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水平
1.城市文化建设成绩显著。师市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概括为“诞生在黄麻、成长在延安、转战大西北、扎根在天山”,红色文化与军垦文化、知青文化、边疆文化交融传承,为师市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建市以来,师市文化建设成绩斐然。城市品牌塑造方面,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连续四年获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节庆中国榜最具魅力节庆城市等荣誉;广场文化艺术节获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和“群文之星奖”;在节庆活动品牌上,郁金香节荣获2012节庆中国榜最负盛名主题文化旅游节;文化建设领域,连续3届获文化部“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单位;师文化执法稽查大队连续5年被国家文化部评为文化执法先进集体,师流动电影放映队连续被评为全国电影放映先进集体;五家渠市文化局荣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五家渠文化馆荣获全国优秀文化馆称号。为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振了信心。
2.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师市地处自治区腹地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面积8310平方公里, 总人口34.5万,其中五家渠市区人口12万人。下辖14个团场,3个街道办事处,2个建制镇,34个企事业单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省级现代服务业园区各1个,31家规模以上企业,2家上市公司,兵团党校、兵团警官学校、石河子大学商学院等高等学府坐落市区。2014年,师市实现生产总值21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22:50:28。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3.师市职工群众文化消费能力增强。 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0元, 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14970元,较2013年有大幅度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文化、教育等消费日益迫切,文化消费能力不断提升,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4.“非遗”项目保护工程成绩显著。在兵团1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师市占4项(迷糊戏、曲子戏、哈萨克毡秀布绣、土碱烧制技术),24项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师市占10项,并且在兵团率先实施“非遗”项目保护工程,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师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态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兵团各师“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经验。
5.示范区创建机制逐渐形成。师市成立了由师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六师五家渠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形成了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联动机制;修改完善了师市国家公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规划、制度和实施方案;制定了文化事业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做到“五纳入”(纳入师市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师市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评选重要条件)。“十二五” 期间,师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师市本级财政投入7.5%。示范区创建机制探索和实践,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6.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五家渠市现有文化馆、影剧院、博物馆各1座,团级文化中心覆盖率90%,连队综合文化活动室135个,实现中心连队全覆盖,基本形成了师、团、连三级文化阵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十有”:文化馆、博物馆(部分团场建有陈列馆)、综合文化活动站、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电子图书馆、老年大学等。通过实施有线电视联网、有线电视数字整转等工程,师市无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7%以上,有线电视覆盖率达80%。开一通文化共享频道,每天播出14小时以上;15个流动电影放映队,每年放映3200余场次。逐步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路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支撑。
7.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连入户”为内容的“六师模式”已在兵团示范推广。“十二五”期间,举办规模以上文化活动1000余场;每年邀请疆外省市精品剧目2-3个到兵团巡演,提高了师市职工群众文化品位;“师市职工文艺汇演”、“师市基层文化能人大赛”、“百日广场文化艺术节”、“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书香兵团”、“团歌大赛”、“四花、五节、两会”(荷花、郁金香、牡丹花、菊花,广场文化艺术节、青少年艺术节、广场电影节、观乌节、冰雪风情节,元且、春节电视文艺晚会、元宵灯会)已成为师市知名文化活动品牌,激发了职工群众参加文化建设的热情,满足了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了文化供给满意度,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