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类活动的社会性
人类历史的内容,乃是人与人的各种群体(宗族、民族、宗教团体、政治团体、经济集团、政治团体等一切自然形成霍自觉结成的群体)之间,在自然界制约及相互作用下一切活动的总和。群体活动不是人类的特有习性,动物界早就存在,如现代动物学指称的“蜜蜂群体”、“蚂蚁群体”、“猕猴群体”等等。但只有人类才由群体发展成为社会。 工具的制造与使用在人类的发展上具有关键性作用,当人类祖先能够制造工具、使用工具、保存工具并且使这种成就为群体共享之时,群体的原始协作就进展出生产关系的组合,从而派生相应的人际规则(区别于血缘关系的人际关系)及其意识,人类社会就此产生。
人类的活动总是在某种社会机制下进行,即使古代的隐士也不例外,因此人类的社会性是不争的事实。社会历史的发展,表现为较小的社会实体联接为大的社会实体的历程,外部表象就是人类联系范围的不断扩大,地理探险、殖民扩张、对外经商、外交联络等等,都是较小社会范围联接成为较大社会范围的不同形式,其中曾经充满野蛮和惨烈的战争,也呈现过合作与友好。一般而言,一个范围甚小而又封闭社会单位,将会造成历史发展的缓慢或停滞。因此,人类社会活动联系范围的逐步扩大,直至达到全球性,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之一,是历史规律之一。
总括而言,人类社会活动从低级到高层次具有三种表现形式,即自在性、自为性、自觉性。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应当是减少“自在性”活动的份额和作用、持续地将“自为性”活动提升为“自觉性”水平的进程。所谓自觉性的社会活动,就是:1、清晰认识到行为内容的多方面后果,正确把握行为主体在整个人类环境和社会应处于何等地位。 2、尽量从较大社会范围的利益出发决定行为的取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