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教学纲要
    • ● 一、课程概述
    • ● 二、预期学习效果
    • ●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 ● 四、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
  • 第一章   简论
    • ● 一、文化与中国文化
    • ● 二、了解中国文化的必要性
    • ● 三、中国文化的民族特点
    • ● 四、中国文化的未来
  • 第二章  地理概况
    • ● 一、黄河、长江与中国文明
    • ● 二、中国历代疆域
    • ● 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
    • ● 四、现行省、市、自治区名称的由来
  • 第三章 历史纵横
    • ● 一、中国文化的源头
    • ● 二、“三皇五帝”
    • ● 三、中国的王朝
    • ● 四、中国的皇帝
    • ● 五、中国的宰相
    • ● 六、外戚与宦官
    • ● 七、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
  • 第四章 姓氏与名、字、号
    • ● 一、姓氏的产生与发展
    • ● 二、姓氏的主要来源
    • ● 三、古代的望族和大姓
    • ● 四、姓氏混杂与谱牒
    • ● 五、全国姓氏数量
    • ● 六、中国人的名、字与号
  • 第五章 汉字
    • ● 一、汉字的产生
    • ● 二、现存最早的汉字
    • ● 三、石鼓文
    • ● 四、汉字的结构——“六书”
    • ● 五、汉字结构的基本精神
    • ● 六、汉字的改革与汉字现代化
  • 第六章 学术思想
    • ● 一、孔孟之道
    • ● 二、老庄思想
    • ● 三、墨家学说
    • ● 四、法家学说
    • ● 五、汉代经学
    • ● 六、魏晋玄学
    • ● 七、宋明理学
    • ● 八、清代朴学
  • 第七章  宗教信仰
    • ● 一、多神信仰和三大崇拜
    • ● 二、佛教
    • ● 三、道教
    • ● 四、伊斯兰教
    • ● 五、基督教
  • 第八章 古代教育
    • ● 一、古代的学校教育‘
    • ● 二、明清时代的国子监
    • ● 三、书院的兴起与衰落
    • ● 四、古代的家庭教育
    • ● 五、清代的学塾教育
  • 第九章 科举制度
    • ● 一、科举制以前的选士制度
    • ● 二、科举制的产生与发展
    • ● 三、明清时代的三级考试
    • ● 四、科举制的影响与功过
  • 第十章 典籍藏书
    • ● 一、经书
    • ● 二、史书及其类别
    • ● 三、类书和辞书
    • ● 四、方志
    • ● 五、官藏与私藏
    • ● 六、版本与善本
    • ● 七、图书分类
  • 第十一章 科技成就
    • ● 一、天文与历法
    • ● 二、农学
    • ● 三、算学
    • ● 四、医学
    • ● 五、地学
    • ● 六、四大发明
  • 第十二章 传统建筑
    • ● 一、古代城池
    • ● 二、宫殿建筑
    • ● 三、帝王陵寝
    • ● 四、万里长城和关隘
    • ● 五、古代桥梁
    • ● 六、古代园林与亭台楼阁
    • ● 七、宗教祭祀建筑
    • ● 八、装饰性建筑
    • ● 九、衙署与会馆
    • ● 十、北京四合院与各地民居
    • ● 十一、古代大型水利工程
  • 第十三章 古典文学
    • ● 一、诗词作品及诗人
    • ● 二、散文及其作者
    • ● 三、辞赋及其作者
    • ● 四、戏剧及戏剧家
    • ● 五、小说及小说家
  • 第十四章 各类艺术
    • ● 一、书法艺术
    • ● 二、绘画艺术
    • ● 三、雕塑艺术
    • ● 四、戏曲艺术
    • ● 五、民族音乐艺术
    • ● 六、楹联艺术
  • 第十五章 精美器物
    • ● 一、玉器
    • ● 二、青铜器
    • ● 三、瓷器
    • ● 四、文房四宝
  • 第十六章 风俗习惯
    • ● 一、茶酒与烹调
    • ● 二、衣冠服饰
    • ● 三、婚俗与葬俗
    • ● 四、民族祥瑞动物
    • ● 五、名贵花木
    • ● 六、民族节日
    • ● 七、其他崇尚和禁忌
  • 第十七章 中外文化交流
    • ● 一、海上仙山和徐福东渡
    • ● 二、陆海“丝绸之路”
    • ● 三、佛教东传与西行求法
    • ● 四、日本遣唐使和留学生
    • ● 五、郑和下西洋
    • ● 六、西学东渐和东学西传
  • 附录
    • ● 中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名胜古迹
五、民族音乐艺术

