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赛克斯的逃亡
自打夜幕降临,在黑暗的掩护下,广阔的伦敦地区内所发生的一切罪行中,这是最可恶的一桩。带着难闻的气味出现在清晨空气中的所有恐怖的景象,这是最可卑、最令人发指的一幕。
灿烂的太阳出现在这座人烟稠密的城市上空,发出清晰、瑰丽的光芒,不仅给人类带来了光明,也带来了新生、希望和活力。它的光芒一视同仁地穿透奢华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户,穿透教堂的圆顶和腐烂的罅隙。它也照亮了横卧着那位遇害女子的房间。他企图把阳光关在外边,可它仍然倾泻进来。如果这幅景象在昏暗的晨曦中显得惨不忍睹,那么此刻它在耀眼的阳光下该是何等触目惊心!
他待在原处不敢移动。那女子曾呻吟一声,动弹了一下手。他胸怀交织着恐惧和仇恨的心情朝她猛击一棒,接着又是一棒。他曾经拉过一条毯子盖在尸体上,但是心里想象那双眼睛在怒视他反而更糟,还不如看着它们朝上仰望,仿佛欣赏阳光下微微颤动的血泊映在天花板上的倒影。于是他又将毯子揭去。尸体仍然躺在那里——无非是血和肉,再无其他。可那是多么可怕的肉,何等多的血啊!
他擦亮火柴生着炉子,将木棒塞进炉火里。粘在棒子一端的头发遇火燃烧,化为轻盈的灰烬,随气流盘旋着升入烟囱。甚至连这一幕也令他这个彪形大汉感到害怕,不过他仍手执凶器,直至它断裂才把它扔到煤火上,任其慢慢烧成灰。他洗了手,擦擦身上的衣服,有些地方的血迹擦不掉,他就把那几片衣服剪下来扔进火里。房间里到处都有血迹,连狗的爪子上也满是血。
他自始至终都面对着那具死尸,连一刻也没背过身去。上述准备工作完成之后,他倒退着向门口移动,手里牵着狗,生怕它再把爪子踏入血泊,将罪证带到街上去。他轻轻关上门,锁好后拔出钥匙,离开了那幢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仰首朝窗口望望,以确定从外边看不到里面的情景。窗口仍罩着窗帘,她原打算拉开那窗帘放入亮光,可现在她再也看不见亮光了。她的尸体几乎横于窗帘的正下方,这他是清楚的。天呀,阳光怎么偏偏往那地方倾泻!
他瞥的那一眼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摆脱那个房间是一种解脱。他冲狗打了声唿哨,赶紧走开了。
他穿越伊兹灵顿,攀上高门村耸立着惠廷顿纪念碑的山丘,再向高门山进发,心中漫无目的,也不知道要到哪儿去。几乎刚一开始下山,他又朝右拐,沿小径穿过田野,从凯茵森林旁边绕行来到汉普斯铁德杂草丛生的荒原。接着,他穿过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登上对面的土坡,再穿过连接汉普斯铁德及高门两村的大道,沿着余下的荒原抵达北郊的田野。在一片田野的树篱下,他躺倒睡了一觉。
不多久他又起身上路。这次不是深入乡村的腹地,而是沿公路返回伦敦,但随即又往回折,经另一侧通过刚才已经穿越的地带。他在田野里东游西荡,一会儿在沟边躺躺,一会儿换个地方躺躺,然后再瞎跑乱撞。
应该在附近弄点酒肉吃,可是去哪儿才好呢?到亨登去!那是个好地方,离得不远,而且比较偏僻。于是他举步朝那儿走,时而奔跑,时而则反常地像蜗牛般缓缓而行,要不干脆就停下来,百无聊赖地用棍子抽打树篱。可到了亨登,他发现所有的人,包括各家门口的小孩,似乎都在用狐疑的目光打量他。他只好又折回去,尽管许多个小时连一口东西也没吃,却缺乏勇气去沽酒买肉。他回到荒原上徘徊,不知道该往何处去。
他跑了好多英里的路,然而还是回到老地方。上午和中午已经过去,日光开始变暗,可他仍在东跑西颠,前后乱蹿,转了一圈又一圈,始终在同一块地方踯躅。最后,他离开那儿,取道前往黑特菲尔德。
