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音位与音系
本节及其后的两节,都是从音位(系)学的角度对语音进行阐述。
如前所述,语音学是对语音的自然属性进行研究的科学,而音位(系)学则要对语音的社会功能进行研究。音位(系)学是研究一种语言的语音系统中各个语音的功能的一门学科。它是语音学的提高。语音学的研究是从语音的最小单位音素着手,而在音位学中则首先应当搞清楚音位这一重要概念。
一、音素与音位
(一)音素与音位两个概念的完整定义
1、什么是音素?(第二节中已讲过)
音素是人类语言从音质的角度切分的最小的线性单位
2、什么是音位?
音位是一个具体语言(或方言)中有区别词的语音形式功能的最小的线性语音单位。
(二)音素与音位的关系
为了弄清楚音素同音位(这里指音质音位)的关系,我们在这里先用比喻的方法来加以说明:
在一所小学里有张、王、李、赵四位老师,其性别、年龄、外貌、性格都不相同。我们称他们为“张老师”、“王老师”、“李老师”、“赵老师”。这是从他们是不同的个体的角度上来称呼的。
他们四人在个体上的的区别,就相当于音素与音素的区别。
在这所学校里,张老师和王老师是语文老师,李老师和赵老师是数学老师。
“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是从教学功能的角度对老师所作的功能类别的划分,是类的概念,而不是指具体的某位老师。这相当于音位。
可见,音位是对一种语言中的语音所作的功能类别的划分。一种语言中的音位与具体音素的关系,可以看成是功能类别与类别下面的具体成员之间的关系。
正如在“语文老师”这个类别下面,包括了张老师和王老师,在“数学老师”这个类别下面,包括了李老师和赵老师,一个音位下面也可以包括了若干个音素。
张老师和王老师虽然是不同的老师,但在讲授语文课的功能方面,是相同的;李老师和赵老师在讲授数学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功能,也是相同的。同样的道理,属于同一音位的各个音素,虽然各不相同,但在语言交际中的功能则一样,这些音素就叫做音位变体。
(三)音素与音位的异同
1、区别
音素是从语音的自然属性出发定义的,是针对所有人类的语言的,是仅依据有音质区别而得出的。(也就是说音素包括了所有人类语言能够区分的音)
音位是从语音的社会属性出发定义的,是针对某一种具体语言的,是仅依据有无区别该语言中词的语音形式之功能(进而也区分了字词的意义)而得出的,它可以是音质上有区别,也可以是音高(如汉语的声调)、音强(如英语的词重音)、音长(如泰语的长短元音)有区别。区别词的语音形式也可以粗略地说成“区分意义”。(也就是说音位只包括了某一种语言必须区分的音)
2、共同点
音素和音位的共同点,都是最小的线性单元。音素或音位都还可以切分为更小的语音特征或区别特征,但语音特征或区别特征组成音素或音位并不是按时间的次序先后出现的线性组合,比如[m] 这个音素的双唇、鼻音等特征是在同一时间使用的。所以,语音的线性单位是音素,音系的最小线性单位是音位,“线性”二字是不可少的。
3、音位和音素的联系
(1)在音流某个位置上出现的音位一定有其自然属性,体现为某个音素。
(2)音位是对具体语言中起相同作用的若干音素的抽象,也即,一个音位可能包括几个不同的音素,它们在音流的不同位置上出现。
二、对立和互补
从上述的譬喻中可以见到,对一个学校的老师,根据教学功能的不同,可以把他们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类别。这就涉及到分合的问题了。
张老师、王老师应该合并成一类,李老师、赵老师则应该合并成另外一类,分别叫做“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这是合的问题。
而对于张老师王老师,则必须把他们同李老师和赵老师分开,因为他们所讲授的是不同的课程。这是分的问题。
同样的道理,对于一种语言中的不同音素,也有一个分合的问题。
如果某些音素在交际中有着相同的功能,就应当把它们归纳到同一个音位中去。这就是“合”。
如果某些音素在交际中的功能不同,就应当让它们分属不同的音位。这就是“分”。
对一个学校的不同老师,分成两类或者合并成为一类,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就是他们所学的专业、所具备的知识,以及能讲某门课或不能讲某门课的差别等。
而对一种语言中的不同音素,哪些应当区分,哪些应当合并,也有一定的标准,这就是对立和互补。对立和互补,是一种语言中音素和音素之间的两种重要的关系,是我们区分或归纳不同音位的主要标准。
