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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讲堂:周易导读
1.2.2 第二组 比、小畜、履、泰、否、同人、大有、谦、豫、随、蛊十一卦

第二组 比、小畜、履、泰、否、同人、大有、谦、豫、随、蛊十一卦

序卦曰: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久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大者,不可以成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导〕 《秘义》释云:“比卦至蛊卦为第二组卦,叙述剥削奴婢。因有战争,小民(小畜)求庇(比)于奴主,而生礼制(履)。有因礼而上达者(泰),其不能上达者(否),降为奴婢(同人),作为财富(大有)。奴婢必须谦恭(谦)而乐(豫)于随主做事(随、蛊),即力役与养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