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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讲堂:周易导读
1.2.4.4 大过(卦二十八) 地道卦
大过(卦二十八) 地道卦

(巽下兑上)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导〕 大过指伤生或丧生。栋桡为张弓貌。弓张则箭丧其生。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

〔导〕 离弓之箭,独立不惧,遯世无闷。

 

大过卦初爻变而为夬卦(乾下兑上)

遇卦(大过卦初六)曰:藉用白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之卦(夬卦初九)曰: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导〕 天黑不宜于射,但箭在弦上,无咎。白茅为弓的隐语,弓象征月,故又为月的隐语。

 

王注(大过卦初六)曰:以柔处下,过而可以无咎。其唯慎乎!

王注(夬卦初九)曰:居健之初,为夬之始。宜审其策,以行其事。壮其前趾,往而不胜,宜其咎也。

〔导〕 注遇卦,弓以柔处下,射欲无咎,必须慎重其事。注之卦,射箭之始宜慎,弓不正则箭不中。

 

大过卦第二爻变而为咸卦(艮下兑上)

遇卦(大过卦九二)曰: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之卦(咸卦六二)曰:咸其腓,凶,居吉。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导〕 日落月升,衰阳得月,枯杨生梯,如同老夫纳婢,得少妻。婢动其腓而逃,凶。顺从则无害。

 

王注(大过卦九二)曰:秭者,杨之秀也。以阳处阴,能过其本,而救其弱者也。上无其应,心无特吝。处过以此,无衰不济也,故能令杨更生稊,老夫更得少妻,拯溺兴衰,莫盛斯爻,故无不利也。老过则枯,少过则稚。以老分少,则稚者长;以稚分老,则枯者荣,过以相与之谓也。大过至衰,而己至壮,以至壮辅至衰,应斯义也。

王注(咸卦六二)曰: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由躁故凶,居则吉矣。处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

〔导〕 注遇卦,以至壮之月(稊)辅至衰之日(杨),彼此年龄悬殊,以长补短过以相与之谓也。注之卦,矢在弓中,躁动则凶,居则获吉。

 

大过卦第三爻变而为困卦(坎下兑上)

遇卦(大过卦九三)曰:栋桡,凶。 象曰:栋桡,凶。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之卦(困卦六三)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象曰:困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导〕 遇卦奴婢开弓发矢,不可挽救。之卦酉时日落,奴隶亡命,返至其家,其妻亡失。

 

王注(大过卦九三)曰:居大过之时,处下体之极,不能救危拯溺,以隆其栋,而以阳处阳,自守所居,又应于上,系心在一,宜其淹溺而凶衰也。

王注(困卦六三)曰:石之为物,坚而不纳者也,谓四也。三以阴居阳,志武者也。四自纳初,不受己者。二非所据,刚非所乘,上比困石,下据蒺藜,无应而入,焉得配偶?在困处斯,凶其宜也。

〔导〕 注遇卦,就下弦月象而言,弓张已满势在必发,如栋之桡,势在必倾。注之卦,就酉时日落而言,四为冬正无阳,如同困于坚石;二为午时日食,如同据于蒺藜。酉时日不得月,如同夫不见妻。

 

大过卦第四爻变而为井卦(巽下坎上)

遇卦(大过卦九四)曰:栋隆吉,有它吝。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之卦(井卦六四)曰:井甃,无咎。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导〕 甃井防盗,中置暗箭。弓未张(栋隆),盗未至,故吉。箭受制,故吝。“它”为箭之隐语。

 

王注(大过卦九四)曰:体属上体,以阳处阴。能拯其弱,不为下所桡者也,体栋隆吉也。而应在初,用心不弘,故有它吝也。

王注(井卦六四)曰:得位而无应,自守而不能给上,可以修井之坏,补过而已。

〔导〕 陷阱之箭,其应在初,初为新月,象征匪寇。不遇匪寇则箭不发。注之卦,陷阱内的箭不上射,犹如修井的水不能上给。

 

大过卦第五爻变而为恒卦(巽下震上)

遇卦(大过卦九五)曰: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之卦(恒卦六五)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导〕 月望阴盛,利于妇人,不利于夫与子。月望之月,枯杨生华,如同老妇得士夫,何誉之有!

 

王注(大过卦九五)曰:处得尊位,而以阳处阳,未能拯危。处得尊位,亦未有桡,故能生华,未能生稊;能得夫,不能得妻。处栋桡之世,而为无咎无誉,何可长哉!故生华不可久,士夫诚可丑也。

王注(恒卦六五)曰:居得尊位,为恒之主。不能制义,而系应在二。用心专贞,从唱而已。妇人之吉,夫子之凶也。

〔导〕 注遇卦,月满阴盛,妻制其夫。月满则亏,华不可久,夫随妇丑。能得志不宜得妻。注之卦,妇德如同弓德,从一而终是双关语。丈夫而有妇德,自是凶事。

 

大过卦上爻变而为姤卦(巽下乾上)

遇卦(大过卦上六)曰:过涉灭顶,凶,无咎。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之卦(姤卦上九)曰:姤其角,吝,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导〕 奴婢身逢灭顶之灾,弓能得箭,则可穷而无咎。

 

王注(大过卦上六)曰:处大过之极,过之甚也。涉难过甚,故至于灭顶凶。志在救时,故不可咎也。

王注(姤卦上九)曰: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也。

〔导〕 注遇卦,奴婢起义,志在救时,身逢灭顶之灾。注之卦,饮恨而执弓服役,奴婢相亲,其道无害,故无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