有:北京市北海幼儿园、上海市人民政府幼儿园、中国福利会幼儿园等。在农村,生产合作社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学前教育,形式有临时托儿组、亲邻相帮、换工看娃、个别寄托等。如1952年,陕西省由农业生产互助组办起了农忙托儿所220个,抱娃组8827个,入托幼儿43971名。在多方力量的推动下,新中国初期学前教育迅速发展。
表5-1 1946~1956年全国幼儿园发展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幼儿园数(所) | 在园幼儿数(万人) | ||||||
合计 | 教育 部门办 | 其他 部门办 | 民办 | 合计 | 教育 部门办 | 其他 部门办 | 民办 | |
1946 | 1301 | 824 | — | 477 | 13.0 | 9.3 | — | 3.7 |
1950 | 1799 | 1205 | — | 594 | 14.0 | 8.8 | — | 5.2 |
1951 | 4833 | 3238 | — | 1595 | 38.2 | 25.5 | — | 12.7 |
1952 | 6531 | 4540 | 315 | 1676 | 42.4 | 28.7 | 2.7 | 11.0 |
1953 | 5469 | 3875 | 458 | 1136 | 43.0 | 29.2 | 4.3 | 9.5 |
1954 | 6293 | 3868 | 1054 | 1371 | 48.4 | 29.7 | 7.9 | 10.8 |
1955 | 7129 | 3730 | 1617 | 1782 | 56.2 | 31.3 | 12.0 | 12.9 |
1956 | 18534 | 4538 | 2462 | 11534 | 108.1 | 39.2 | 18.5 | 50.4 |
说明:由于私立幼儿园在1954年底均收为公办,[1]表中1955~1956年度的民办幼儿园并非改革开放后的私立(经济体)幼儿园,而是由城镇街道和农村合作社创办,属于集体经济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则是指工厂、企业事单位、机关、学校、团体创办的幼儿园。
据表5-1可知,截至1956年,全国有幼儿园18534所,比1946年增加了10倍多;入园幼儿约有108.1万人,比1946年增加近9倍。各类幼儿园中,民办幼儿园发展最快。1950年,民办幼儿园仅有477所,在园幼儿5.2万人。1956年,民办幼儿园11534所,增长24倍多,在校幼儿达到50.4万人,增长10倍多。同时,其他部门创办的幼儿园也增设较快。1952年,其他部门办的幼儿园开始出现,共有315所,在园幼儿2.7万人。1956年,其他部门创办的幼儿园2462所,增长8倍,在园幼儿18.5万人,增长近9倍。相对来讲,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增长较慢。不过,这类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较高,办学规模也不可小觑。1956年,教育部门办幼儿园4538所,占当年全国幼儿园总数的四分之一,在园幼儿39.2万人,占当年全国在园幼儿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
新中国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主要采取正规师范教育与短期训练两种途径展开。在正规师范教育方面,1952年7月,教育部颁布《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规定专门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机构称为幼儿师范学校,其他师范学校可以根据条件附设幼儿师范科、师范速成班和短期师资训练班。《规程》还对幼儿师范学校的学制、招收对象作出详细的规定。1953年7月,教育部颁发《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规定了幼儿师范学校的教学时数、教学大纲、教材和课程安排。1955年,教育部又决定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幼儿师范学校负责培养学前教育师资。由此,中级和初级幼儿师范学校陆续增设。1956年,全国已有幼儿师范学校21所,共342班,在校学生数15199人。
表5-2 1952~1956年全国幼儿师范学校办理情况统计表
年份 | 1952 | 1953 | 1954 | 1955 | 1956 | |
校数 | 2 | 7 | 7 | 9 | 21 | |
班数 | 47 | 151 | 191 | 204 | 342 | |
在校学生数 | 初级 | — | 708 | 617 | 36 | 49 |
中级 | 2100 | 6047 | 7852 | 9155 | 15150 | |
合计 | 2100 | 6755 | 8469 | 9191 | 15199 | |
在短期师资培训方面,教育部门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水平。1954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举办小学教师轮训班的指示》,规定:“小学教师轮训的主要任务是将实际文化程度在高小毕业以上,但又不及初级师范毕业程度的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养员)给以一定期限的训练,使在主要学科方面能够达到初级师范毕业的水平”。[2]1956年2月,《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指出:将采取在职学习、轮训、夜校、函授、业务讲座、学前教育研究会及相互观摩等方式培训幼儿园园长和教养员。
