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结构与教育制度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也是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现象。政治最集中的表现是国家政权,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制度。不同政治制度对教育需求和制约的情形有别,这就导致了教育的政治属性差异以及教育与政治制度关系的差别。
所谓政治结构主要反映了国家政权中的权力分配及其运作模式。绝大多数社会学家以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关系为主线进行梳理,区分出西方国家存在的三种主要政治结构类型: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中央调控制的政治结构。
(一)中央集权的政治结构与教育制度
中央集权制的政治结构,西方主要以法国为代表,全国有一个统一的立法机关和政府,通常制定有单一的宪法,国内划分为若干行政区域,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为中央政府,地方自治十分有限。
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
中央集权——全面集中与刻板划一
(二)地方分权的政治结构与教育制度
地方分权的政治结构以联邦制为主要的表现形式。美国、加拿大、联邦德国、澳大利亚等属于此类政治结构。地方分权的政治结构,对于教育制度的控制方式必然是分散的、多样化的,很难对教育实行全国统一的控制。以美国为例,从殖民地时代起,教育行政领导便以13个殖民区为最高单位,各自为政,美国于1867年开始设立联邦教育总署,此后有所调整与变化,但基本不负领导全国教育的责任,50个州在教育上独立自主,自行决定义务教育年限,通过各项教育法案,负责本州的教育经费、实施、计划等等。
地方分权的政治结构,很难对教育实行全国统一的控制。美国选择的教育控制方式就是分散的、多样化的。
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
地方分权——多中心,甚至无中心
(三)中央调控的政治结构与教育制度
随着政治力量的多元化趋势,西方国家的政治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央与地方的控制与反控制,绝对的中央集权制与地方分权制均面临严峻的挑战。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既有地方自治,又有中央控制的模式。这种模式就被称为中央调控。以日本最为典型。比如,日本就设有统管全国教育行政事务的中央机构:文部省,它与地方公共团体及其教育行政机构之间并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主要享有干预地方教育行政、审定教科书等等权限。
中央调控——教育制度表现出一种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