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残疾的基本知识
一、残疾的基本概念
概念:由于疾病、意外伤害等各种原因所致的人体解剖结构、生理功能的异常或丧失,从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丧失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能力、无法进行其日常生活和履行其社会功能。(因为身、心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一)残损(功能是可逆的)
损伤,指人的心理生理或机体的某个部位受到了损害,主要包括智力缺损,心理缺损,视力缺损听力语言缺损,内脏缺损,骨胳缺损和畸形。如老年抑郁症,中耳炎。
(二)残疾(功能不可逆但可康复)
伤残,是指操作所致的人体某些功能的降低或消失。主要包括行为伤残,语言交流残疾,运动伤残,身体姿势和活动伤残,视力残疾,精神病残疾和智力残疾等,象盲聋哑的出现,偏瘫,老年精神病等。
(三)残障(功能不可逆且影响到正常生活)
一个人由于操作或残疾导致其部分或全部地失去以正常方式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在社会中难以发挥正常的作用,主要包括识别障碍,身体残障,运动残障,职业残障,社交活动残障和经济自给残障,象痴呆、严重精神病患者,全瘫等。
二、我国残疾的分类及分类标准
听不到—听力
说不出—言语
看不着—视力
动不了—肢体
想不起—智力
认不出—精神
多重
三、致残主要原因
先天性残疾与获得性残疾
先天性致残:
(1)遗传:先天性遗传和与遗传有关病症致残
(2)发育缺陷:近亲结婚生育的先天性致残;孕期母亲的营养、疾病所致的胎儿残疾;产科的合并症和异常分娩所致的残疾。孕期误服禁忌药物。
主要致残原因:
遗传:精神分裂、先天性聋哑、唇裂、先天心脏病
疾病:各种致残性疾病包括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地方病和慢性病
中毒:各种致残的毒性物质
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工伤、地质灾害
有害环境:北方部分地区“灶连炕”,成为对婴幼儿生命与健康的威胁。北京、内蒙古、等地烧伤整形外科的婴幼儿几乎都是大面积烧伤,原因如出一辙:因为家里灶连炕,孩子由炕上掉入灶上的热锅中被烧伤、烫伤。
四、残疾预防
概念与分级
(一)概念:在了解残疾原因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途径、控制和延迟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二)分级:
一级预防:预防致残性伤害和疾病的发生。计划免疫接种 避免引起伤病的危险因素 合理膳食与营养结构 实行健康的 生活方式 职业危险因素干预 环境危险因素控制;
二级预防:发生伤病后防止出现残疾。定期健康检查 改变不良生活方式 强化食品,补充营养素 早期医疗干预 早期康复训练;
三级预防:残疾出现后防止出现残障。康复功能训练 使用矫形器和辅助用具 积极治疗和/或手术。主要为对症治疗,防止病情恶化,减少疾病的不良作用,防止复发转移,预防并发症和伤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