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调如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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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协调的含义与作用
行政协调是指行政领导者引导行政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行政组织内部各种关系之间建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协同一致的和谐关系,以实现决策目标的管理活动。
(二)行政协调的原则
行政协调除了必须遵循行政活动的基本原则,如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行政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外,还要根据行政协调工作的特点,遵循以下几点特殊的原则:
(1) 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
(2) 客观公允,秉公协调的原则。
(3) 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4) 立足全局,服从总体目标的原则。
(5) 统一领导,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行政协调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协调可以形成如下分类:
(1)按协调作用性质可为主动协调和被动协调。
(2)按协调范围取向可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
(3)按协调对象性质可分为工作关系协调和人际关系协调。
(4)按协调的途径分可为会议协调与非会议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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