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章 国际航运代理概论
    • 1.1 航运代理基本概念
    • 1.2 船舶代理人分类
    • 1.3 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
    • 1.4 船舶进出港手续
    • 1.5 船舶管理与现场业务
  • 2 第二章 航次租船
    • 2.1 航次租船概述
    • 2.2 受载期和解约日
    • 2.3 装卸日的规定
    • 2.4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 2.5 滞期、速遣费和滞留损失
  • 3 第三章 定期租船与船舶买卖
    • 3.1 新建船舶的交付时间
    • 3.2 二手船的交付状况
    • 3.3 船舶买卖经纪人的责任与佣金
    • 3.4 定期租船与船舶买卖
    • 3.5 定期租船合同中的货损货差问题
  • 4 第四章 班轮货运代理业务
    • 4.1 班轮货物运输概述
    • 4.2 班轮出口货运代理业务
    • 4.3 班轮进口货运代理业务
    • 4.4 危险货物运输特别事项
    • 4.5 班轮提单
  • 5 第五章 多式联运
    • 5.1 多式联运
    • 5.2 集装箱提箱
    • 5.3 集装箱装箱
    • 5.4 签发集装箱提单
    • 5.5 集装箱运输是完美的吗
  • 6 第六章 货运事故及处理
    • 6.1 货运事故及责任划分
    • 6.2 索赔及处理
    • 6.3 货运事故案例分析
滞期、速遣费和滞留损失

1、滞期损失demurrage

是指装卸时间届满后,对于非出租人原因产生的装卸延迟,应付给出租人的款项。

e.g. loading: 2WWD Sept 27, 28, 29, 30

         discharging: 3WWD Oct  27, 28, 29, 30

2、滞期计算原则-案例

一旦滞期,永远滞期 Once on demurrage, always on demurrage

e.g. 2 WWD SSHEX, Sept 27, 28, 29, 30

除下列三种情况:

(1)滞期计算按装卸时间 

laytime: wwdsshex,则demurrage: wwdsshex

(2)延误损失由于船东或船舶过失造成

(3)合同规定滞期除外的免责事项

3、滞留损失-detention

因某些原因是船舶滞留港口或使船舶航行时间延长而应由承租人赔偿给出租人的非约定性损失

(1)跟装卸无关的时间延误

(2)租约无规定laytime,只有CQD

(3)租家违约造成船东时间损失

数额高于滞期,因为利润计入滞留损失计算

4、速遣费Despatch

-定义:船舶在合同约定装卸时间之前完成货物装卸,称为速遣

-计算方法

-ATS: All time saved. 包括星期日、节假日、不良天气和装卸“除外时间”

-AWTS:All working time saved

5、滞期费/速遣费何时支付

问题

速遣费率为何通常是滞期费率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