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章医务社会工作导论
    • 1.1 第一节医务社会工作概念、现状
    • 1.2 第二节医务社会工作发展、专业能力
    • 1.3 第三节 医务社会工作岗位设置
  • 2 第二章医务社会工作理论基础
    • 2.1 第一节压力与疾病适应模式
    • 2.2 第二节社会医疗诊断模式
    • 2.3 第三节危机介入模式
    • 2.4 第四节灵性视角与家庭压力理论
  • 3 第三章医务社会工作理论(伦理原则)
    • 3.1 第一节尊重原则
    • 3.2 第二节不伤害原则
    • 3.3 第三节有利原则
    • 3.4 第四节公正原则
  • 4 第四章医务社会工作实施方法
    • 4.1 第一节医务个案工作
    • 4.2 第二节医务小组工作
    • 4.3 第三节医务社区工作
  • 5 第五章急诊科医务社会工作
    • 5.1 第一节急诊
    • 5.2 第二节急诊科病人的需求
    • 5.3 第三节急诊社会工作
  • 6 精神康复社会工作
    • 6.1 第一节 精神病的基本常识
    • 6.2 第二节精神病人的误解与定型
    • 6.3 第三节精神康复
  • 7 第七章残疾康复社会工作
    • 7.1 残疾的基本知识
    • 7.2 康复的基本知识
    • 7.3 第三节康复社会工作的基本模式
    • 7.4 第四节康复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
  • 8 第八章医患关系与社会工作
    • 8.1 第一节医患关系概述
    • 8.2 第二节社会工作介入医疗纠纷
  • 9 第九章肿瘤社会工作
    • 9.1 第一节癌症及其治疗
    • 9.2 第二节肿瘤社会工作之意涵
    • 9.3 第三节肿瘤社会工作实务
  • 10 临终关怀社会工作
    • 10.1 第一节临终关怀的照顾理念
    • 10.2 第二节临终关怀之全人照顾
    • 10.3 第三节临终关怀社会工作
  • 11 第十一章悲伤辅导与社会工作
    • 11.1 第一节
  • 12 跨团队合作与社会工作
    • 12.1 出院准备服务
    • 12.2 病人权利
    • 12.3 文献学习与讨论
  • 13 慢性病社会工作
    • 13.1 第一节 慢性疾病的适应
    • 13.2 第二节 慢性病人的社会照顾
    • 13.3 第三节 慢性病人医务社会工作
  • 14 复习题
    • 14.1 复习题文档
第三节康复社会工作的基本模式

第三节   康复社会工作的基本模式

   社会工作模式,是社会工作者开展规范化实物工作过程,即在什么样的理论指导下,通过怎样的环节和步骤来开展和完成有关工作。 残障社会工作模式,是指人们通过对残障者开展的社会工作内容和过程进行观察、分析、论证、评价残障者康复的一种基本框架。

    中国目前的残障社会工作主要在一些康复医疗机构、社会福利院、政府和民间组织兴办的特殊教育机构、城乡社区中开展。由于各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性,残障社会工作在各地的发展也有很大差距。残障社会工作的基本模式,主要是传统的单位制康复模式和家庭康复模式两种;近年来不断兴起的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寄养式康复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康复模式。    

    残障社会工作模式的基本理论,主要有个人模式与社会模式理论两种。个人模式理论相应于个体型残障的工作模式。该理论的核心是个人责任论,即某个人的残障是由于其个体原因造成的,个人要为之负责。 由于残障是个人与家庭的悲剧,个人也要承担在治疗残障中的痛苦。残障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痛苦既是生理上的,也是心理上的。个人因不幸导致的肢体或其他器官的残障则是由一个正常人到与常人不同的残障者的变化主因。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会使当事人及其家人难以适应。有人提出个人型哀伤理论,认为当事人和其家人常常会经历这样一个心理过程:震惊--怀疑或否认--愤怒或焦躁--忧伤和沮丧。这种理论对残疾人的全面康复、重新参与社会有一定不利影响。

个人型残障社会工作者主要采取个案工作方法,与残障者及其家庭一起工作。而当当事人及其家人认同了残障现实后,则广泛运用小组工作方法促成残障者之间的相互支持。

社会模式理论的理论解释是社会责任论,认为某个人的残障是由于社会原因造成的。社会在结构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使得某些人受损,因此,社会应该为受损的个人承担更多的责任。当然,即使社会型残障其直接后果也是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承担的痛苦和损失应该主要由社会来补偿。例如:大量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特别是各地中小煤矿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建筑工地受伤致残的农民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残疾人社会应该承担对他们的赔偿和照料责任。

 

一、单位制康复与家庭康复模式

(一)单位制康复模式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型国企,部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对因公致残的人员的单位保养政策。

