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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讲堂:周易导读
1.2.4 第四组 无妄、大畜、颐、大过、坎、离、咸、恒八卦

第四组 无妄、大畜、颐、大过、坎、离、成、恒八卦

序卦曰: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导〕 《周易秘义》释之如下:

第三组卦中,无妄至恒卦言豢养奴婢。奴婢无敢妄动,则可大畜(无妄,大畜)。蓄奴须有养(颐),不养则伤生(大过)。营养不良,奴婢陷于水火(坎、离),则弓(恒)矢(成)乃奴婢夫妇之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