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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适应单一所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我们建立的是高度集权的全能、统治型政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政府经历了一个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从管治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
(一)全能型政府职能时期
全能型政府职能时期是指从新中国成立到 20 世纪70 年代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这个时期也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个时期,我国经济上的基本特征就是单一的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就是全能型政府职能体系。
(二)改革及转变政府职能时期
改革及转变政府职能时期是指 1978 年年底至2002 年党的十六大召开。1978 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1992 年,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同时也明确了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高服务和检查监督。这是第一次具体提出政府职能。20 世纪90 年代末中国加入WTO,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这也极大地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2002 年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科学地将政府职能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至此,我们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职能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期
2003 年 9 月,温家宝总理在一次重要讲话中提出,要“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详细论述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是服务型政府的正式提出。2007 年 10 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提出。这标志着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进入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期。2012 年 11 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特征,即“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这十六个字也是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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