   疗养中心(康复中心)、康复医院

   单位制康复模式,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康复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这种模式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或者逐渐消亡,或者增加了新的内容。传统体制下,许多大中型国有体制下,许多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部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出现工伤人员时,基本采取单位保养的政策,主要是解决生活问题,也有一定的康复服务。比较典型、具有普遍意义的单位康复模式,是大中型企业普遍采取的康复方法。在伤残者比较多、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如大型煤矿、油田、机械制造企业都设立了“疗养中心”,后改为“康复中心”。在这些中心里,自己的卫生医疗部门负责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简单康复训练设施,适时组织一些文化体育活动等。这种单位康复模式,对于伤残者来说,优点是生活可以得到保障,“同病相怜”的人际关系可以缓解心理压力,有共同的活动机会和平等的对话,也可以集体向单位反映困难和诉求。

 

(二)家庭康复模式

家庭康复的的方式:

  传统家庭照料

  家庭收养

  家庭寄养

 

传统家庭康复

影响家庭康复的因素

 1、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2、家长的心理状态

     “他的出生对我而言,是我一生最大的震撼,我失去了所有的尊严,以往我生命中认为最好资产:美好的婚姻、令人羡慕的工作、英俊潇洒的丈夫,刹那间什么都不是了……我好像一下子掉入谷底。                                  ——一个不正常小孩的妈妈

    一般说来,家长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成了残疾人,都蒙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疑惑、悲痛、焦虑、消沉,承受着歧视的眼光和旧的习惯势力的打击,他们寻求希望,有些人碰到的却是一盆凉水,他们失望、烦恼、无能为力,渴望着理解和支援。

家长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家长的情绪、态度,对自己孩子的接纳的程度,直接关系着孩子的、其心理变异、聋儿的成长与前途。明智的家长,一般都善于调整自己的情绪,正确地去爱自已的孩子,从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进而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他们对孩子的康复充满着希望,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3、家庭成员的态度

    家庭成员对聋儿的态度与接纳程度也至关重要,在一个家庭,出现了一个残疾孩子,首先是需要家庭的精神依托和支持,其次需要在家务事上和经济上的支持。第三,聋儿的听觉语言康复,需要有声语言环境,需要经常的语言刺激。

 4、亲友及社区成员的支持

    亲友及社区成员对家长的理解是家长康复重要的精神支柱。如聋儿语言的发展需要交往,及社区成员与聋儿的友好交往,可以增强聋儿的学语动机,提供大量的语言刺激和语言模式,提供情景对话和使用语言的机会。亲友及社区成员对聋儿康复在信息上,以及其它一些方面的支持,都将是聋儿康复的巨大动力。

     

 

家庭收养

 

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国内收养优先,适量开展涉外送养

 

 

家庭寄养

 

经过规定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不满18周岁的孤残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委托在一些家庭中养育的康复照料模式。

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欧洲

 

体现了儿童全面康复的宗旨

凭借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发展的坚强后盾

积极防治商业化,逐步走向规范化

 

 

寄养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常住户口和固定居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居住面积不小于当地人居居住面积。

有稳定经济收入,在当地人均收入中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的疾病。

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

主要照料人年龄在30--65岁间,身体健康,具有照顾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寄养家庭应履行的义务:

保障被寄养儿童人身安全

提供生活照料,帮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培养其树立良好思想道德观念

安排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提供矫治、康复训练等服务

定期反应寄养儿童成长情况

其他应当保障的权益与义务

 

家庭康复中的社会工作服务:

1、充分了解残疾儿童的个人史,收治情况和寄养情况,掌握儿童存在的社会问题及背景。

2、和医护人员配合,协助儿童家庭、寄养家庭和养护人员解决常规护理之外的问题。

3、了解儿童心理负担起因并进行干预。

4、与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家庭各种康复器材配备,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5、组织小组与社会活动

 

二、社区康复概述

 社区康复(简称CBR)是1976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一种新的、有效的、经济的康复服务途径,它顺应了全球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尤为适合。

1、社区康复的概念

社区康复是指在城乡水平,积极调动和协调社区有关部门及人员,包括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参与,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和利用社区的资源,在医疗、教育、职业、社会四大康复方面,为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中提供有效可行、经济的全面康复服务,扩大残疾人的康复受益面,从而促使他们能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2、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由于我国残疾人数量大,分布广,经济条件有限,因此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社区康复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全部康复需求。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着重解决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提供的康复服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康复医疗服务诊断、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家庭康复病床和转诊服务等。

    (2)训练指导服务:(制订训练计划、传授训练方法、指导使用矫形器等。)

        (3)心理疏导服务通过了解、分析、劝说、鼓励和指导等方法,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鼓励残疾人亲友理解、关心残疾人,支持、配合康复训练。

    (4)知识普及服务为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普及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用品用具服务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提供用品用具的信息、选购、租赁、使用指导和维修等服务。

        (6)转介服务掌握当地康复资源,根据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心理支持及用品用具等方面不同的康复需求,联系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转介,做好登记,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