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教师:邓喜莲
第2期
2021-03-02 11:13 至 2021-09-01 00:00
| 学校: | 湖北文理学院 |
| 开课院系: | 政法学院 |
| 专业大类: | 法学 |
| 开课专业: | 法学 |
| 课程编号: | zy01130 |
| 学分: | 2 |
| 课时: | 36 |
1、课程性质定位
在法学教学体系与课程设置中,本课程是专业基础课,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构成了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成为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的原理、原则、精神的科学,是关于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最一般最普遍最 根本的思想,是关于法律的所以然的道理。本课程主要研究、讲授法学、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当代中国法理学界的理论热点和难点,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的核心理论问题。
2、课程教学内容定位
法理学不仅是学习法学各学科的入门课,也是各学科开展进一步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整个法学的课程中它具有意识形态和方法论的功能。同时,通过学习,使学生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学会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释部门法知识、解决法律实践中的各种问题以及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
3、培养能力定位
本课程课程不仅要实现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而且要培养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专业角度培养学生互助共济,团结互助的良好观念;关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现实以及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4、协同育人定位
本课程作为基础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人为本,从学生的利益和需要出发,尽可能使本教材做到具有鲜明的理论观点、丰富的思想含量、较高的学术品味,贴近学生、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对学生具有说服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并力求深入浅出,充分激发学生学习法学理论的动力和兴趣。课程不仅要实现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而且要充分发挥思想育人、立德树人的教育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