五、民族音乐艺术

音乐同其他艺术一样,起源于原始人类的生产劳动,起源于人对自然和动物声音的模仿。随着人类的进化,它成为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并逐步发展为一种艺术。在音乐艺术的早期阶段,一方面,它和诗歌、舞蹈密不可分,所以古人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咏)歌之,永(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诗大序》)另一方面,原始社会的音乐又与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周易豫卦》云“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这一段话,不但表明音乐的起源与先民对自然的模仿有关,而且说明了音乐与宗教祭祀的关系。据文献记载,传说中的远古帝王时期和夏、商、周三代,都有自己的乐舞,如黄帝的《云门》、尧的《咸池》(亦说黄帝时已有)、舜的《大磬》(亦即《大韶》)、夏的《大夏》、商的《大濩》、周的《大武》。这六代之乐到周代称为“六乐”或“六舞”,分别用以祭祀天地、日月、山川、先祖。由此可见,早期音乐的功能主要用于巫术祭祀,而且没有形成音乐理论。那时的音乐家就是巫人。周朝建立以后,相传周公“制礼作乐”,“礼”“乐”并列为维护奴隶主统治秩序的两大支柱。这时的音乐明显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它的等级化,即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拥有的乐队、编排和人数都有等级差别,如天子的乐队排四面,舞队八人一行,共八行;诸侯排三面,四人一行,共四行,等等。二是音乐成为教育的中心,是学生学习的课程。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庞大的音乐机关,首长称大司乐,总管音乐教育和音乐事务。三是音乐的功能由用于祭祀转向主要为政治(阶级统治)服务。一如《周礼·大司徒》所说,“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和”即指阶级之间的“和合”。周代音乐的这一变化,是形成音乐理论和产生音乐家的基础。因此,由春秋下及战国,出现了音乐思想的论争,产生了《乐记》(传为公孙尼所作)、《乐论》(荀子所作)等音乐理论专著,并有师襄、师旷、高渐离等音乐家留名后世。而“伯牙鼓琴”志在高山流水的传说和“韩娥悲歌”余音三日不绝的故事,都说明那时的音乐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秦汉两代,确立了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封建帝王需要一整套适合这一体制的礼乐制度来维持新的统治秩序。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以儒家思想为正统,对音乐的社会功能予以特别重视。从理论上说,汉代统治者推崇音乐“征诛揖让”和“教化于民”的作用,倾向于恢复古乐。从实践上看,汉代在继承先秦礼乐制度的基础上,重定祭祀天地的大礼以及祭祀时配用的乐舞,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同时设立专门负责乐舞的机构—“乐府”,搜集民间音乐创作或配写歌词和曲调,安排乐舞演出。据《汉书礼乐志》记载,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乐府的建立,为后世保留了一部分当时的民间创作,这在中国音乐史上实在是一件大事。它对后来的音乐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音乐发生嬗变的重要阶段。首先是南北混战和民族迁徙带来的民族融合为隋唐音乐的大发展准备了前提条件;其次是在魏晋玄学的影响下,音乐理论转向探求音乐的美感作用;第三是由于佛教的广泛流行,宗教音乐得以传播,并且同民间音乐相结合,形成“改梵为秦”的佛教音乐。具体说来,这一时期各族音乐文化的大融合以西域和西凉地区(今甘肃省酒泉市和敦煌市一带)为中心。那时著名的龟兹乐、西凉乐和高昌乐以及疏勒、鲜卑、高丽等地的音乐先后传入中原地区,有的还作为宫廷宴享之乐。经过两百年左右与汉族音乐的融合,各族音乐就为隋唐音乐的发展莫定了基础。在民间音乐方面,也出现了南北融合的局面。由于晋室南迁,流行在北方的“相和歌”随同南下,与南方的“吴歌”“西曲”等结合而形成“清商曲”,二者比较起来,清商曲的曲调比较清越,也比较抒情。历史上著名的《春江花月夜》《玉树后庭花》和《子夜四时歌》等,都属于清商曲。这一时期音乐理论方面的代表人物是阮籍和嵇康。二人同属“竹林七贤",深受老庄思想的影响,但二人的音乐见解却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阮籍认为音乐是“天地之体,万物之性”,颇带神秘主义的色彩;而嵇康则认为音乐是在四时变化的运动中产生的,承认“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肯定了音乐是人们抒发感情的手段,指出了“郑声是声音之至妙”,涉及音乐的美感作用。嵇康善弹琴,尤以弹《广陵散》名重一时。他因不满司马集团而被杀,临刑前,还“顾视日影,索琴弹之",哀叹“《广陵散》千今绝矣”,后世称之“嵇琴绝响”。

