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衙署与会馆
在我国现存的古建筑中,还有两种值得一提,即衙署与会馆。“衙署”也称“衙门”,是封建官吏施政的场所,它的功能是政治性的;“会馆”是文人和商人活动的场所,它的功能是经济和文化性的。两种建筑的性能并无共同之处,但它们的存在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旧有社会结构的机会。
衡署古已有之,是从古代“牙门”演变来的一个名称。古代将军领兵在外,树大旗以表示营门。由于旗上装饰象牙,这种军旗便称为“牙旗”,因而营门被称为“牙门”。后来文官的办公处也习称“牙门”。因“牙”“衙”二字同音,后世通称“衙门”。从有关文献记载看,至少在宋代已经把官署称作衙门了。
较早的衙署建筑因为没有可供参考的资料,我们无法想象它的基本面貌。从地方志所载的衙署平面图来看,明清时代的衙署大都是三进院落的建筑群,布局类似缩小了的皇宫。当然,各项建筑要低得多,规模也小得多。各地衙署在清朝灭亡以后都陆续改为他用,因而原貌不存了。所幸河南省内乡县县衙、叶县县衙,山西省平遥县县衙、霍州署衙,河北省保定市直隶总督署还保存完好,可供我们作基本的了解。
内乡县衙始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年),现存是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扩建维修的。它的基本格局是三进院落,前衙后宅。进入县衙大门,经百米青石甬道,即为大堂,是知县审理大案、要案,迎接圣旨、钦差及上级官员的地方。堂内正中为暖阁,为知县升堂之处,两侧置刑具、兵器,堂下两块跪石,左为原告,右为被告。大堂后东西为皂房,是三班衙役值班的地方。中有重光门,门内为琴治堂,即二堂,是知县审理一般案件的地方。
堂后为二门,门内为迎宾厅。厅后为三堂,是知县日常办公之处。两侧廊厅,供知县家眷居住。三堂后为后花园。县衙中轴线东侧有县承院、巡捕局、迎宾馆、谯楼、衙神庙、申明亭,西侧有主簿院、吏舍院、书房、监狱、狱神庙、旌善亭等,可谓布局完整,功能齐全。
会馆即聚会之馆,始设于明代前期,大约在15世纪的明代中叶才较多出现,到清代特别盛行,在旧北京的前三门外,会馆云集,热闹非凡。从会馆的实际用途来看,明显地分成两种:一种是绅士们兴建的“同乡会馆”,它同政治、文化有密切关系;一种是商贾们兴建的“同业会馆”,它与商业经济有密切关系。同乡会馆接待同乡人居住,供同乡人聚会。一省有一省的会馆,一府有一府的会馆,一县有一县的会馆。因此同乡会馆都以当地名字命名,如旧时北京的广东会馆、四川会馆、福州会馆、绍兴会馆等。明清时代,北京三年一会试,各省举人纷至北京,就都住在本地的会馆里。这次考不上,要等三年,边远地方来往不易,就住在会馆里等待下一次考试。会馆不但给这些人提供住处,而且还供应膳食,但是有一条规矩,不接待女眷。此外,凡从本地来的乡人,都可以住在本乡的会馆里,如清代康有为初入京住在南海会馆,谭嗣同住在浏阳会馆,鲁迅先生最初则住在绍兴会馆。同业会馆则以行业命名,接待同行业的商人,供他们聚会休息。但也有两种性质兼有的会馆,既接待同乡,又接待同行,或只接待同乡的同行商人,如旧北京的“银号会馆”,就是接待山西的金融商人的;四川省自贡市的“西秦会馆”则接待陕西的盐业商人。在同乡与同业会馆之中,以同乡会馆居多。但我们仍然认为,会馆实际上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因为科举早在隋代就已经产生,却不见那时有什么会馆,入京应考的举子,都住于客店。明代中叶以后,城市商业经济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各地商人聚集于都市和交通要口。为了经商和竞争,一些同行业的商人常有聚会,以交流信息,会馆于是应运而生,并且很快发展起来。或许这些会馆最初只是供同乡的商人聚会,借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这也诱发了同乡的文人寻求聚会,产生了同乡会馆。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同业会馆产生于前,同乡会馆效法于后,但因为中国封建社会重士轻商,与文化、政治相关的同乡会馆反而比同业会馆多得多了。
会馆的建筑规模有大有小,其基本格局依然是院落式的。旧北京为京师重地,各种会馆很多,大的有两三个院落,小的只一个院落,目前留存下来的极少,前门外小江胡同的“平阳会馆”还大体保持着原来的格局;虎坊桥的“湖广会馆”还保留着古代的戏台。从外地保存的一些大会馆来看,其建筑特点是馆庙合一、商神两用,建筑格局一般采取大门、戏楼(或戏台)、钟鼓楼、大殿、中殿、后殿的组群形式。如果是由山西、陕西商人合建的“山陕会馆”,殿内则供奉关羽,有的干脆与关帝庙合一;若是福建人建筑的“福建会馆”,殿内则供奉天后娘娘(即妈祖)。会馆里建的戏楼经常有演出,目的一是娱乐,二是酬神。由于这些会馆都是由商人集资建造的,其用料和建筑工艺都非常考究。现存著名的会馆有北京市湖广会馆,天津市广东会馆,苏州市全晋会馆,山东省烟台市福建会馆,山东省聊城市山陕会馆,河南省舞阳、社旗等县的山陕会馆,四川省自贡市的西秦会馆和陕西省丹凤县的船帮会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