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婚姻礼仪



中国最早的婚礼仪式,记载于《仪礼》(春秋战国遗留下来的周代礼制汇编)“婚有六礼,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亲迎”三书六礼三书即聘书(订亲之书)、礼书(礼物清单)、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

①相亲、订婚阶段

②迎娶阶段

婚姻礼仪

哭嫁

遮面

花轿

拜堂

婚后第三天或七天,新娘要偕新郎回娘家,俗称“回门”或“回酒”。这是新女婿第一次正式到岳父家作客,宴饮时新郎要坐在首席,受到一生中最为隆重的招待,由女方家的近亲好友陪席。居住天数不等。现在一般都是婚后第三天“回门”。

古代婚姻“六礼”

中国古代的婚姻是一种包办婚姻和财产交换婚姻,男女双方并无自主权,要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缔结婚姻。

中国古代婚姻的典范程序是“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程序。

六礼释义

纳采: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

问名: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纳吉: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宋代民间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书、合婚代之。清代,纳吉一仪已融于问名和合婚的过程中。民国时期,无纳吉仪,只有简单的卜吉习仪,多将女方庚贴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内无发生异事,则认为顺利,就拿男女庚贴去合婚。

纳征:亦称纳成、纳币。婚姻礼仪。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请期: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至清代,请期多称通信,即男家用红笺,将过礼日、迎娶日等有关事项一一写明,由媒人或亲自送到女家,并与女家商议婚礼事宜。

亲迎:又称迎亲。婚姻礼仪。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带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