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
一、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电子合同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个人隐私问题和管辖权问题等。实际上,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最突出的和最主要的。(1)电子合同问题。(2)知识产权问题。(3)个人隐私问题。(4)管辖权问题。
二、电子商务法律及相关政策
(一)已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律及相关政策
1.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 电子签名制度
3. 域名法律保护
4. 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是一部调整消费者、平台、入驻经营者利益法律关系的民事立法。
(二)电子商务法主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或矛盾,《电子商务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人网店经营者、微商、代购等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电子商务法》的约束。
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无须进行登记。
2. 商家销售的商品有问题,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3.明确商家承担运输责任和风险
4.网络搭售商品不得设置为默认
5.消费者付款成功后,经营者不得随意毁约
6.评价应真实,“刷好评”、擅自“删差评”将被严惩
7.破解“押金”难退,退款方式将被明确
三、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
(一)电子商务与税法
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概括来说,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由电子商务交易“隐匿化”而引发的问题。
(2)税收管辖权的问题难以界定。
(3)电商中的C2C卖家基本不缴税,有失公平。
2.电子商务法对税收的规定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个人卖家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从2019年1月1日起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范围包括跨境税收、经营者普通交易税收,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等。
(二)跨境电商相关税收政策
1. 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通知,2016年3月24日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2018年11月28日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 跨境电商出口免税新政策
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第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第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