除以上两方面外,1952年7月,教育部颁布《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还对培养幼儿师范学校师资作出规定。文件指出:高等师范学校设置的教育系得分设学前教育组,培养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专业课教师。随即,教育部整合国内高校的有关专业。1952年,南京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已于1951年并入该校)、广东岭南大学、上海复旦大学的儿童福利组、托儿专修班与南京大学师范学院学前教育系(国立上海幼稚教育专科学校已于1949年9月并入该校)合并,组成南京师范学院学前教育系;北京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家政系与北京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专业合并,组成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翌年,华西大学保育系与西南师范学院保育系合并,组成西南师范学院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西北师范学院家政系改为甘肃师范大学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长春东的北师范大学和武汉的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系增设学前教育专业。这些整合为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学前教育
1956年至1965年间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时期。期间,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一波三折。
一、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1958年,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之后,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思想泛滥。受之影响,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不切实际地提出:全国应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内基本完成学龄儿童大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幼儿园的任务。根据这一指示,全国各地盲目开展“三天托儿化”、“实行寄宿制、消灭三大差别”的办学活动,造成城乡幼儿园一哄而起,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过快增长。1958年,全国幼儿园数量比1957年增加了41倍,1960年比1959年增加了47%。
表5-3 1957~1960年全国幼儿园发展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幼儿园数(所) | 在园幼儿数(万人) | ||||||
合计 | 教育 部门办 | 其他 部门办 | 民办 | 合计 | 教育 部门办 | 其他 部门办 | 民办 | |
1957 | 16420 | 4367 | 3433 | 8620 | 108.8 | 39.0 | 25.9 | 43.9 |
1958 | 695297 | 4459 | 4833 | 686005 | 2950.1 | 44.9 | 36.9 | 2868.3 |
1959 | 532043 | 4587 | 6700 | 520756 | 2172.2 | 46.4 | 52.1 | 2071.7 |
1960 | 784905 | 10541 | 282643 | 491721 | 2933.1 | 81.1 | 1445.9 | 1406.1 |
1961 | 60307 | 7555 | 19247 | 33505 | 289.6 | 64.7 | 114.0 | 110.9 |
1962 | 17564 | 4386 | 4810 | 8368 | 144.6 | 47.6 | 49.2 | 47.8 |
1963 | 16577 | 4466 | 5841 | 6270 | 147.2 | 49.0 | 55.1 | 43.1 |
1964 | 17706 | 4438 | 5968 | 7300 | 158.9 | 50.8 | 58.4 | 49.7 |
1965 | 19226 | 4404 | 6260 | 8562 | 171.3 | 51.6 | 63.4 | 56.3 |
说明:表中的民办幼儿园不是的私立(经济体)幼儿园,而是由城镇街道和农村社队创办,属于集体经济办。
经过过快的发展后,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纠正左倾错误,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部则根据经济、师资等实际情况整顿学前教育事业,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放缓。1961年全国幼儿园数比1960年下降了92.3%,主要是农村幼儿园的大量裁撤。1965年的全国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虽然比1962年分别增加了9%和18%,但仅略高于1957年的数字。整顿期间,教育部还撤销学前教育处,学前教育失去了统一管理和领导的专职机构,显然不利于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
1956年5月,教育部正式颁发了《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幼儿师范学校得设汉语、文学及儿童文学、语言教学法、数学、物理、化学及矿物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达尔文主义基础、植物学、动物学、地理、历史、政治、幼儿心理、学前教育、幼儿卫生、认识自然教学法、钢琴、体育及教学法、音乐及教学法、美工及教学法、教育参观实习等科目。6月,教育部又颁发初级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草案。同时还在60年代组织高等师范和幼儿师范的教师编写了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主要专业课的教材。
在创办幼儿师范学校方面,与幼儿园的设立类似,受左倾思想的冲击,也呈现出起伏状况。1960年,全国幼儿师范学校有89所,在校学生69278人,学校数较1957年时增长近4倍,在校学生数增长近5倍。之后,政府部门对幼儿师范学校作出调整,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减速。1961年,幼儿师范学校减至35所,在校学生至减至25848人,1963年减至19所,在校学生数减至5267人。从1963年开始,国内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基地由初级师范为主转为以中级幼儿师范学校为主,学前教育师资的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表5-5 1957~1965年全国幼儿师范学校情况统计表[3]