待到晚上九点钟,这个筋疲力尽的汉子才领着由于不习惯长途跋涉而累得一瘸一拐的狗,从这个宁静村庄的教堂旁边下了山丘,走上一条小街道,循着昏暗的灯光悄悄摸进一家小酒馆里。酒吧间里生着火,几个庄稼汉正坐在火前喝酒。他们为这位陌生人腾出个位子,可他却在最远处的角落里坐下,独自一人饮酒吃肉,或者说跟他的狗一道进餐——他时不时地扔一口食物给狗吃。
聚集在此处的汉子们谈论的无非是邻近的土地及农家之事,待这个话题枯竭之后又开始议论起上星期天殡葬的某个老头的年龄;在座的年轻人认为他年纪已非常大,而老人们却说他还相当年轻。一位鹤发老翁说他还没有自己年龄大,如果多注意身子骨,至少还能活十至十五年——条件是必须多注意身子骨。
这种谈话既引不起那位强盗的兴趣,也没有使他产生惊慌的感觉。他付了饭钱,静悄悄不被人注意地坐在角落里,就在快睡着的时候,突然被一位新来的顾客叫嚷的声音从迷糊的状态惊醒。
来人是个诙谐幽默的小贩兼江湖骗子。他在乡下的各村落兜售磨石、磨刀带、剃刀、胰子、马具润滑膏、治狗病和马病的药、廉价香水、化妆品等等,这类商品他都放在一只箱子里扛在背上。他一进门就跟乡下人谈笑风生、相互打趣;等到用完餐,他便打开他的百宝箱,巧妙地把做生意和插科打诨结合起来。
“这是什么玩意儿?好吃吗,哈里?”一个乡下人挤眉弄眼地指指箱子角落里放的几块蛋糕状的东西问。
“这个吗?”小贩取出一块说,“这是一种百试百灵的宝贝,能够去除丝绸、缎子、亚麻布、绵布、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毛葛或是毛线衣上的各种油迹、锈斑、污垢和霉点。不论啤酒、葡萄酒或水果的污迹,不论水渍、油漆、沥青等一切斑点,只消用这种百试百灵的宝贝一擦,立刻去除干净。如果女士玷污了自己的名节,只要吞下一块去,顿时能一了百了——因为这东西是有毒的。倘若绅士想证明自己的荣誉,只需要吞下一小块,他的荣誉就没有问题了,因为这玩意儿的效果和子弹一样令人非常满意,虽然味道差得多,用这种方法了断却更为光荣。一便士一块!有这么多的好处,一块才卖一个便士!”
当下就有两人掏钱买,还有些听众显然也在犹豫。小贩见状,越加起劲地摇动他的如簧之舌。
“这种产品一出厂就抢购一空。”他说,“十四座水力磨、六台蒸汽机和一个电池组一刻不停地运转,也供不应求。工人们拼命干,累死了立刻给寡妇发抚恤金——每个孩子一年二十镑,双胞胎五十镑。一个便士一块!两枚半便士的硬币也可以,四枚法新31更受欢迎。一便士一块!能去除葡萄酒、水果汁、啤酒、水、油漆、沥青、泥浆留下的污痕,以及血迹!这一位先生的帽子上有块污痕,我要让他来不及点一品脱啤酒请我喝,我就把污痕清除掉。”
“喂!”赛克斯高喊一声,腾地跳起,“把帽子还给我!”
“先生,不等你走过来拿帽子,”小贩冲在座的人们挤挤眼睛说,“我就可以把上面的污痕去掉。诸位绅士请看,这位先生帽子上发黑的污点虽没有一个先令那么大,却比两个半先令的硬币厚。不管它是葡萄酒、水果、啤酒以及水留下的污迹,不管它是油漆、沥青、泥浆还是血迹……”
小贩没能继续朝下说,因为赛克斯恶狠狠地骂了一声,把桌子掀翻在地,从他手中抢过帽子冲出了酒馆。
反常的情绪和优柔寡断的心情,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把他干扰了一整天,此时仍在左右着他。这个杀人犯发现后边没人跟踪,觉得那些人可能把他当成了一个心境不好的醉汉,于是掉转头回到镇上。街头停着辆马车,他避开车上耀目的灯光从旁边经过时,认出是辆伦敦来的邮车停在小邮局的门前。他差不多能猜得出下边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情景,但他还是躲到街对面支起耳朵偷听。
押车员站在门口等邮袋。这时,一个猎场看守人装束的汉子走了过来,他就把放在人行道上的一只篮子拿起交给来人。
“这是给你们家的。”押车员说,“喂,里边的人把手脚放麻利点。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就该准备好了。再这样可不行,你要知道!”