强大繁荣的隋唐时代也是音乐艺术的盛期。由于国力强盛,经济富庶,唐代社会对外显得格外自信,对异质文化表现出巨大的兼容能力,一切有用的外来文化都被吸收和消化,音乐、舞蹈、文化尤为突出。又由于大都市(如长安)的迅速兴起,市民阶层迅速形成,他们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显然有不同于其他群众的特点。因此,在唐代数百年间,特别是盛唐时期,不但对外文化交流十分频繁,文化生活也十分活跃,“燕乐”“曲子”和“变文”代表了这一时期音乐文化的成就。

所谓“燕乐”,就是宫廷宴饮之乐。唐朝建立后沿袭隋制,奏“九部乐”:清商、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即文康),后来删礼毕而増燕乐,列为第一;改天竺而为扶南,仍合九部之数。到唐太宗平定高昌,收高昌乐合为“十部乐”,以“燕乐”总称其名。到唐玄宗的时候,燕乐的演出改为“立部伎”和“坐部伎”两种形式。据《新唐书礼乐志》载:“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二部不仅演出形式不同,演奏技术也有高下之分。自然,坐部伎的水平比较高。唐玄宗所选的“皇帝梨园弟子就都属于坐部伎。唐代著名的《破阵乐》和《霓裳羽衣曲》都曾是燕乐中的乐舞。

所谓“曲子”,就是配词演唱的歌曲,所配的歌词称为“曲子词”。它是市民生活的产物,“歌者杂用胡夷里巷之曲”,配以长短句的歌词,以通俗流畅的语言和活泼多样的节奏,演唱于歌舞楼肆之间,赢得大多数市民及出入于歌楼舞肆的贵公子和士大夫们的欢迎,后经文人加工,形成宋代诗歌的主要创作形式。

所谓“变文”,是一种说唱艺术,它起于佛教的讲经宣传。佛教为了扩大影响,采取民间说唱形式宣扬佛教故事,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音乐文化,并由寺院走向民间。变文内容有故事情节,演唱时讲究音律节拍,很受人们的欢迎,后来发展为宋元时的“诸宫调”。唐代音乐的这种大发展,使得歌手、音乐家和音乐著作大量出现,描写音乐活动的唐诗也举不胜举。较为重要的音乐著作有《乐书要录》(传武则天著)、《教坊记》(崔令钦著)、《羯鼓录》(南卓著)、《乐府杂录》(段安节著)等。著名歌手和音乐家有:何满子、康昆仑、段善本、雷海青、李龟年等。《乐府杂录》记载了康昆仑与段善本的一次琵琶演奏比赛:“始遇长安大旱,诏移两市祈雨。及至天门街,市人广较胜负,及斗声乐。即街东有康昆仑琵琶最上……弹一曲新翻羽调《绿腰》……西市楼上出一女郎……及下拨,声如雷,其妙如神。昆仑即惊骇,及拜请为师。女郎遂更衣出见,乃僧也。……(德宗)……令教授昆仑……段奏曰:‘且遣昆仑不近乐器十余年,使忘其本领,然后可教。’诏许之,后果尽段之艺。”从这一段记载,也可见唐代音乐生活的盛况。

