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行政监督及其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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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简称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外部监督具有监督主体多样、独立;监督范围全面、完整;监督活动经常、及时的特点。
外部监督主要有法制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大类。
法制监督的主体是除政府以外的其他国家权力主体,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法制监督又可以分为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
执政党监督实际上涉及执政党如何控制和行使公共权力的问题,国家政体不同、政党制度不同,政党监督的形式就不同。
社会监督通常是指社会团体、社会舆论、公民等社会行为主体,依据法定的权利,必要时经过法定的程序,对政府及其官员实施的监督。可以分为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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