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之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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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诗对仗:
对仗是古代诗歌中很重要的一种修辞格式,在先秦的诗歌中就已存在了,它体现了诗歌均衡美的特色。对仗是律诗中有别于绝句的重要标志,它要求颔联(三、四句)、颈联(五、六句)对仗,要使相应词语的词性相同或相近,要平仄相反。写律诗时,对仗不工不严的情况大致有词性不同、平仄未相反、对仗出现偏枯等几种。
对仗避忌:
*纤巧
纤巧是指过分注意对仗的工整,而把内容与意境放在一边,追求工对而损害了思想内容,一般地说,宋诗的对仗比唐诗纤巧,但是,宋诗的艺术水平反而比较低。
*合掌
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合掌是对仗时所应当避免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