我们先讲互补,再讲对立。
1、互补
从音素的角度来讲,人类能发出的声音是很多很多的。即使在同一种语言里,如果仔细分辨,所发出的声音也比我们感觉到的要多得多。例如在现代汉语中,“哀”(ai[ai])、“安”(an[an])、“啊”(a[A] )、“熬”(ao[ɑu])、“昂”(ang[ɑŋ])五个音节中都含有“a”这个元音,但这个“a”却代表着不同的音素。
在“哀”和“安”中,它是一个舌位比较靠前的[a],这是因为它受到了后面的元音[i]和舌尖鼻音[n]的影响的原故。
在“啊”中,是一个舌位适中的[A],因为在它的后面没有其他的声音影响它,因而处于一个比较适中的位置。
在“熬”和“昂”中,是个舌位比较靠后的[ɑ],因为在它的后面是个后元音[u]和舌面后(舌根)鼻音[ŋ],它们的发音都比较靠后,受其影响,自然比较偏后了。
可见,在汉语拼音中,“a”至少包含了[a]、[A]、[ɑ]三个音素。以上五个音节可以严格标音为“哀”([ai])、“安”([an])、“啊”([A] )、“熬”([ɑu])、“昂”([ɑŋ ])。
在汉语中[a]、[A]、[ɑ]三个音素之间的关系,就叫做互补关系。
所谓互补,是指在一种语言中,出现某个音素的环境(或位置),不出现其他音素,而在出现其他音素的环境(或位置),也不会出现这个音素。
例如,在汉语中,在[i]、[n]这两个音素的前面,只能出现[a]这个音素,而不会出现[A]、[ɑ]这两个音素。
在其后面没有任何音素的环境下,只能出现[A] ,而不会出现[a]、[ɑ]这两个音素。
在[u ]和[ŋ ]的前面只会出现[ɑ],而不可能出现[a]或[A]。
再举一个例子。
英语cool[ku:1] (凉爽)和school[sku:1] (学校)中都有[k]这个辅音。实际上这两个词中[k]的发音并不一样。cool中的[k]是个送气的辅音,实际上发成[k‘],而school中的[k]则不送气,标写成[k]即可。从音素的角度看,这两个词中的[k]应当严格区分为[k‘]和[k]。
[k‘]和[k]的不同,是因为它们出现的环境(位置)不一样。
在[s-]的后面,只能出现不送气的[k],而不能出现送气的 [k‘];在前面没有[s-]的情况下,则只能出现送气的[k‘]而不能出现不送气的[k]。
英语中的[k‘]和[k]之间也存在着互补关系。
在一种语言中,处于互补关系的几个音素有可能被归纳到一个音位中去。
例如,在汉语中,尽管可以把一个“a”严格区分为[a]、[A]、[ɑ]三个不同的音素,但讲汉语的人并不认为它们有什么显著的差异。即使把“哀”[ai]和“安”[an]中的[a]发成[A]或者[ɑ],人们仍然知道所说的是“哀”和“安”,只不过听起来感到有点别扭,不那么标准罢了。
同样,把“啊”[A]发成[a]或[ɑ],把“熬”[ɑu]、“昂”[ɑŋ]中的[ɑ]发成[a]或[A] 也不会引起意义上的误解。
可见,汉语中具有互补关系的[a]、[A]、[ɑ],没有对立关系,这三个音素的功能相同,应当归纳到一个音位中去。
英语中的情况也是如此。前面所谈到的[k]和[k‘],在英国人或美国人看来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如果把cool中的[k‘]读成是不送气的[k],把school中的[k]读成送气的[k‘],英国人或美国人仍然能够听懂。
英语中具有互补关系的[k]、[k‘],不具备区别意义的功能,也应当归纳为一个音位,它们之间没有对立关系。
2、对立
在一种语言中,如果不同的音素具有区分词(或语素)的语音形式的作用,这几个音素之间的关系就是对立关系。
所谓区分词(或语素)的语音形式,就是从语音方面区分它们是不同的词(或语素)。这是从词(或语素)的能指方面来说的。既然是不同的词(或语素),它们的意义就应当不一样,因此,我们也可以换一个方式,把“区分词(或语素)的语音形式”说成是“区别意义”。这是从所指方面来说。
判断一种语言中的不同音素是否处于对立关系之中,可以使用替换的方法。
把一个词中的某个音素换成另一个音素,如果词的意义发生了变化,说明这两个音素具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它们之间就存在着对立的关系。
例如在汉语中,把“安”[an]中的[a]换成[i],就成为意义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词“音”[in]。
[a]和[n]这两个音素具有辨义的作用,可以区分词的语音形式,处于对立的关系之中。
