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要求及考核方式
主讲教师:游泳涛
第1期
| 学校: | 重庆交通大学 |
| 开课院系: | 航海系 |
| 专业大类: | 航海类 |
| 开课专业: | 船电、轮机、驾驶 |
| 课程编号: | 19210546 |
| 学分: | 1 |
| 课时: | 16 |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因国际航行船舶上的海员基本都是船舶保安计划中负有指定保安职责的人员,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他们必须同时持有《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及《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两项证书。而《船舶保安意识与职责》这门课程就是满足STCW公约关于《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及《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两项证书培训的要求;属于海船船员专业技能合格证的培训项目之一。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根据航海技术专业培养目标及STCW公约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船舶保安职责、保安威胁、保安设备、保安计划并且能够有效防止海盗及武装劫持,保证船舶安全运营。达到《STCW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所规定的海船船员培训标准。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有能力参加交通部海事局组织的“全国海船船员适专业技能考试”;通过考试,取得所必需的职业资格证书,最终将“教学与考证”、“课程与就业”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实现“一教多证”的教学目标。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船舶保安意识与职责》是满足《STCW公约》对国际航行船舶上船舶保安计划中负有指定保安职责的人员的培训要求。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更全面了解职业,增强学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