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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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年党的十二大召开,确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同年年底1982 年《宪法》颁布,重新确定了中国的国家机构体系,成为新时期行政改革的宪政起点,加上此后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13年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6次行政体制改革。
(一)中国行政改革的成效
这6次行政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厘清了政府职能。2. 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形式。3. 政府职能方式发生改变。4. 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5.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6.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具体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 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3. 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4.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5.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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