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性痛(生理性痛)和慢性疼痛(病理性疼痛)
根据疼痛的病程及病理机制可以将疼痛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不同类型的疼痛的诊断和治疗原则、适用诊疗技术和治疗目的是显著不同的。
1.急性痛(生理性痛,Acute Pain)
生理性疼痛由外周伤害性刺激引起,外周神经细有髓鞘(Aδ)纤维介导的刺痛和外周神经无髓鞘(C)纤维介导的灼痛。生理性痛的定位因起发生部位而异,浅表痛定位明确,由强刺激皮肤引起;深部痛定位模糊,源于肌肉、肌腱、骨膜和关节,内脏痛具有深部痛的特征。急性疼痛在伤害刺激存在期间持续存在,伤害性刺激消失时疼痛消失。例如,外科手术后切口的疼痛会随着切口的愈合而缓解。一般来讲急性疼痛具有报警作用,提醒人们躲避伤害,对伤害做出反应。但如果疼痛持续存在,疼痛的持续应激反应就会给机体带来全方位的伤害。正常情况下,组织损伤病因去除,组织损伤会在1-3个月的时间内愈合,因此急性疼痛持续时间通常不应超过1-3个月,临床通常以1或3个月作为急慢性疼痛的区分界线。持续时间小于1个月的被称为急性疼痛,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的称为慢性疼痛,介于1-3个月之间的被称为亚急性疼痛。
2.慢性痛(神经病理性疼痛,Chronic Pain)
临床上对持续超过3个月以上,并伴有感觉异常、痛觉过敏或触诱发痛的疼痛定义为慢性疼痛。引起疼痛的伤害性刺激应该已经停止,外周损伤或手术切口已经愈合,但疼痛依然存在,且疼痛持续3个月以上时被称为慢性疼痛。慢性疼痛的的病理生理基础是神经系统的损伤、敏化和病理性重塑,此时原来外周组织的伤害性刺激已不是疼痛持续存在的必要条件。慢性疼痛是病理性疼痛,对人体无任何生理作用,会给人体造成全方位的伤害,损害人体健康,降低生活质量。目前普遍认为慢性疼痛是一种疾病,亟需有效的管理和治疗。
按照疼痛的发生机制分类,疼痛可分为伤害性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或混合性疼痛。区分不同类型的疼痛对于正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非常重要。
1. 伤害性疼痛
伤害性刺激和炎症刺激导致外周伤害性感受器致敏,伤害性刺激信号经传入神经纤维、脊髓、脊髓丘脑束、丘脑,传至大脑皮层,产生疼痛感觉。正常情况下,伤害性刺激持续存在,疼痛就持续存在;伤害性刺激停止,伤害性疼痛就会消失。伤害性疼痛多发生在组织损伤尚未愈合和修复期间,因此伤害性疼痛多数属于急性疼痛,表现为胀痛、钝痛、酸痛、牵扯样痛等。
2. 神经病理性疼痛
由躯体感觉系统的损伤或疾病所直接引起的疼痛被称为神经病理性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通常表现为阵发性电击样、针刺样、烧灼样或撕裂样疼痛。伴有病变神经支配区域的痛觉过敏(hyperalgesia)、触诱发痛(allodynia)、感觉异常或感觉缺失等症状。如果伤害性刺激长期存在或者中枢神经系统自身受到伤害,会造成神经系统病理性重塑和致敏,从而使疼痛变成神经病理性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的病程多超过3个月,且伴随中枢神经系统的病理性敏化和重塑,因此神经病理性疼痛多属慢性疼痛。
3. 混合性疼痛
混合性疼痛通常是指同一个体同时存在伤害性疼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