年份 | 1957 | 1958 | 1959 | 1960 | 1961 | 1962 | 1963 | 1964 | 1965 | |
校数 | 20 | 29 | 44 | 89 | 35 | 22 | 19 | 19 | 19 | |
班数 | 336 | 500 | 860 | - | 620 | 257 | 135 | — | — | |
在校学生数 | 初级 | 99 | 14887 | 19045 | 40249 | - | 305 | — | — | — |
中级 | 15188 | 9037 | 23713 | 29029 | - | 10350 | 5575 | 4643 | 5267 | |
合计 | 15287 | 23924 | 42758 | 69278 | 25848 | 10655 | 5575 | 4643 | 5267 | |
三、学前教育管理的加强
1956年11月,教育部颁发《关于组织幼儿教育义务视导员进行指导工作的办法》,要求各地组织有经验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担任义务视导员,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该《办法》推行,对于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大有帮助。1956年11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幼儿园幼儿的作息制度和各项活动的规定》,指出各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地区季节气候的变化及本园的具体情况拟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并规定各班每天的睡眠、户外活动、早操及作业的时间和每周作业次数。还明确了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卫生部则规定了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通过这些规定,中央政府加强了对幼儿园教养工作的科学管理。
1957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根据这一教育方针,教育部明确了将采取结合幼儿特点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加强对幼儿的集体教育和劳动教育。
20世纪60年代初,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指引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采取一些管理措施保证了幼儿园的生活和教育。1962年,江苏常州市制定了《幼儿园工作条例》,上海市制定了《幼儿园工作条例30条》和《幼儿园品德教育提纲》等。
四、学前教育思想领域的错误批判
1956年后,中国学前教育界出现过一系列错误的批判活动,这些活动严重干扰了学前教育理论的研究。其中影响较大者有三次。
第一次为1958年对教育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草拟的《幼儿园教育工作指南》(后简称《指南》)的批判。在这次批判中,《指南》被指为坚持“资产阶级方向”,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大白旗”。继而对《指南》定性为“篡改党的教育方针”、“反动的儿童中心主义”、“资产阶级情调与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丑化劳动人民”等等。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指南》吸取了苏联的《幼儿园教养员工作指南》的精神和老区的学前教育的实践经验,体现了《暂行规程》和《暂行纲要》的理念和要求,对指导幼儿园工作,提高保教质量起到很好重要的作用。这场批判使当时中国的学前教育理论教学及实践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成人化、形式化的错误倾向,并延续到“文革”期间。
第二次为在反右派运动中对一批有真才实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的知识分子的批判。在这次批判中,左倾论者把学前教育专家视为“白旗”,打入了“冷宫”。著名学前教育家陈鹤琴首当其冲,被强加上“文化买办”、“冒牌学者”等一系污蔑不实之词,备受攻击,最终被迫离开教育岗位。这位教育家伤心地说道: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学前教育大厦中,难道我连一砖一瓦的作用都不能发挥?我是一个兵,我的岗位是教育战线,离开了自己的岗位,这个兵怎么当啊?这次批判违背了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大教育学界人士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幼儿研究的发展严重受挫。
第三次为1963年对“母爱教育”的批判。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在这种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背景下,1963年5月宣传南京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优秀老师斯霞开展“母爱教育”活动的两篇文章——《育苗人》和《斯霞和孩子》被否定,斯霞的“母爱教育”活动受到批判。同年10月号《人民教育》发表《我们必须和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划清界线》、《从用“童心”爱“童心”说起》和《谁说教育战线无战事?》三篇文章,认为讲“母爱”、“童心”是抹杀教育的阶级性,不要无产阶级方向,不要阶级教育。后来,这场批判活动迅速漫延到学前教育领域,对学前教育老师热爱幼儿的基础性师德要求产生了干扰作用。
第三节“文革”时期的学前教育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中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在这场运动中,左倾路线甚嚣尘上,学前教育备受冲击。
一、学前教育体制的破坏