宋元时代,城市的商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市民阶层也进一步壮大、与之相适应的音乐艺术也随之产生。但从音乐思想上来说,由于理学的形成及其影响,在音乐理论方面出现了复古主义倾向。这似平很矛盾、但其实却是很自然的现象。因为日益发展的市民阶层的艺术与儒家的正统说教成为一种对照,所以理学家们就会出来维护儒学的正统地位。唐代的曲子词这时已成为词。凡词都有一定的曲牌。宋代词人大都通晓音律,其中以北宋姜夔(号白石道人)、南宋张炎为代表。现在还有注明乐谱的姜夔作品保存下来。曲子发展到元代,被散曲代替。吴自牧《梦梁录》载:“今街市与宅院,往往效京师叫声,以市井诸色歌叫卖物之声,采合宫商成其词也。”由此可知,散曲更是市民经济的产物。元代的关汉卿、马致远、张养浩等都有著名的散曲作品。此外,宋元时期还出现了专门的卖艺场所和艺人,这也是市民文化娱乐活动非常活跃的反映。那时,管游艺场叫瓦子,或叫瓦舍;管演戏的地方叫勾栏,艺人叫勾栏艺人。他们演出的节目多数与音乐有关,其中的诸宫调因为有多种宫调,适合于表现复杂的感情和社会生活,所以颇受欢迎。这一时期的音乐专著是北宋陈旸的《乐书》,共200卷,全书包括历代音乐论述,各种乐器、歌舞、杂乐和各种典礼、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音乐著作,反映了我国宋代以前的音乐成就。

从明代初年到鸦片战争前夕,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这一时期一方面是明清贵族的残暴统治,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出现,反映在音乐上市某些创作和理论的战斗意识和复古主义并存。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乐律的研究获得划时代的成就。这一时期音乐艺术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民歌异常活跃,尤以情歌为多,内容表现出要求自由和个性解放。因此明人说:“我明诗让唐,词让宋,曲让元,庶几《吴歌》《挂枝儿》《罗江怨》《打枣竿》《银纽丝》之类为我明一绝耳。这话不无道理。此外,明代以后的鼓词和弹词相当流行,二者都属于说唱相间的曲艺艺术,但都用乐器伴奏,前者流行于北方,后者流行于南方。至于戏曲中的音乐,经宋元杂剧,到明代发展为传奇,后又演变为昆曲、秦腔、京剧,成为别具特色的戏曲音乐。这一时期音乐理论的最高成就是朱载堉的《乐律全书》。朱载堉是明郑恭王朱厚烷之子,早年跟舅父学习天文、历法。后他父亲因罪下狱,他研究乐律数学、历法达19年之久。其父死,不袭爵,专事著述,有《乐律全书》等多种著作。他在书中详细阐明的十二平均律理论比欧洲的类似理论更早、更精确。可惜,封建制度埋没了他的成就,使之没有在社会进步中发挥实际效用。

说到十二平均律,有必要交代一下古音律的一些知识、首先说“五音五音也称五声,是中国古代五个音阶的总称,即官、商、角(jue)、徴(zhi)、羽,相当于现代音乐的12356,是在阴阳五行学说影响下产生的音乐形态,也是中国古代音乐和音阶形式的基础。如果某个人不善唱歌,常以五音不全自谦。五音理论在春秋战国时已经形成,之后一直是中国音乐的基本形态。其次说七音,或称七律。这是五音的进步发展,即在即在角徴、羽宫之间各出一个偏音,即现代音乐简谱中的47。但这两个音既可比徴和宫低半个音,称为变徵变宫,排成音阶为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也可比角和羽高半个音,称为清角,排成音阶为宫、商、角、清角、徴、羽、闰。第三说三分损益法。这是古代确定准律的方法,即把一根弦分为三段,去其三分之一,取其三分之二,它振动所发出的音比原来全长所发的音高出纯五度,这叫三分损一;相反,将弦分为三段,增其三分之ー,取其三分之四,该弦发出的音比原来低出纯四度,这叫三分益一,合为三分损益法。据知,此法产生于春秋战国,最早记载见于《管子地员》。第四说十二律。这是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等的半音形成的。因此,一个律也就是一个分割的半音,每一个律都有一个名称,由低至高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奇数各律称,偶数各律称,合称律吕。这一律制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已经形成,之后历代以此固定音高,形成各种不同的调式,如同现在的C大调、D大调等。

顺便再说一下中国古代的乐器,共分为吹、拉、弹、打四大类,分别由八种材料(金、石、土、木、匏、革、丝、竹)制成,史称“八音。从乐器发展的过程来说,是先有打击乐、吹奏乐,后有弹弦乐,最后才有拉弦乐的。原始社会的乐器从劳动工具演化而来,被用来作为祭祀时为歌舞伴奏的器具。那时的乐器都用骨、土、石、木制成,如骨哨、土鼓、陶埙、石磬等。青铜器出现以后,开始用铜制作乐器,如编钟、编磬等。竹制乐器的产生也比较早,如商周时期的竽、笙等。丝制乐器都为弦乐,春秋战国时已出现,秦汉以后大为流行。在发展过程中,中国音乐还采用了大量外来乐器,经过一番改造和消化,使之成为中国的乐器,如琵琶、胡琴、羯鼓等,反映了中外文化的交流和融合。这里,我们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乐器:

