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敬东
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职称:教授 研究生导师
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标组核心成员,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教材审核委员会专家,中国艺术学理论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教育部国培专家,浙江省特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