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态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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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态度理论
一、认知不和谐理论
L.费斯廷格 1957
基本观点:当两种认知或认知与行为不协调时,为了保持一致,态度将发生变化。失调指心理上的不舒适,它使人致力于缓解这种失调。为了缓解失调,必须用协调的因素代替失调的因素。认知因素的这种重新安排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它可能造成行为变化,也可能只限于认知水平上。
二、自我审视理论
这种理论强调一致性,假设所作的选择是独立的,人们通过购买或消费行为推断自己对于对象的态度。
三、社会判断理论
n M.谢里夫 1958
基本观点:一定态度的结构决定着持有这个态度的人如何对待有关说服信息。态度结构意指态度的可能活动范围。人们可能接受的范围称作接受域,人们可能拒绝的范围称作拒绝域。这个理论的主旨在于,如果某个信息处于个人的接受域内,态度将朝着信息所持态度的方向改变。相反,如果某个信息处于拒绝域内,态度将不会改变,或者向着相反的方向改变。
四、 均衡理论
均衡理论(balance theory)考察的是态度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 ;该理论强调人们希望三维体中的要素(感受,行为,认知)是和谐的或者均衡的。
五、协调性理论
协调性理论(congruity theory)也是一种一致性理论,强调人与某一对象相联系时对态度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