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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讲堂:周易导读
1.2.2.1 比(卦八) 地道卦
比(卦八) 地道卦

(坤下坎上)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导〕 平原安置弩机在陷阱里,足以得其庇护。弓矢永正,则可无咎。敌人来时,弓张发矢。弓为后,矢为先,指位置,非指时间。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导〕 地上有水,筑堤以为庇护,诸侯国就是王室的堤防。

 

比卦初爻变而为屯卦(震下坎上)

遇卦(比卦初六)曰: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之卦(屯卦初九)曰: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导〕 解见屯卦初九。

 

比卦第二爻变而为坎卦(坎下坎上)

遇卦(比卦六二)曰: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之卦(坎卦九二)曰: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导〕 设陷阱,安置弩机,求箭则得,发自内部的庇护,射正则吉。

 

王注(比卦六二)曰:处比之时,居中得位,而系应在五,不能来它,故得其自内,贞吉而已。

王注(坎卦九二)曰:履失其位,故曰坎。上无应援,故曰有险,本能出险之中也。处中而与初三相得,故可以“求小得”也。初三未足以为援,故曰“小得也”。

〔导〕 注遇卦言只能自助,未有他助。注之卦从爻象爻位说明“坎有险”、“未出中”和“求小得”。阳处阴位,又在中爻,乃箭在阱中之象。九二又象征日食。初三天象为酉时,无有日光,仅有星光,此之谓“求小得”。日食时也“求小得”。

 

比卦第三爻变而为蹇(艮下坎上)

遇卦(比卦六三)曰: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之卦(蹇卦九三)曰:往蹇来反。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导〕 往蹇指日光,来反指月光反射。夜间有月,内心欢喜,乃讬庇于天而非讬庇于人。“匪”亦可作盗匪解释,月象征盗匪。

 

王注(比卦六三)曰:四自外比,二为五应,近不相得,远则无应。所与比者,皆非己亲,故曰“比之匪人”。

王注(蹇卦九三)曰:进则入险,来则得位,故曰“往蹇来反”。为下卦之主,是内之所恃也。

〔导〕 注遇卦从爻象爻位得知无亲可贞为庇。注之卦,入险指日西沉,得位指日光位于月中。孔疏“内之所恃”云:“内卦三爻,惟九三一阳居二阴之上,是‘内之所恃’,故云‘内喜之也’。”按二阴指地和月。

 

比卦第四爻变而为萃(坤下兑上)

遇卦(比卦六四)曰:外比之,无咎。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之卦(萃卦九四)曰: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导〕 冬正无阳,位不当也。比于冬至,而得其位,是外比于贤。

 

王注(比卦六四)曰:外比于五,复得其位,比不失贤,处不失位,故贞吉也。

王注(萃卦九四)曰:履非其位,而下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后无咎也。

〔导〕 比卦为地道卦,四为晦,五为望。外比于五,由晦而朔以至于望。萃卦为天道卦,四为冬正,阴极之月,正待大吉,至于冬至。

 

比卦第五爻变而为坤(坤下坤上)

遇卦(比卦九五)曰: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之卦(坤卦六五)曰:黄裳元吉。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导〕 解见坤卦六五。

 

比卦上爻变而为观(坤下巽上)

遇卦(比卦上六)曰: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之卦(观卦上九)曰:观其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导〕 买卖奴孙,君子无咎。奴子、奴孙怨气未平。无有首领,故为奴无所终结。

 

王注(比卦上六)曰:无首后也,处卦之终,是后夫也。亲道已成,无所与终。为时所弃,宜其凶也。

王注(观卦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不在于位,最处上极,高尚其志,为天下所观者也。处天下所观之地,可不慎乎!故君子德见,乃得无咎。生,犹动出也。

〔导〕 注遇卦,言失其首领,举目无亲,为时所弃。注之卦,言王出卖王民。观卦为地道卦,上爻月象为朔,象征以阴凌阳,为天下所共见,此时应该谨慎,有德行表现,方可无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