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认识的客体和中介
历史认识的客体:历史认识的客体,就是人们所要认识所要研究的所有对象,其内容具有伏在性,既包括人类以往的物质生产活动,人类以往的社会活动,也包括人类的以往的精神活动。例如我们研究韩非的思想,韩非的思想就成为历史认识的客体。思想在其产生的当代,是依照主观意识的问题,但历史的积淀,使之成为历史认识的客体,这需要因为注意。谈论历史与谈论历史认识,是不同的话语前提,概念的意义有时区别很大。
历史认识的中介: 是指历史认识主体借以认识客观历史所需要的中间媒介。由于历史事物大多属于一去不返、无法复现,后代的认识的主体 不能直接观察、研究,则需要借助现存的能够反映认识对象的中间媒介,揭示研究客体的状况。含有历史记载的文献、以往实物、遗址等历史遗存,均可作为历史认识的中介,这在一般史家那里称为“史料”。中介其实也是一种客体,它因为反映着其他层次的客观历史,故被利用作某项历史认识的客体。不言而喻,曾作为”中介“的客体在另一研究方向时就可能成为直接的历史认识对象,例如《汉书》可以作为研究西汉历史的中介,但当我们从史学史角度研究《汉书》的内容、结构、观点之时,《汉书》就成为历史认识的直接客体。因此,并非所有历史认识都不能接触直接的客体,”中介“不能称为历史认识的要素。那种动辄断言历史认识离不开”中介“、断言历史认识须有”三要素“的说法,是极其片面的。说历史认识有什么”三级思维“等等,更是不着边际的故弄玄虚。总之历史认识的中介的性质,应注意:
1、中介不能完全覆盖客体,即史料无论如何丰富,也不可能完全反映客观的历史。而实际上,历史研究也没有必要要求认识所有的历史枝节。
2、中介有时会超出原本的客观历史,出现根本没有的事件的记述。
3、一种历史认识的中介,在另一种历史认识中可能成为直接的客体。
由于大量历史认识需要借助于”中介“,所以史料、历史文献、历史遗存的研究,是史学建设的重点之一。这是史料、重视原始史料、重视史料文献的考订、辨伪,是历史学的优良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