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姓名
在日常交往中,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记住对方的姓名,是一个起码的要求。外国人的姓名不太好记,有时见过几次面了,记不住人姓名,又不好再问,就觉得有点不太好意思。为了记住姓名,可以借助于交换名片,将名片整理、保存好,以便查阅。掌握外国人姓名的一些规律,也有助于记忆。同他们交谈几次,相互了解、熟悉,就更不容易忘记他们的姓名了。
外国人的名字,有的很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有一些不同点。
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日本人、朝鲜人、越南人同中国人一样,也是姓在前,名在后。在欧洲,则只匈牙利人是姓在前,名在后,日本人的姓大多是两个字,像中国人的复姓。如田中、宇野、铃木、福田、吉田、宫本等。有时还有三个字的姓,如“二阶堂”等。在正式场合应把姓和名分开写。另外,日本人的姓名汉字书写,但读音则完全不同。而且,同样一个汉字在不同的姓名中读法也常不一样,要特别注意。如“山本”读作“亚玛摩投(汉语拼音为yamamoutou)”“铃本”读作“斯兹基(汉语拼音为siziki)”
西方人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伯人姓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为祖父名。 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Rahmamal Saud),即为姓沙特,名费萨尔,而阿卜杜拉·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拉·拉赫曼为祖父名。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最主要的是记住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最后一节的姓,平时称呼,中间的其余部分可以从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数第二节,而最后一节为母姓。在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的名字和倒数第二节的父姓。
二、称呼
称呼,指的是人们交谈时所使用的用以表示彼此关系的名称。有时,它亦被称为称谓。在涉外交往中,称呼的运用与对待交往对象的态度直接相关,对此千万不要马虎大意,随心所欲。
与外国人进行交往应酬时,尤其是在比较正式的场合,应当选用的称呼主要有如下几种。
其一,是泛尊称。它几乎适用于任何场合,主要包括“先生”、“小姐”、“夫人”、“女士”。应当强调的是,在称呼一位妇女时,最好根据其婚否,分别以“小姐”或“夫人”相称。若一时难以判断,则可称之为“女士”。在有的国家,“阁下”这一泛尊称也可以使用。
许多时候,泛尊称可以与姓名、姓氏或行业性称呼分别组合在一起使用。例如“乔治·布什先生”、“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 、“普里马科夫先生” “史密斯小姐” “议员先生”、“秘书小姐”,等等。它们一般使用于较为正式的场合,或是初次交往应酬之时。
其二,是荣誉性称呼。在人际交往中,若交往对象拥有在社会上备受重视的学位、学术性头衔、军衔、爵位,例如,“博士”、“教授” 、“医生”、“律师”、“法官”、“工程师”、“将军”、“公爵”等等,均可用作称呼。
有时,这类荣誉性称呼还可以与姓氏、姓名分别组合在一起使用。例如,“乔治·马歇尔教授”、“黑格将军”等等。
其三,是公务性称呼。在公务活动中,一般可以直接以对方的职务相称。例如,可称其为“部长”、“总理”、“经理”、“总裁”、“科长”、“主任”,等等。不过,有的国家并不习惯采用此类称呼。
平时,此类公务性称呼,可以分别与泛尊称、姓氏、姓名组合在一起使用。例如,“利济科夫部长”、“施密特总理”、“桥本龙太郎首相”,等等。
其四,是一般性称咱。它适用普通场合,即直接称呼他人的姓氏或姓名。例如,“叶利钦”、“麦当娜”、“塞缪尔·亨廷顿” 、“亨利·米勒”,等等。
其五,是特殊性称呼。它主要是指对于王室成员或神职人员的专门性称呼。例如,“陛下”、“殿下”、“教皇”、“大主教”、“神父”、“牧师”、“阿訇”、“拉比”等等。
必须强调,在涉外交往中自称或称呼他人时,有两类称呼切勿使用。一是不要使用容易产生误会的称呼,例如,“爱人”、“同志”、“老人家”等等。二是不要使用具有侮辱歧视性质的称呼,例如,“老黑”、“鬼子”、“洋妞”、“老毛子”,等等。另外请注意,若与交往对象仅为一面之交,一般不宜直呼其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