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江
- 职称:教授
- 职位: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国家语委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读专家、自治区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新疆大学学报(维文版)》编审、编委会主任、新疆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主任。
刘正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国家语委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读专家、自治区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新疆大学学报(维文版)》编审、编委会主任、新疆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