“城里有什么新闻吗,本?”猎场看守人问道,一边退到窗板跟前,从那儿更便于欣赏套在车上的马。
“没什么新闻。”押车员边戴手套边回答,“粮价涨了一些。另外,我听说斯比泰尔菲尔兹那一带发生了一件凶杀案,可我不大相信。”
“哦,那可是千真万确的。”车里的一位绅士探头望着窗外说,“是件很可怕的人命案。”
“是吗,先生?”押车员以手触帽行了个礼问,“死者是男的还是女的,先生?”
“是个女的。”那位绅士回答,“据说……”
“好了没有,本?”车夫不耐烦地叫喊道。
“该死的邮袋!”押车员说,“里边的人是不是睡着了?”
“来啦!”邮局职员高喊一声,跑了出来。
“老说来啦。”押车员嘟哝道,“你就像个有钱的年轻女子老是声称钟情于我,可我不知道你的话何时兑现。过来,交给我吧。一切准备就绪!”
号角吹出几个悦耳的音符,邮车上路了。
赛克斯待在街上未动,他显然并没有为刚才听到的话感到惊慌,心里只是拿不定主意该往何处走,再没有比这更激烈的情绪。最后他又折回去,踏上了从黑特菲尔德通达圣奥尔班斯的道路。
他埋头朝前赶路,但是当小镇被抛到身后,他来到寂寥、黑暗的路面时,心头悄然爬上了一种畏葸恐惧的感觉,使他的灵魂都为之震撼。前面的每样东西,不管是实物还是影子,不管是静止的还是移动的,都显得狰狞可怕。但这种恐惧感无法与萦绕于他脑际的幻象相比——他总觉得早晨的那个鬼影始终在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他在黑暗中能分辨得来它的阴影,说得出它的外轮廓最细小的局部,看得到它那僵硬、庄严的走路姿势,听得见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所发出的窸窣声。每一阵风都吹来那最后的一声低沉的惨叫。他如果停下来,那鬼影也驻步不前。如果他奔跑,它则紧追不舍,但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反倒好些),而是像具配备有机械动力的尸体,由一种既不增强也不减弱的阴风慢慢推动。
他几次不顾一切地回过身,决心要把那个幻影赶开,即便被吓死也在所不辞。可是他头发根倒竖,血液凝固,因为那影子也随他转过身去,绕到他身后。他要是背靠在坡岸上,它则高悬于空中,寒冷的夜空清晰地衬托出它的轮廓。他仰面躺倒在路上,它就站在他的脑袋旁,默默无语、一动不动、身子笔直,活像一块用鲜血刻着铭文的墓碑。
再不要说杀人犯可以逍遥法外,再不要说老天没长眼睛。在这漫长的一分钟里,他在恐惧的折磨下经受的痛苦抵得上惨死几百次。
在他路过的田野里有间窝棚可以留宿。三棵高大的白杨遮在门前,所以棚内漆黑一团。风儿在树梢间呻吟和哀鸣。在天亮之前,他不能够再朝前走了,于是他挨着墙根躺下,可随之而至的是新的折磨。
因为他的眼前又出现了一种幻影,和他刚摆脱的那种同样缠人,而且更为可怕。那双圆睁的眼睛呆滞、缺乏神采,在茫茫黑暗中闪着光,但什么东西也照不亮,他宁肯直接观察它们也不愿加以想象。眼睛只有两只,然而却无处不在。如果他合眼想摆脱这情景,脑子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房间里的一什一物他都很熟悉,全都放在原来的位置上——说实在的,如果单凭记忆,他肯定会忘掉其中的一些东西。尸体仍在老地方,死人的眼睛还是他溜跑时看见的那种样子。他跳起身,冲进外边的田野里,鬼影又跟在了他后边。待他回到窝棚里重新躲到墙根,未及躺下,那双眼睛便又出现了。
他待在那儿不动,内心的恐惧任何人都体会不到,胳膊腿都在抖动,冷汗从每一个毛孔里朝外渗。就在这时,夜间的风突然送来了远处交织着惊慌和骇异的呼号叫喊声。在这块孤寂的地方,人类所发出的任何声音,即使预示着真正的灾难,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安慰。一想到自身的安全会受到威胁,他鼓起力量、振作精神一跃而起,箭一般冲向户外。
辽阔的天空似乎在燃烧。烈焰喷出阵雨般的火花,一浪压过一浪地腾空而起,把数英里之内照得通明,浓烟朝着他站立的方向滚滚而来。越来越多的人在喊叫,喧闹声越来越大。他可以听见“失火啦!”的呼号,夹杂着报警的钟声、重物倒塌以及噼啪的大火爆裂声。火舌遇到新的障碍物便将其团团围住,然后像补充了营养一样猛蹿起来。在他观望之际,喧闹声越加大了。男男女女来来往往,吵吵闹闹,火光冲天,在他看来简直是一种新的生活。他不顾一切地径直冲上前去,穿过荆棘和灌木丛,越过篱笆门和栅栏,和汪汪狂叫着跑在他前边的狗一样发了疯。