编钟,商周(包括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乐器,在八音系统中属金、打击乐器,其特点是组合性、系列化,规模比较大,用大小不同的铜钟来显示音质。据文献记载,钟的数目为16枚,但近代出土的编钟多不和此数。陕西省扶风县出土的西周晚期编钟,一套只8枚;河南省信阳市出土的春秋末期编钟为13枚,迄今所知最大的编钟是湖北省随州市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编钟,连同一枚磬,共计65枚,分三层悬挂,音域可包括现代钢琴的所有黑白键音响。其规模之大,音质之好,制作之精、反映了当时制铜工艺和音乐文化的水平。

竽,形态像笙而比笙大,故被视为大笙,在八音系统中属竹,吹奏乐器,最早见于商代,战国时很流行。从典故“滥竽充数所反映的齐宣王使300人吹竽的故事中,可见其流行的盛況。文献记载的竽长四尺二寸,有36根簧管,但湖南省长沙市马王堆出土的汉竽有22根管,分前后两排。

琴,常与瑟和称,在八音系统中属丝,弹弦乐器,在中国音乐史上至为重要,被视为音乐艺术的代表,故古人以“琴棋书画概括一个人的才艺。琴在周代已经产生,《礼记曲礼下》云士无故不彻琴瑟。《诗经周南关雎》也云: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琴大约到汉代基本定型。琴身为狭长的木制音箱,琴面张弦七根,故又名七弦琴,是历代的主要作奏乐器之一。通过琴保存下来的古代乐曲相当丰富,演奏流派也很多,并有《琴史》(宋朱长文著)、《琴操》(传为东汉蔡邕著)及《琴学丛书》(近代杨宗稷著)等专著传世。古代的爱情故事多与琴有关,如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佳话。

箜篌,又写作空侯、坎侯,古代的弹弦乐器,分卧式和竖式两种。据东汉应劭《风俗通》载,卧箜篌为汉武帝时的乐人侯调所造,样子像琴而略小,七弦,用拨弹奏。竖箜篌则是竖琴的前身,后汉时经西域传入中原地区,是古波斯乐器。琴体弯曲而秀长,张弦22(也说23)根,奏时抱在怀中用两手弹拨。箜篌在魏晋以后十分流行,古诗《孔雀东南飞》中有十五弹箜篌,十六通诗书之句,乐府诗、曹植诗中有《箜篌引》,都可为证。李贺的《李凭箜篌引》、杨巨源的《听李凭弹箜篌诗》等唐诗作品,生动地描写了梨园弟子李凭弹奏箜篌的情景。

筚篥,吹奏乐器,南北朝时已从波斯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国,隋唐流行甚广,是一种九孔的竖笛,龟兹乐、天竺乐、安国乐、疏勒乐、高昌乐等,都离不开它。据《乐府杂录》记载,唐德宗时有一位将军名尉迟青、善吹筚篥,技艺冠绝古今。幽州王麻奴技艺不凡,不服尉迟青,入京与之比试高下、尉迟青不予理会。后允其入宅比赛,王麻奴以高般涉调吹奏《勒部羝曲),一曲终了,汗流浃背。尉迟青却以平般涉调吹之,使王麻奴以高般涉调吹奏《勒部羝曲》,一曲终了,汗流浃背。尉迟青却以平般涉调吹之,使王麻奴佩服得涕泣谢罪。这一记载说明,筚篥在当时社会的中下层都很流行。

琵琶,亦作批把,弹弦乐器,种类很多。一类是秦琵琶,由中国古乐器演变而来,但也受了胡乐的影响。其形状为圆体直柄、四弦、12柱(音位),后因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善于弹奏此器,故世人称之为阮咸,并增加为13柱,现在日本正仓院收藏有唐代阮咸。一类是曲项琵琶,南北朝时由西域传入,隋唐时代盛极一时,名人高手不断涌现,在敦煌壁画和雕塑中都有它的形象,因形制不同而称为龟兹琵琶、五弦琵琶、小忽雷、大忽雷等,其共同特点是半梨形曲颈。唐宋以后不断改进,演奏法也日益丰富,如反弹琵琶之类。唐诗中写琵琶的作品很多,尤以白居易的《琵琶行》最为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