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讲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治安系
主讲教师:蔡伦
教师团队:共6位
| 学校: | 湖南警察学院 |
| 开课院系: | 治安系 |
| 开课专业: | 公安类(本科)专业 |
| 学分: | 2.0 |
| 课时: | 32 |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一)课程的性质 公安学基础理论是公安学的专业基础学科,是学习其他公安专业课程的基础,是公安专业学生参加公安联考的必考知识课程,在公安专业教学中具有重要地位。 (二)课程的任务 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公安学的基础理论,公安的历史、公安的本体、公安的价值、公安的运行、公安的关系、公安的保障及公安的改革发展等。 二、教学目标 (一)思政和价值目标 通过本课程学习,培育学子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培育学子对中国共产党忠诚和服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的忠诚品质,坚持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和牢牢把握“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稳定的坚强意志;培育学子严格遵守政治规矩的政治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警察意识、法治意识和民本意识;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学生对公安工作职业的荣誉感和厚植学生对人民公安事业的浓厚情怀。 (二)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公安学的学科性质、学科地位、学科体系、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明确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职责、权力、任务、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掌握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策略、公安法制、公安队伍建设、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公安机关的改革发展等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能够把握公安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工作对策,为学习后续课程、提高公安工作岗位职业技能打下坚实理论基础。 (三)能力目标 通过课前网络课程知识内容预习的学习、网络课程作业的独立完成和在课堂上对学生的思维引导,对教学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展开思考、讨论和分析,提高学生独立学习、完成任务的能力和运用公安学基础知识和观点分析复杂公安现象的思辨能力;通过课堂案例情景浸入式教学,培养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创造性地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基本要求 1、要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紧跟公安工作的新形势,密切联系公安工作的新发展; 2、课堂讲授与网络资源在线教学、自学、讨论相结合。 四、思政元素和学情分析 (一)思政元素分析 1、政治观念: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等 2、思想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社会责任等 3、道德规范: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学情分析 1、思想政治素质的分析:学生通过前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已经具有一定的爱中国共产党、爱人民、爱国、爱社会主义等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 2、原有知识分析:学生通过前阶段的学习已经具备一定的文化理论功底;但是,没有公安专业学科理论基础。 3、现有能力分析:学生具有一定的对事物简单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但是运用公安思维和公安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五、考核评价形式 (一)考核方式 期末统一考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考核评价要体现思想政治方向。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测试都要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警察核心价值观、警察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定。 (二)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考勤、课堂讨论、网络资源在线教学学习、作业、实践)×20%+(期末统一考试成绩)×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