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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是指由于行政环境改变,政府的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发生转变,而出现的政府职能重心转变、政府职能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关系转变。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在于:
(一)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职能发展的普遍规律。政府职能是在政府和行政环境的互动过程中调整和发展的。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体现和要求,同时也直接受到行政环境的制约和影响。行政环境通过特定的渠道将有关信息输入政府职能体系中,政府职能重心、职能方式和职能关系都会据此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行政环境变化的普遍性决定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普遍性。
(二)政府职能转变是国家根本任务转变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敌对阶级之间的矛盾,国家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已不再是“阶级斗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明确指出“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这个根本任务,政府必须转变职能重心和职能关系。
(三)政府职能转变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迫切要求。加入 WTO 是我们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而我国在加入WTO 以后,实际上对政府的职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要求政府的职能与国际接轨。与WTO 的对接再次凸显出我国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内容、方式、效率都有全面的要求,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还很艰巨。
(四)政府职能转变是最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原有的政府职能的配置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形成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宏观调控体系框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过去的那种政府职能已经到了不改就难以为继的程度。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五)政府职能转变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的中国特色行政体制改革目标,也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建设这样的服务型政府,有赖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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