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

唐力 胡兴建 梁洪霞 梅传强 胡江 侯国跃 王学辉 高一飞 王怀勇

目录

  • 1 法理学
    • 1.1 本章教学目标
    • 1.2 法学是什么?
    • 1.3 法是什么?
    • 1.4 自然法与法自然
    • 1.5 古罗马的战争与法律
    • 1.6 从身份到契约
    • 1.7 法律意识需要法律知识吗?
    • 1.8 关系与法律关系
    • 1.9 法律责任的边界?
    • 1.10 法治是守法之治
    • 1.11 自由大宪章与法律至上
    • 1.12 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看司法的功能
    • 1.13 “人肉搜索”与人的自由
    • 1.14 历史与法律
    • 1.15 新建课程目录
  • 2 刑法学
    • 2.1 本章教学目标
    • 2.2 刑法总论
      • 2.2.1 刑法概念与性质
      • 2.2.2 刑法的基本原则
      • 2.2.3 刑法的效力范围
      • 2.2.4 犯罪的成立条件
      • 2.2.5 犯罪的特殊形态
      • 2.2.6 刑罚体系和种类
      • 2.2.7 刑罚裁量与执行
    • 2.3 刑法分论
      • 2.3.1 刑法分论概述
      • 2.3.2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 2.3.3 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
      • 2.3.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 2.3.5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 2.3.6 作弊犯罪
      • 2.3.7 毒品犯罪
      • 2.3.8 贪污贿赂罪
  • 3 民法学
    • 3.1 本章教学目标
    • 3.2 从出生到死亡
      • 3.2.1 人的出生及胎儿的保护
      • 3.2.2 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 3.2.3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 3.2.4 结婚与离婚
      • 3.2.5 继承与遗赠
    • 3.3 有恒产者有恒心
      • 3.3.1 物权法的基本立场
      • 3.3.2 所有权
      • 3.3.3 用益物权
      • 3.3.4 担保物权
    • 3.4 合同如空气
      • 3.4.1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 3.4.2 合同的精神
      • 3.4.3 签字盖章的学问
      • 3.4.4 合同的效力
    • 3.5 无救济即无权利
      • 3.5.1 侵权法的精神
      • 3.5.2 过错责任
      • 3.5.3 无过错责任
      • 3.5.4 侵权责任的承担
  • 4 行政法学
    • 4.1 本章教学目标
    • 4.2 什么是行政法
    • 4.3 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 4.4 中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4.5 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
    • 4.6 公民在行政法中的权利
    • 4.7 抽象行政行为
    • 4.8 具体行政行为
    • 4.9 社会行政—民生问题的法治化
    • 4.10 正当行政程序:人治和法治的分水岭
    • 4.11 公正还是效率?—行政程序的追求
    • 4.12 监督行政
    • 4.13 “民告官”的审判
    • 4.14 行政争议进法院
    • 4.15 行政官司怎么打?
    • 4.16 走出行政诉讼“执行难”的困境
  • 5 民事诉讼法学
    • 5.1 本章教学目标
    • 5.2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 5.3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5.4 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 5.5 当事人
    • 5.6 诉讼代理人
    • 5.7 管辖制度
    • 5.8 诉讼中的证明
    • 5.9 第一审程序
    • 5.10 二审程序
    • 5.11 再审程序
  • 6 刑事诉讼法学
    • 6.1 本章教学目标
    • 6.2 刑事诉讼法及其历史发展与模式
    • 6.3 公检法司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 6.4 无罪推定原则及在中国的影响
    • 6.5 为什么需要律师给坏人说话
    • 6.6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 6.7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规则
    • 6.8 疑罪从无与防止冤假错案
    • 6.9 沉默权
    • 6.10 检察院的起诉与不起诉
    • 6.11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
    • 6.12 审判公开与媒体审判
    • 6.13 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性
    • 6.14 审判监督程序与错案纠正
    • 6.15 对贪官追赃与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 7 经济法学
    • 7.1 本章教学目标
    • 7.2 经济法:需要国家干预之法
    • 7.3 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
    • 7.4 实质公平与形式公平
    • 7.5 诚信经营者的尚方宝剑
    • 7.6 以法治破除垄断顽疾
    • 7.7 我们都是消费者
    • 7.8 无理由退货权
    • 7.9 惩罚性赔偿请求权
    • 7.10 安全保障义务
    • 7.11 企业社会责任
    • 7.12 明星代言不能只拿钱不担责
    • 7.13 税法的前世今生
    • 7.14 你的信用卡安全吗?
    • 7.15 金融与法治
    • 7.16 互联网金融来了
古罗马的战争与法律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罗马的战争与法律

