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概念的理论解析
1. 历史:是客观事物发展演化的历程,是不依赖于我们今天主观意识的以往的客观存在。站在人类的角度,客观事物有两大系统,一是自然,二是社会,一般所言的历史,主要指人类社会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就是人类社会发生、发展和演化的客观历程。在这个客观历程中,包涵着人类能动的主体活动以及与自然界相互作用。
2. 历史学:可以简称史学,是系统叙述和研究人类以往的各种活动和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学科。即对于以往人类活动及社会状况的条理化、系统性认识。
3.历史观与历史哲学:历史观是对人类客观历史的概括性、总体性认识。历史哲学是将某种历史观予以理论的、系统的论证。二者的区别是历史观可以不作理论论证性的表述,可以寓于其他历史撰述或散见于判断的表达。历史哲学也可称之历史理论,解决诸如社会历史的根本性质、历史是否发展、如何发展,历史发展的动力如何,历史发展的方向及有无规律等重大问题。
4.史学理论:所谓理论,是一种总体性、抽象性的系统化认识,并且以逻辑论证的形式表述出来的学说。史学理论是将历史学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而得出的系统化的理性认识。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的区别在于研讨的对象不同,二者不应混淆,但又存在密切的联系。史学理论应解决诸如历史学的性质、任务、特点,历史学可否真实反映历史,史学的功能,历史认识如何检验,史家的应有基本素质,史学的研究方法等等问题。
5.史学概论:产生于近代,它不是一个系统学科的名称,只作为一个传习知识的课程载体。其主体内容应当是史学理论与史学方法,但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有极密切联系,又离不开史学史内容的辅助,因此成为历史理论、史学理论、史学方法论、史学技能修养、史学史内容的综合组装体。而各家的此类著述、各学校的课程内容,构成均有较大差异。史学概论的这种性质,正好适合向大学生传授关于历史学的综合性理论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