同样,把“安”[an]中的[n]换成[i]就成为“哀”[ai]。
[n]和[i]也处于对立关系之中
语言中处于对立关系的几个音素必定分别属于不同的音位。
对立和互补是语言中一个声音与另一个声音之间最重要的两种关系,是我们考察某一声音在一定语言中的功能的重要依据。因此,声音之间的对立关系和互补关系是区分和归纳一种语言的音位的重要依据。
三、音位和音位变体
(一)音位定义的阐释
音位是一个具体语言(或方言)中有区别词的语音形式功能的最小的线性语音单位。
现在,对这一定义作一些说明。
首先,音位是属于一定的语言的。
因为在一定语言中属于不同音位的音素,在另一种语言中可能属于同一音位,反之亦然。
例如在汉语中,[p]、[t]、[k]和[p‘] 、[t‘]、[k‘]应该是六个音位:/p/、/t/、/k/、/p‘/、/t‘/、/k‘/。而在英语中,却要把它们归纳成三个音位:/p/、/t/、/k/。
因为在英语中,送气辅音和不送气辅音只是同一音位的不同变体。即
与汉语不同的是,英语中的辅音有清浊的对立,因而[p]和[b]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音位,可以写成/p/和/b/。如果把pig[pig](猪)中的[p]换成[b]就成为big[big]
(大),意义发生了变化。而在汉语中,即使把“班”[pan]读成[ban],也不会引起意义上的误解,只是觉得发音不够准确罢了。
由此可见,从生理或物理角度出发分析出来的音素具有普遍的意义,它对于各种语言来说都是一样的,而音位的分析却要视具体语言而定。这是因为音位是从语音的社会属性出发,根据它在特定的社会中的交际功能来确定的,因此,音位是属于一定语言的。
其次,音位一定要能够区分词的语音形式,即必须具有区分意义的功能。
语言中的词或语素都是由音素构成的。不同的音素是否也属于不同的音位,应当根据它们是否处于对立关系之中,即它们能否区别词或语素的意义来确定。如前所述,汉语的/k/、/k‘/是两个音位,它们能区分不同的意义,而英语的/k/、/k‘/则属于—个音位,不能辨义。
第三,从区分意义的角度来说,音位是最小的单位。
在汉语中,“改变”[kaipian]和“改换”[kaixuan]的语音形式不一样。它们的差异体现在第二个音节“变”[pian]和“换”[xuan]的不同上。这两个音节虽然起到了区分意义的作用,但它们并不是最小的区分意义的浯音单位,因为还可以把音节进一步划分为各个音素。
汉语中,“改”[kai]和“赶”[kan]在音义上的不同,是通过[i]和[n]的差异来区分的。[i]和[n]应该分属于不同的音位,可以分别标写成/i/和/n/。音位不能再进一步划分成更小的能够区别意义的单位了。可见,从区分意义来说,音位是最小的语音单位。
(二)音质音位和非音质音位
1、 音质音位
音素是从音质的角度划分出来的最小的语音单位。因此,以音素作为其变体的音位就叫做音质音位。音素有两类:元音和辅音。音质音位也就是以元音和辅音作为其变体的音位。
以上所列举的各个音位变体,都是音质音位。
2、 非音质音位
音高、音重、音长都不属于音质的范围,但在一定的语言中它们同样能够起到区分词的语音形式即区别意义的作用,因此也应该算是音位。
非音质音位就是建立在音高、音重、音长基础之上的音位。
非音质音位可以分为:①调位、②重位、③时位。
使用音高的不同来区分词的语音形式的音位叫做调位。
汉语的声调就是—种非音质音位。
例如,[t‘ɑŋ],在汉语中可以有不同的声调:“汤” [t‘ɑŋ55 ]、“糖”[t‘ɑŋ35]、“躺” [t‘ɑŋ214 ]、“烫” [t‘ɑŋ51 ]。
这些声调能够区分词的语音形式,它们构成了四个非音质音位,可以标写为:/1/(阴平)、/2/(阳平)、/3/(上声)、/4/(去声)。
像汉语这种以音高来区分词的语音形式的音位,叫做调位。
英语、俄语中的重音是通过声音的强弱来区别词的语音形式的,这类非音质音位叫重位或势位。
日语、壮语则可以通过音长来构成音位,可以把它们称作时位。
(三)音位变体
音位变体就是属于同一音位下面的具体的音,即同一音位的不同变异形式。
用前面所打过的比喻来讲,在一个学校中,“语文老师”、“数学老师”相当于音位,而“张老师”、“王老师”、“李老师”、“赵老师”则相当于音位变体。
音位和音位变体的关系就是类别和成员的关系,类别由成员组成,成员的数目可以多少不等。北京话的/a/是一个音的类别,它至少包含[a]、[ɑ]两个变体。
“变体”不是相对于“正体”而言的,所有的成员都叫变体。在各个变体当中,有时需要选一个变体代表整个音位。被选的往往是印刷上最常用的、或者语音上受邻近音影响最小的那个变体。例如北京话中/a /音位选用a 就同时符合上面两个标准。
