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精神康复
精神康复目的是使患者的生活、工作、学习、社交等能力全面恢复到病前水平,而绝对不仅仅是去除疾病。
康复治疗应与临床治疗同步实施。
一、精神康复的内容
n 医学康复(去除症状,防止复发)
n 心理康复(客观对待疾病,提高心理承受能力,纠正性格缺陷)
n 社会康复(提高社交技能)
n 职业康复(技能培训、就业咨询等)
二、如何防止病情复发?
n 定期门诊复查
n 坚持维持治疗
n 帮助患者客观认识疾病,理解复发的危害
n 去除诱因,及时疏导患者的心理问题
n 识别复发先兆:
自知力丧失──拒绝服药
失眠──昼夜节律颠倒
情绪波动
猜疑
季节因素
三、关于药物维持治疗
目的:降低复发率和再住院率
维持用药的时间:首次发作1-2年,复发者 2-5年
终生服药的一般标准:
病程持续5年以上未治愈
复发次数 > 3次
维持用药的剂量:因人而异,病情稳定的时间越长,维持剂量越小。
使用原则:足量足程
足剂量:只要病情未达“治愈”,就应坚决加量,若加至最高治疗量仍无效,再考虑换药。
足疗程:每种药物至少用足8-12周,若仍无效才考虑换药
急性病例经治疗量系统治疗6-8周无效可考虑换药
慢性病例需充分治疗3-4月无效才宜换药。
未经充分治疗(剂量不足或疗程不够)而轻易放弃治疗是不对的,频繁换药也是不足取的。
四、香港精神康复服务
院内康复训练服务:
行为矫治、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能力
社区康复服务:
1、中途宿舍及长期宿舍服务
2、日间中心及社交会所
3、职业康复庇护工场
4、社区精神康复热线服务
5、其他社区康复服务:
家属服务中心、伤残补助、公共屋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