他来到出事地点。衣履不整的人们来回奔跑,有的拼力从厩里拖出受惊的马匹,有的把牛赶出院落和栅栏,有的则冒着迸溅的火花及烧红的房梁崩塌的危险从熊熊大火中抢救东西。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户的洞孔变成了一片火海;墙壁摇晃着塌入楼梯井;铅和铁熔为白热的液体流淌到地上。妇孺尖声哭喊,男人们大叫大嚷地相互勉励。救火泵叮当叮当的响声,水喷射在燃烧的木头上发出嘶嘶声,和震耳欲聋的喧嚣声混在了一起。赛克斯也大喊大叫把嗓子都喊哑了;为了逃避记忆和忘掉自己,他一头扎入人最多的地方。
这天夜里他东闯西撞,一会儿用救火泵抽水,一会儿奔走在烟火之中,但自始至终都不离开声音最大、人最稠密的地方。他上下梯子,爬上屋顶,不顾楼板在他的重压下摇摇欲坠,顶着砖石掉下来的危险,总之火场上到处都有他的足迹。但他好像有魔法保护,身上连一处轻微的伤痕也没有;他不感到疲倦,也不胡思乱想;待到东方发白时,只剩下了浓烟和一片焦土。
这种疯狂的亢奋劲儿一过,他比以前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的滔天罪行。他疑神疑鬼地东张西望,看见人们聚成堆交谈,害怕自己成为他们谈话的内容,于是朝着狗打了个手势,那狗会意地跟上来,他们俩偷偷地一道溜走。经过一台救火泵时,坐在那儿的几个人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吃了些面包和肉,就在喝啤酒的时候,听见伦敦来的消防队员议论起了那桩凶杀案。“据说凶手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的一个队员说,“不过早晚都会抓住他。侦探已纷纷出动,到明天晚上,通缉令将传遍全国。”
他一听急忙走掉了,直走得两脚发软,几乎要栽倒在地。于是他躺倒在一条小路上睡了一觉,这一觉时间很长,但断断续续的老是不踏实。起来后他朝前游荡,显得优柔寡断、迟疑不决,心里直发毛,害怕再过这般孤独的夜晚。
突然,他做出了孤注一掷的决定:回伦敦去。
“无论怎样,那儿总有人说说话,”他心想,“也有合适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下这许多踪迹,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回伦敦。我何不到那儿躲个把星期,然后逼费金拿出钱送我去法国!妈的,这个险我得冒!”
他一阵心血来潮,立刻行动起来,选择最冷僻的道路开始返回。他决定先在伦敦的近郊躲起来,趁天黑绕道进城,直接到被他定为目的地的那个区域。
把狗怎样处理呢?当局如果把他的相貌说明书分发各地,一定不会忘记他的狗也不见了踪影,可能会猜到随他逃亡在外。待他走上街头,这也许会导致他被捕。他决定把狗溺死,于是便在途中寻找池塘,捡起一块沉甸甸的石头绑在手帕上。
当这些准备工作在进行过程中,那畜生望着主人的脸,不知道是本能觉察到势头不妙,还是主人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往日凶狠,反正它跟在后面,比平时的距离要远一些;主人一放慢脚步,它就吓得朝后退缩。当赛克斯在一个水池边停下,回头叫它时,它干脆就不来了。
“听见我叫你了吗?快过来!”赛克斯喝道。
那畜生完全是出于习惯,走了过来;可是赛克斯弯腰往它的脖子上系手帕时,它则低声嗷嗷叫着朝后跳去。
“回来!”强盗跺着脚吼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是动也未动。赛克斯打了个可伸缩的索套,又叫了它一声。
狗走上前,又退回去,犹豫了片刻,然后掉头以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赛克斯把唿哨打了一次又一次,坐下身期待它回来,但始终不见狗的影子,最后他只好继续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