音位变体可以分为:①音位的条件变体和②音位的自由变体。
属于同一音位具有互补关系的音位变体叫音位的条件变体。
例如,在英语中,音素[k]、[k‘]都是音位/k/的条件变体。在汉语中,音素[a]、[A]、[ɑ]是音位/a /的条件变体。
音位变体大多属于条件变体。此外,在音位变体中还有一些变体不受条件环境的制约,它们的出现是自由的。例如在汉语的南京话、四川话中,[l]和[n]这两个音素完全可以自由互换,它们不具备区分词的语音形式的作用,是同一音位的不同变体,可以表示成:
音位变体中不受环境条件制约的变体就叫做音位的自由变体。
四、区分和归纳音位的原则
处于对立关系中的音素必然属于不同的音位,对立关系是区分不同音位的标准,在操作上可以使用替换的方法。
在汉语中,把“担”[tan]中的[t]换成[t‘],就成为“滩”[t‘an]了。
再依次使用[p]、[p‘]、[k]、[k‘]去替换每个音节中的第一个音素,就成为了“班”[pan]、“攀”[p‘an]、“甘”[kan]、“刊”[k‘an]。
由于“担”、“滩”、“班”、“攀”、“甘”、“刊”在词的语音形式和意义方面都不相同,这种不同是由[t]、[t‘]、[p]、[p‘]、[k]、[k‘]的不同来区分的,因此[t]、[t‘]、[p]、[p‘]、[k]、[k‘] 之间存在着对立关系。应该分别属于不同的音位。
音位要用双斜线来表示。这六个音位应该标写成:/p/、/p‘/、/t/、/t‘/、/k/、/k‘/。写在双斜线内的音标即表明所指的是音位,而不是音素。
要把不同的音素归纳到一个音位中,互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例如,汉语中的[a]、[A]、[ɑ]就具有互补关系,不能区分词的语音形式,在发音上它们又非常相似,因此可以把它们归纳到同一音位之下。即
而英语中的[k]和[k‘]也具有互补关系,不能区分词的语音形式,发音上也很相似,因此也应当归纳到同一个音位之下。
归纳音位的原则
音位归纳目的:将具体语言中无限的语音归纳成数目确定的音位。在一种语言中,把众多的音素归纳为数量较少的音位,一般应该遵循三个原则。
1.对立原则
两个或几个音素如果出现在相同的语音环境中,相互替换后会产生意义上的差别,这几个音素就形成一种对立关系。
对立是鉴别一个音素能否成为一个音位的最根本的原则,是划分音位的主要根据。
汉语:/k/、/k‘/分属不同音位。
“姑”[ku]、“哭”[k‘u] —— 对立——/k/、/k‘/两个音位
2.互补、相似性原则
一个音位中所包含的音位变体,在分布上大都具有互补关系(音位的自由变体例外)。
例如,在英语中,[k]、[k‘]具有互补关系;在汉语中,[a]、[A] 、[ɑ]具有互补关系。由于它们又具有相似性的特点,因此在英语和汉语中,把它们分别归纳到/k/音位和/a/音位中去。
应该注意的是,归纳音位不能仅仅根据互补关系,还必须考虑相似性的原则。
例如,在汉语中,h[x]和ng [ŋ]就具有互补关系。[x]只能出现在元音的前面,充当声母,[ŋ]只能出现在元音的后面,作韵尾使用。但由于这两个音素在发音上的差异较大,不具有相似性的特点,因此应当划归不同的音位/x/和/ŋ/。就是说,在某种语言中属于同一音位的几个音素在发音上应该相似。
例如,在汉语中,[a]、[A] 、[ɑ]三个音素可以被归纳为一个音位/a/,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三个音素的语音非常相似。而在英语中,[p]和[p‘],[t]和[t‘],[k]和[k‘]的发音差别不大,也是它们被归纳为一个音位的理由之一。
应当注意的是,所谓语音上的相似,是就说这种语言的人的感觉而言。我们说[a]、[A] 、[ɑ]三个音素相似,是就说汉语的人的听觉而言的;而[p]和[p‘],[t]和[t‘],[k]和[k‘]的发音相似,是说英语的人的感觉,如果换成中国人,一定认为他们分别是不同的声音。
3.随意替换性原则
具体语言或方言中可以自由替换而无辨义作用的若干音位可以归并在一起。语音上不同的音素在同样的语音环境中出现,并且在一切活语言环境中可以彼此替换,没有功能差别。
普通话[u]、[U]、[w]是/u/的变体;方言[n]、[l]是/n/的变体。
任何音系中,一个音位内的所有变体与另一个音位内的所有变体
相互具有辨义作用,因此对立性原则是最根本的原则。(区分不同音位)
互补相似性原则将条件变体加以合并;
随意替换性原则将自由变体加以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