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卦十八) 地道卦
(巽下艮上)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导〕 蛊是养蚕。月为蚕蛾。夜间月光,如蚕吐丝。大川象征夜间。先甲三日为辛,后甲三日为丁。辛者辛酉指酉时。丁者丁卯指卯时。由酉至卯为夜。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导〕 茧下有蚕蛾为蛊。蚕蛾产子,故君子繁殖人口,增加奴婢。
蛊卦初爻变而为大畜卦
(乾下艮上)
遇卦(蛊卦初六)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之卦(大畜卦初九)曰:有厉,利己。 象曰:有厉利己,不犯灾也。
〔导〕 蚕蛾是蚕的成虫,故曰大畜。在此之前,有厉,宜止于茧中,不犯灾害。婢女初至主家,亦当如此行事,及至成为侍父之妾,生子继承父志,可以终吉。
王注(蛊卦初六)曰:处事之首,始见任者也。以柔巽之质,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也。任为事首,能堪其事考乃无咎也,故曰“有子考,无咎”也。当事之首,是以危也。能堪其事,故终吉。
王注(大畜卦初九)曰:四乃畜己,未可犯也。故进则有厉,已则利也。
〔导〕 注遇卦,初为父妾,未免于危,能堪其事而生子,故得“终吉”。先轨即父轨。“事考”即事父。注之卦,四指大畜卦六四“童牛之牿”,以柔止刚,使箭畜于弓中不用(已见本章大有卦九四)。初九为刚,进则为柔所制而不能用。
蛊卦第二爻变而为艮卦
(艮下艮上)
遇卦(蛊卦九二)曰:干母之蛊,不可贞。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之卦(艮卦六二)曰: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导〕 侍母之婢,艰辛其腓,不得休息,其心不快。既得射道,必至逃亡。
王注(蛊卦九二)曰:居于内中,宜干母事,故曰“干母之蛊”也。妇人之性,难以全正,宜屈己刚,既干且顺,故曰“不可贞”也。干不失中,得中道也。
王注(艮卦六二)曰:随谓趾也。止其腓,故其趾不拯也。腓体躁而处,止而不得拯其随,又不能退听安静,故其心不快也。
〔导〕 注遇卦,婢女要既能干,又柔顺。刚正如箭,必至逃亡。注之卦,趾不得拯,是不得休息。腓不能动,是过分疲劳,又不听退而安静,故其心不快。遇卦言婢女必逃,之卦言其逃亡的原因。
蛊卦第三爻变而为蒙卦
(坎下艮上)
遇卦(蛊卦九三)曰: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之卦(蒙卦六三)曰: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导〕 解见蒙卦六三。
蛊卦第四爻变而为鼎卦
(巽下离上)
遇卦(蛊卦六四)曰: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之卦(鼎卦九四)曰:鼎折足,覆公
,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
,信如何也!
〔导〕 婢女出卖,使父富裕。在新的主人家,不慎使鼎覆
,致被处死。覆公之
,奴婢不可信任。
王注(蛊卦六四)曰:体柔当位,干不以刚,而以柔和,能裕先事者也。然无其应,往必不合,故曰“往见吝”。
王注(鼎卦九四)曰: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则已絜矣,故曰“覆公
”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
”,体为渥沾。知小谋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
〔导〕 注遇卦,婢女温柔,能卖高价,使父富裕。转卖之后,触怒新的主人,屈辱至死。注之卦,婢女不善做事,覆公之
,遭主人行刑,遍体鲜血淋漓,其凶可知。此其死因。
蛊卦第五爻变而为巽卦
(巽下巽上)
遇卦(蛊卦六五)曰:干父之蛊,用誉。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之卦(巽卦九五)曰: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导〕 侍父之婢,承受恩宠,善于阿谀,谗口伤人。之卦也取其射箭正中之意。先庚三日为丁,指卯时,后庚三日为癸,指酉时,昼六时,庚为午时。日射正中,言妾善射。
王注(蛊卦六五)曰:以柔处尊,用中而应。承先以斯,用誉之道也。
王注(巽卦九五)曰:以阳居阳,损于谦巽。然秉乎中正,以宣其令,物莫之违,故曰“贞吉,悔亡,无不利”也。化不以渐,卒以刚直,用加于物,故初皆不说也。终于中正,邪道以消,故有终也。申命令谓之庚,夫以正(令)齐物,不可卒也。民迷固久,直不可律也,故先申三日。令著之后,复申三日,然后诛而无咎怨矣。甲、庚皆申令之谓也。
〔导〕 注遇卦以柔处尊,指弓。用中而应,用箭而与弓相应,指射。注之卦,损于谦巽,谦巽是射箭的隐语。宣令,申命皆射箭正中的隐语。甲为子时,乃夜中。庚为午时,乃日中。光阴似箭,故以射箭表示时间。令著之后,复申三日然后诛,诛指酉时日落,故《杂卦》云:“明夷,诛也。”“夫以正齐物”,“正”一本作令。按“正”通政。不必改字。
蛊卦上爻变而为升卦
(巽下坤上)
遇卦(蛊卦上九)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之卦(升卦上六)曰: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导〕 蚕为龙精,故蚕妾养蚕,比为侍奉天子。在黑暗中追求光明,获得蚕丝,消除贫穷(天象为月朔而有新月),由于不息的开弓。
王注(蛊卦上九)曰:最处事上,而不累于位,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
王注(升卦上六)曰:处升之极,进而不息者也。进而不息,故虽冥犹升也。故施于不息之正则可,用于为物之主则丧矣。终于不息,消之道也。
〔导〕 注遇卦,所事者最上,故在上爻。所事者天子,而不以己之名位卑下为累者,一是月亮,另一是蚕妾。注之卦,认为“施于不患之正则可,用于为物(奴婢)之主则丧矣”,代表王氏的阶级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