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5-3 福利票与票务备品管理
重点与难点:车站备用金管理要求;车站福利票的换发和边门开启要求;车站票务备品管理。结合案例,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使学生易于理解掌握知识点。
知识与能力目标:
1、 车站备用金管理要求;
2、 车站福利票的换发和边门开启要求;
3、车站票务备品管理。
三、备用金管理
票务收益室负责公司所辖各站客服中心备用金的统计、申领,车站负责客服中心备用金的管理。票务收益室将各站首次申请汇总,提交财务部核准,并根据核准金额配发车站。车站客服中心备用金的使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若车站需要对客服中心备用金数额调整时,须先向站务经理提出申请,批准后转交票务收益室汇总,提交财务部核准,并根据核准金额进行调整。
由于各地硬币及零钞的使用及流通情况不同,备用金的获得途径也不一样。如上海、香港的硬币使用流通情况较好,市民广泛使用硬币,但北京、广州等硬币在市面上流通较少,市民习惯于使用纸币。当前情况下,各城市备用金使用最多的为备用硬币。票务收益室负责各车站备用硬币数量的测算和兑换工作的协调,车站负责备用硬币的管理。车站备用硬币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车站须在每周二18:00前以邮件形式向票务收益室提交下周的备用硬币兑换计划。
车站硬币库存的安全范围为:车站库存基数到库存基数×80%之间
车站库存基数是指车站维持运营的基本硬币保有量,为本站单日最高硬币用量×3。
车站发现备用硬币数量接近或低于阀值时,应及时向票务收益室申请兑换。票务收益室定期组织车站进行备用硬币盘点。当发现硬币数量损失并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时,车站应及时向票务收益室申请补足。当发现硬币损失量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时,公司成立由站务室、财务部、票务收益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硬币损失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最终得出调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四、假钞的处理
1、车站客服中心假币、错款处理原则
车站客服中心进行现金交易时,需要使用相关设备辨别钞票真伪,如发现假钞或无法确认真伪的钞票时,应予以拒收。结账、缴款过程中发现收到假币时,若假币无法被车站验钞机正常检出,则相应票款损失由公司承担。若假币能够正常检出,则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收到假币的处理
Ø
收到你认为可能是的假币,请乘客换一张。
Ø
乘客执意不换的,将其币种、编号抄录下来,请乘客确认、签字,并留下身份证上的地址、号码以及联系电话。
Ø
向乘客说明此币明日交银行鉴别;如是假币,你必须前来付票款;如不是,我们会上门道歉并找零。
3、鉴别真假人民币的传统做法
除了使用钞票真伪辨别设备来鉴别钞票的真伪外,为了以防万一,票务人员应当掌握鉴别真假人民币的传统四步骤:
“一看”——看钞票的水印是否清晰,有无层次感和立体效果,看安全线(假币常在纸张中夹人一条银白色塑料线,有时两头会露出来剪齐的断头)。
“二摸”——用手指反复触摸币面主要图景及“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真币有凹凸感,假币则无。
“三听”——钞票纸张是特殊纸张,挺括耐折,用手抖动会发出清脆的声音。
“四测”——用紫光灯检测无色荧光图纹,用磁性仪检测磁性印记,用放大镜检测图案印刷的接线技术及底纹线条。
收到假钱怎么办?