 

埃涅阿斯携父亲逃出特洛伊

《伊利亚特》中,埃涅阿斯是Dardan的领导(特洛伊的盟军),也是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的主将之一。诗中记载埃涅阿斯的母亲阿佛洛狄德在战场上常会出现帮忙,他也是太阳神阿波罗的最爱。当迪奥莫德斯将要在战场上杀死埃涅阿斯时,埃涅阿斯被阿佛洛狄德和阿波罗带到别迦摩疗伤。尽管他不是王族长子,但是由于日后会继承特洛伊的王位,所以被阿喀琉斯行刺时,平常站在希腊一方的海神波赛冬也会帮助他。(《伊利亚特》,xx. 308)。

在《埃涅阿斯纪》的开首,记载了埃涅阿斯在特洛伊被希腊攻陷后,聚集了一群人,他们被称为Aeneads,他们从特洛伊逃到现今的意大利,然后成为罗马人的祖先。亚尼斯的喇叭手Misenus、他父亲安喀塞斯(Anchises)、他朋友阿盖特(Achates)、瑟吉图斯(Sergestus)和阿克蒙(Acmon)、医师伊亚皮西(Iapyx)、他儿子斯卡尼斯(Ascanius)还有向导弥玛斯。他从特洛伊搬著家族守护神拉尔(Lares)和家神那特斯(Penates)的塑像抵达意大利。

这一行人途中又在西西里岛停留过,被当地国王阿凯斯特斯(河神克林尼苏,Crinisus和达旦尼尔女人所生的儿子)款待。当船离开的时候,奥德修斯的船队中的一员Achaemenides也加入他们。

在旅途中,埃涅阿斯和他同行者在迦太基着陆。埃涅阿斯和迦太基皇后伊利沙(又称蒂朵)产生短暂的恋情。蒂朵提议要这些特洛伊人在迦太基定居下来,由她和埃涅阿斯共同统治这些人。可是众神之首朱庇特(Jupiter,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宙斯)派使者墨丘利提醒了埃涅阿斯他旅途的意义,建议他悄悄离开迦太基继续前进。当蒂朵发现了这一行人已经离开,她为自己筑了个火葬用的堆台,她站在堆台上发出了著名的诅咒,使迦太基人永远反对特洛伊人,接着她用刀插入胸口自杀。据说当埃涅阿斯后来旅行到冥府时曾呼叫过她的鬼魂,但她完全没理他。

不久,行抵意大利之后,埃涅阿斯便与法勒里城(Falerii)开战。拉丁人之王——拉丁努斯(Latinus)迎接了从特洛伊一役中逃离出来的埃涅阿斯军队,让他们在拉丁平原(Latium)中重新生活。拉丁王之女拉维尼亚(Lavinia)原本已许配给卢杜里(Rutuli)之王图努斯(Turnus),但拉丁努斯却收到了一份神谕,说拉维尼亚会嫁予一位来自外地的人,名字就叫埃涅阿斯。拉丁努斯十分在意这个神谕,结果,图努斯在朱诺强烈要求下,联合了厄特鲁斯克(the Etruscans)之王达尔康(Tarchon)以及拉丁(Latins)女王亚玛达(Amata),向埃涅阿斯宣战。最后,埃涅阿斯一军获得最终胜利,而图努斯则死于疆场。于是,埃涅阿斯建立了一座城市,并以其妻之名,将此城命名为“拉维尼”(Lavinium)。不久,埃涅阿斯将蒂朵之妹(姊?)安娜‧贝勒拿(Anna Perenna)接了过来,但安娜在得知拉维尼亚心存妒忌时,便自杀而亡。

埃涅阿斯在死后,被尊为英帝格斯神(Indiges)。一些在詹姆士‧法来泽(James Frazer)的作品中得到启发,认定埃涅阿斯原本就是死后又重生的一名神祇。

埃涅阿斯路线图


狄多与埃涅阿斯

  

 

汉尼拔

 

                                                                                                       参考资料

“除了圣经之外,可以说没有一本书曾经比《罗马法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对人类历史发生过更大的影响。这是一点都不夸张的。关于罗马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历来已经有许多的论著,关于至今仍出没于地中海四周广大地区的‘罗马帝国幽灵’,历来也有过许多争端。但罗马法的遗产,却不是一个幽灵,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现实,它呈现于法庭,也呈现于市场。它不仅活在种种体制中,也活在所有文明国家的语言之中。”

罗马法大全:  

     查士丁尼编著的罗马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篡》、《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新律》。

五大法学家:

            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帕比尼安,莫蒂斯蒂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