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东
  • 单位:江汉大学  
  • 职称:教授
  • 职位:副校长

     李卫东,1971年8月出生,历史学博士,江汉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出站博士后。曾任江汉大学黄兴研究所副所长,法学院院长,现任江汉大学副校长、宣传部长(兼)、城市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武汉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从事城市史、法律史和城市文化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文化与生态:国际都市特色营造”、“民初民法近代化过程中国家法与民间习惯的互动关系研究”、“中国近代律师群体与组织”、“辛亥革命史事长编”等国家及省市级研究项目二十余项;发表《从“刀笔吏”到“在野法曹”:知识转型与近代律师的角色认知》、《民初组建全国性律师组织的努力与顿挫》、《参与和实践:辛亥革命与中国法制近代化》、《晚清武汉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黄兴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社会变迁与民初法律观念的转变》等论文70余篇;出版《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观念、文本与实践》、《在野法曹:长江流域的律师与诉讼》、《武汉:1938——战争、难民与现代中国的形成》(译著)、《图说武汉城市史》(副主编)、《辛亥革命与武汉城市早期现代化》(副主编)等著作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