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同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决定》。两份文件的通过,标志着“文化大革命”正式开始,“文革”十年间,极左路线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受到破坏。“文革”否定了建国十七年来学前教育领域取得的成就,他们将建国十七年来的教育路线批判为“一条极力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的、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还把建国初期学习苏联学前教育理论批判为“大肆吹捧、贩卖修正主义货色”,把成立于老解放区的“六一幼儿园”说成是“培养特殊阶层的、阴谋复辟资产主义的黑样板”,把对幼儿师资培训攻击为“刘少奇提出的建立一支所谓‘高水平’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突出业务”,把解放妇女劳动力和教育幼儿的双重任务批判为“脱离阶级斗争,单纯以生产为中心”。
极左路线还极力歪曲20世纪50年代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四育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方针。体育方面,他们把科学、合理的种种体育设施和措施当作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大加斥责,致使幼儿园取消了合理的生活制度、科学的生活管理,体检工作不开展了,体育活动也被停止了。智育方面,他们把传播知识、发展智力批判为智育第一,不赞成对幼儿进行智力活动,致使儿童生活贫乏,智力发展受到障碍。德育方面,他们以“极左”的政治口号代替幼儿园的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幼儿背诵毛泽东诗词、语录和“老三篇”(毛泽东著《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不注意培养幼儿的基本行为品德。美育方面,他们把美育视作资产阶级思想和情调的表现,要求幼儿表演造反歌舞、样板戏曲,不引导幼儿欣赏自然美和艺术美。
极左路线还攻击文革前建立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他们认为“文革”前的管理制度是“管、卡、压”,应该被取消;宣称幼儿园的教师和保育员的分工是“资产阶级法权”的体现,园内各项工作应由全体教职工轮流担任。还把又红又专的园长和教师打成“走资派”和“反动学术权威”,要求停办培养幼儿师资的幼儿师范学校。
在上述错误思想的引导下,“文革”期间我国学前教育体制被严重破坏,各地的幼儿园已无正常秩序可言,教养活动充满着严重的政治化和成人化。
二、学前教育机构的锐减
由于极左路线的破坏,“文革”开始之初学前教育机构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牺牲品,一度锐减:许多幼儿园园舍、场地被占用,不少人员被任意调离,幼儿园惨遭解散。据调查,南京市市幼儿园被砍掉三分之一;吉林省和龙县90%以上的幼儿园被解散。直至70年代初随着“工业学大庆”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的幼儿园才逐渐恢复并有增长,但增长速度比较慢。比如,1973年的幼儿园数为4.55万所,比1965年增加1.3倍,但有9个省、市、自治区比1965年仍少,其中贵州减少60%,辽宁减少43%,云南和新疆减少41%,黑龙江减少35%,四川减少29%,湖北减少21.5%,内蒙古减少17.5%,北京减少6%。[4]
幼儿师范学校的锐减更为严重。全国大多数幼儿师范学校被关闭,仅剩下一所浙江幼儿师范学校举办短期培训班。这样,正规的中级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中断了十年之久。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面也很惨淡,当时,学前教育专业只有南京师范学院保留了全部人员,即便如此,这些人员也于20世纪70年代被派往工厂和农村培训学前教育师资。这意味着:“文革”期间整个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系统被破坏严重,学前教育师资的质量之低可想而知。
表5-5 1973~1976年全国幼儿园发展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幼儿园数(所) | 在园幼儿数(万人) | ||||
合计 | 教育 部门办 | 民办及其他 部门办 | 合计 | 教育 部门办 | 民办及其他 部门办 | |
1973 | 45528 | 4812 | 40716 | 245.0 | 63.3 | 181.7 |
1974 | 40267 | 3900 | 36367 | 263.8 | 56.5 | 207.3 |
1975 | 171749 | 7108 | 164641 | 620.0 | 69.4 | 550.6 |
1976 | 442660 | 11938 | 430712 | 1395.5 | 96.8 | 1298.7 |
不过,“文革”期间,特别是后期,一些学前教育工作者在重重困难中,仍然本着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热忱,努力维持着幼儿园的正常工作制度和教育秩序,并抓住各种机遇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如在1975年邓小平力促整顿,经济形势逐渐好转后,幼儿园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小高潮。1975年,全国有幼儿园17.17万所,较1974年4.02万所增加3.2倍,1976年为44.26万所,比1975年增加近1.6倍(见表5-5)。同时,一些地区还积累了些许办园经验。如江苏如东县将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托幼工作三者结合,既促进了生产,又使三项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该县1972年的幼儿入园率达到80%。江苏常州市总结推广了“厂园挂钩”的经验,既解决中、小型工厂职工子女入园困难,又解决长期以来街道幼儿园的经费困难。该市还把1958年创办的22所民办幼儿园全部改为直属集体所有制幼儿园,从根本上解决了民办教师工资和福利问题,使民办幼儿园得到了巩固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