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信息反馈与展会评估
10.3.1 会展信息反馈机制
反馈机制就是建立在会展主办方与客户之间的桥梁。所以,主办方应及时提供和反馈展会信息,以便吸引和鼓励他们积极参展,同时做好参展的各项准备。
主办方应主动联系媒体这一反馈信息的渠道,向他们提供各种资料,供他们选择发表,争取他们的支持。媒体报道可以进一步扩大展会的影响。
10.3.2 会展评估的一般程序
会展评估与其他营销活动的评估是类似的,即按照一定标准,对统计数据和观察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最后得出判断和结论。因此,会展评估一般按照选择标准、收集资料、统计分析、得出结论的程序进行运作。
1)选择标准
(1)权威:评估标准必须为主办者、参展商及会展主管部门认可,否则难以保证评估结果为各方接受。
(2)客观:评估标准要符合客观实际,不至于过高或者过低。因为评估标准对会展主办者有较强的引导作用,合理的标准可以促进会展业的发展又不至于造成浪费。
(3)明确:评估指标必须清楚,说明评估工作的进行方法。
(4)具体:评估标准必须易量化、可操作性强,能有效减少评分时的主观随意性。
2)收集信息(1)收集历史资料(2)现场观察记录(3)问卷调查(4)会议座谈
3)统计分析
4)评估结果
10.3.3 会展评估的内容与总结
会展评估是会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对会展前台工作和后台工作两方面的评估。评估后台工作主要是对会展环境以及会展筹备和组织工作进行评估,在会展结束时完成。评估前台工作主要是对会展人员工作水平和会展效果进行评估,需要在会展结束时以及后续时间跟踪调查评估。
1)会展工作评估
(1)展出目标评估 (2)展台人员评估
(3)展台评估 (4)展品工作评估
(5)设计工作评估 (6)宣传工作评估
(7)管理工作评估 (8)费用评估
2)会展效果评估
(1)展位效果 (2)成本效益 (3)成本利润
(4)成交评估(5)客户接待
3)会展总结
总结是会展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可以是一份会展评估工作的分析报告,也可以是会展整体工作的回顾、分析、研究,会展总结最后要形成一份总结文件,需上报主管单位,抄送合作单位,经审查无误后还可以作为会展跟踪服务的一项内容发给目标客户,以供借鉴、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