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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讲堂:周易导读
1.2.3.5 剥(卦二十三) 天道卦
剥(卦二十三) 天道卦

(坤下艮上)剥。不利有攸往。

〔导〕 剥卦以阴剥阳,仅剩一阳,若复更剥,便是死亡,故不利有攸往。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导〕 坟附于地,奴婢被剥而死,埋入坟墓。

 

剥卦初爻变而为颐卦(震下艮上)

遇卦(剥卦初六)曰:剥床以足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之卦(颐卦初九)曰: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导〕 抛弃人民,作为奴婢出卖以快朵颐,犹如剥床以足灭,凶。

 

王注(剥卦初六)曰:床者,人之所以安也。剥床以足,犹云剥床之足也。蔑,犹剥也。剥床之足,灭下之道也。下道始灭,刚陨柔长,则正剥而凶来也。

王注(颐卦初九)曰:朵颐者,嚼也。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出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龟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离其致养之至道,我宠禄而竞进,凶莫甚焉。

〔导〕 注遇卦,刚陨指箭落。柔长指弓张。剥床灭足,则有中箭之凶。注之卦,经责上弃民,注则责下躁进,显然与经意不符,且与遇卦意思不贯。

 

剥卦第二爻变而为蒙卦(坎下艮上)

遇卦(剥卦六二)曰:剥床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之卦(蒙卦九二)曰: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刚柔节也。

〔导〕 解见第一组蒙卦蒙之剥。

 

剥卦第三爻变而为艮卦(艮下艮上)

遇卦(剥卦六三)曰: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之卦(艮卦九三)曰:艮其限,列其夤,厉熏心。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导〕 艰其腰部,列(裂)其脊肉,危及心肌,人已死亡,故剥之无咎。床腿尽剥,床身遂失上下之分。

 

王注(剥卦六三)曰:与上为应。群阴剥阳。我独协焉,虽处于剥,可以无咎。

王注(艮卦九三)曰:限,身之中也。三当两象之中,故曰“艮其限”。夤,当中脊之肉也。止加其身,中体而分,故列其夤而忧危熏心也。艮之为义,各止于其所,上下不相与,至中则列矣。列加其夤,危莫甚焉。危亡之忧,乃熏灼其心也。施止体中,其体分焉。体分两主,大器丧矣。

〔导〕 注遇卦,三与上九相应,乃协助阳者。但上下群阴,三亦无济于事,终于丧阳。注之卦言身体被剥而分裂,至于死亡。

 

剥卦第四爻变而为晋卦(坤下离上)

遇卦(剥卦六四)曰:剥床以肤,凶。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之卦(晋卦九四)曰:晋如鼯鼠,贞厉。 象曰:晋如鼯鼠,位不当也。

〔导〕 君主身边的臣僚,庸懦无能,如同剥床及肤,为切身之灾。下卦剥削奴婢,至此剥及自身。

 

王注(剥卦六四)曰:初、二剥床,民所以安,未剥其身也。至四剥道寝长,床既剥尽,以及人身。小人遂盛,物将失身,岂唯削正?靡所不凶。

王注(晋卦九四)曰: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据三阴。履非其位,又负且乘,无业可安。志无所据。以斯为进,正之厄也。进如鼯鼠,无所守也。

〔导〕 注遇卦,言至四剥道寝长,小人遂盛,即奴婢势力开始强大。既削弱君子的势力,奴婢(物)也将丧失生命。注之卦,言君主身边的臣僚,阳居阴位,履非其位,尸位素餐。

 

剥卦第五爻变而为观卦(坤下巽上)

遇卦(剥卦六五)曰: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之卦(观卦九五)曰:观我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导〕 解见本组观卦观之剥。

 

剥卦上爻变而为坤卦(坤下坤上)

遇卦(剥卦上九)曰: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之卦(坤卦上六)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导〕 解见第一组坤卦坤之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