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前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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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coordination)是指人体产生平衡、准确、有控制的运动能力。包括按照一定的方向、节奏,采用适当的力量、速度和距离,达到准确的目标等几个方面。

协调运动的产生需要有功能完整的深感觉、前庭、小脑和锥体外系的参与。
协调障碍即是指以笨拙的、不平衡的和不准确的运动为特点的异常运动。又称为共济失调(dystaxia)。

又分为三种类型:
1.小脑性共济失调:主要表现为辨距不良、轮替运动障碍。

2.基底节共济失调:主要表现为肌张力改变和随意运动障碍。
3.脊髓后索共济失调:主要表现为本体觉障碍,受视觉影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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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协调功能评定时,应依次检测以下内容:
1.完成动作的时间是否正常。
2.运动是否精确、直接、容易反向做。
3.加快速度是否影响运动质量。
4.进行活动时有无身体无关的运动。
5.不看自己运动时是否影响运动的质量。
6.受试者是否很快感到疲劳。
协调评定方法包括
1.观察法
协调功能正常的依据
观察受试者的日常生活活动并通过与健康人比较,判断受试者是否存在协调功能障碍。
2.协调试验
分平衡性与非平衡性协调试验两类。
平衡性协调试验主要包括睁闭眼单双足站立、不同路线步行等。
非平衡性协调试验主要包括指鼻试验、对指试验、轮替试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