① 根据法律规定没收假币的机构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没收假币,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没收假币。
② 食杂小店或是超市等营业场所一旦收到假币他们应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③ 因第43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这样比较保险。
福利票换发管理
福利票是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免费给持有有效证件的相关人员发放的免费乘车的票卡,如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都有各种福利票,极大的方便了相关人员,如老人、残疾人等的交通出行。
福利票的换发方法:
1) 需要申领福利票的乘客,可持有效证件在车站售票处免费领取福利票卡一张。福利票仅限当日在换领站本人、单次进站使用,但需要申请人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使用福利票卡的乘客应当配合地铁工作人员对证卡核对检查。
2) 乘客进站时使用福利票卡轻触进站闸机读卡区,闸机发出 “嘀”声,黄色灯亮,提示刷卡成功,闸门开启,乘客可进站。
3) 此外,持有《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的盲人乘客可以有一名陪同人员免票乘车。
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 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由人社局工资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1997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其中第七条规定:“授予警衔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发给《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04年下发的《关于换发伤残人员证件的通知》,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中为伤残人员换发新式证件。此次换发的有《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其中《残疾军人证》封皮为红色,其他三种封皮为蓝色,封面烫金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证件采用多种防伪技术。为保护伤残人员的隐私并适应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新式证件一律取消了伤残待遇及残情介绍等栏目。2005年7月1日起,旧证停止使用。
2007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997年民政部颁布的《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
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组成,并采用防伪水印,持证者的相关信息将被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全国联网。
残疾类别代码:
视力残疾:1 听力残疾:2
言语残疾:3 肢体残疾:4
智力残疾:5
精神残疾:6 多重残疾:7
残疾等级代码: 一级:壹 二级:贰
三级:叁 四级:肆
残疾人证遗失补发残疾人证编码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表明作废。
车站票务备品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票务工作流程复杂,手续严格,所需的备品种类繁多,并且需要专人看管,各种备品的申领使用,需要做好登记,结借出需及时归还。车站中的票务备品主要有各种票务钥匙、验钞机、点卡机、电子计数器、硬币分拣计数机、便携式查询机PTCM(如教材所示)等。
1、票务钥匙管理
票务钥匙指车站在开展票务工作时使用的钥匙,主要包括AFC系统设备钥匙以及各票务相关岗位在保管车票、现金等工作中使用到的票务工具、器具钥匙和票务管理用房钥匙。
主要的票务钥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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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票机(TVM)维护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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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动售补票机(BOM)维护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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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机(AG)维护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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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箱钥匙、票箱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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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箱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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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柜钥匙、保险柜钥匙、点钞室监视系统钥匙、点钞室门钥匙、票务处防盗门钥匙等,
由于票务钥匙的安全管理直接影响到车站车票、现金、设备的安全,在日常工作中,车站需严格按要求加强对票务钥匙的管理。
为保证钥匙保管有凭证记录,车站需设立专门的台账记录钥匙的配发、更换、回收等总体情况,所有的票务钥匙均统一配发,统一管理。车站需定期对所负责保管的所有票务钥匙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当盘点账实不符时,车站应立即组织调查。票务钥匙一般设有备用钥匙,以便在工作人员不慎遗失或损坏钥匙时,车站能使用备用钥匙正常开展票务工作;同时,为了确保当班员工是掌握相关票务钥匙,进入相关车票、现金安全区域,进行相关票务设备操作的唯一人,保证现金、车票管理的安全及处理的独立性,备用钥匙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需由站长与值班站长共同清点加封后交给站长保管。
2、票务工具和器具的管理
在日常票务工作中,车站需要进行大量的现金和车票的清点及运送工作,为了提高车站票务工作效率,同时保障现金、车票清点工作的准确性,以及现金、车票及相关票务设备在运送途中的安全性,通常需要使用一些辅助工具和器具完成票务工作,常见的票务工具和器具主要有保险箱、票务手推车、点卡机、点钞机、点币机、验钞机、配票箱等。
3、票务备品管理
车站AFC系统在日常的循环运作中,需对终端设备及时进行补币、补票、回收等工作,在这些工作中,要用到一些辅助用品相应补替,以减少设备的停用时间和方便车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这些用品称为票务备品。
包含:回收箱、补币箱、单程票箱(或票盒)和废票箱等。
4、票卡管理
1)票卡使用管理要求
(1)定点存放(编码室、客服中心、TVM、AG);
(2)保证运送安全;(3)专人负责保管,损失追责;(4)监控下操作。
2)票卡管理央求
(1)单程票:分区存放(上交:废票/无效/过期;循环:可用);
(2)应急票:不同价格/有效期票不能混放;
(3)储值票:保险柜内存放;
(4)注意防折曲、刻划、腐蚀、水、重压和高温;
(5)加封:可采用“工”字加封和“十”字加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