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历史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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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历史认识论?
历史认识论就是关于人类了解历史和研究历史之运行条件与运行机制的理论,揭示人类历史认识中的基本特征、认知方式和过程。换言之,历史认识论主要讲的是关于历史认识的来源、内容和认识发展过程的哲理思考。它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有:人类的历史能否被正确的认识?历史认识依靠什么条件产生和进展?历史认识的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处于什么地位?历史认识与其他认识相比有什么特点?历史认识如何验证?历史认识与现实社会的关系是怎样的?如此等等。
历史认识论是要探讨我们应如何认识历史的总原则。当我们研究应当如何去认识历史时,得出的原则性结论就是历史认识论。历史认识论向上吸取、融合和更新历史哲学的成果,向下可指导、涵括史学方法论,因此应当是史学理论的中心内容,史学理论的重要问题乃至难题,都存在于历史认识论中。
人类产生之后,并没有立即产生历史认识,在原始的蒙昧时代,原始人急需的是认知当前与生存相关的事物,历史的记忆尚处于支离破碎甚至模糊的状况。只有在历史记忆得到整合并感觉到这种历史记忆有利于现实事务的处理时,主动的历史认识才真正产生,这恐怕要到阶级社会才能够出现,更远的历史认识之有无是无证据可以指证的。历史认识的积累、深化,才可以产生初期的对史学的见解。然而史学虽长足发展,理论化的历史认识论却产生很晚,这个概念的提出以及学术界将历史认识论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来讨论,在中国不过是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