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形势危如累卵

“谁呀?”布立特尔斯问话时,把门打开一条缝,连防盗链也没取下来,手遮烛光向外窥探。

“开门,”外边有个人回答道,“我们是波尔街的警探,你们今天请来的。”

布立特尔斯听后这才放下心来,于是将房门敞开,劈面撞着一个身穿大衣的魁伟汉子。那人二话没说便迈进了门槛,然后在垫子上蹭蹭鞋底,从容得好似这儿的主人。

“能不能派个人去替换我的伙伴,年轻人?”警探说,“他在车上照看马匹呢。府上有没有马车房,把我们的车停放五分十分钟的?”

布立特尔斯回答说有,并把车房指给他看,那彪形大汉回到花园柴门外,帮着同伴把车停好,布立特尔斯殷勤之至地为他们照着亮。待安排停当,他们又来到屋里,被让进客厅,接着便脱衣摘帽,显露出了他们的相貌。

叩门的是个中等身材的壮汉,五十岁光景,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很短,蓄着半截络腮胡子,圆圆的脸庞,一双眼睛显得很敏锐。另外的一个满头红发,骨骼粗大,脚蹬马靴,眉眼非常讨人嫌,奸诈的鼻子朝天翻起。

“去通报你家主人,就说布雷塞斯和杜福来了,好不好?”壮汉边讲话,边用手理理头发,将一副手铐放在桌上,“啊!晚上好,先生。我能私下跟你谈谈吗?”

后边的话是冲着刚露面的洛斯本先生发的。医生示意布立特尔斯退下,带着两位女士走进屋,随手把门关上。

“这位是本府的女主人。”洛斯本先生指指梅利夫人说。

布雷塞斯先生鞠了个躬。女主人请他落座,于是他把帽子放到地板上,捡把椅子坐下,示意杜福也落座。后者好像不大习惯和体面人打交道,或者在体面人跟前不大自在,反正这两条原因里边占一条。只见他四肢抖动了一阵子方才坐下,慌乱之中竟把手杖头塞进了嘴里。

“现在谈谈这儿发生的窃案吧,先生。”布雷塞斯说,“当时是怎么个情况?”

洛斯本先生看来想拖延时间,叙述得纤悉无遗,还加了许多啰唆话。布雷塞斯和杜福两位先生却像是胸中有数,不时还相互会意地点点头。

“当然,来查看现场之前我不好下结论,”布雷塞斯说,“但眼下依我看——我的话就说到这种程度——此案并非乡痞子所为。你说呢,杜福?”

“当然不是。”杜福应和道。

“我想把‘乡痞子’这个词给两位女士解释一下,看来,你的意思是说这桩案子不是乡下人干的?”洛斯本先生微笑着说。

“对,先生。”布雷塞斯回答,“关于盗窃案的情况就是这些吗?”

“是的。”医生答道。

“仆人们说府上有个孩子,这是怎么回事?”布雷塞斯问。

“其实也没什么。”医生回答,“有个仆人吓昏了头,竟生出怪念头来,认为那孩子跟府上发生的这桩窃案有牵连,但这是无稽之谈,简直荒谬透顶。”

“真是这种情况,就很容易办了。”杜福说。

“他说得非常对。”布雷塞斯点头加以肯定,一边还哗啦啦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铐,仿佛那是一副响板似的,“那孩子是谁?他自己是怎么解释的?他来自何处?总不会是从云端里掉下来的吧,先生?”

“那当然不会。”医生惴惴不安地望了望两位女士回答道,“我了解他的全部情况,不过咱们可以过会儿再谈。你们大概想先看一下盗贼作案的现场吧?”

“当然,”布雷塞斯说,“我们最好先检查现场,然后找仆人们了解情况,这是办案的老规矩。”

烛灯准备好之后,布雷塞斯先生和杜福先生在那位本地警察、布立特尔斯、吉尔斯以及所有其他人的陪同下走进甬道尽头的小房间朝窗外瞧瞧,然后穿草坪绕过去往窗内望望,随即接过屋内递出的烛灯检查窗板,又拎着遮光灯寻找脚印,最后用干草叉在灌木丛里乱捅一气。检查完现场,他们在敛声屏息的旁观者密切注视下又回到屋里,要求吉尔斯先生和布立特尔斯详细叙述昨夜的那段惊险经历。吉尔斯先生和布立特尔斯总共重复了六七遍。第一遍时,自相矛盾的重要情节不超过一处,到最后一遍时也不过十来处。有了这样的结局之后,布雷塞斯和杜福走出房间,秘密而郑重地商量了许久。相形之下,名医对疑难病症的会诊只不过是儿戏罢了。

这段时间里,医生在隔壁的房间心神不宁地来回踱步。梅利夫人和露丝在一旁望着他,满脸焦虑的表情。

“讲句实话,”他急步在屋里走了好几个来回,最后停下来说,“我简直不知该怎么办好。”

“其实,”露丝说,“把那可怜孩子叙述的事情如实向警探重复,便足以为他洗刷罪名。”

“对此我表示怀疑,我亲爱的小姐。”医生摇摇头说,“无论是向警探还是向更高一层的执法人员重复,我觉得都不能为他洗刷罪名。他们会问: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货色?一个逃出家门的孩子!单单根据世俗的观念和常情判断,他讲的故事非常值得怀疑。”

“你肯定不会怀疑吧?”露丝插进来问。

“尽管他的故事很离奇,但我不怀疑。也许我这样是很愚蠢的。”医生回答道,“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故事不适合讲给老于世故的警探听。”

“为什么?”露丝问。

“我漂亮的审讯官,”医生回答,“因为在他们看来,他的经历中有许多见不得人的地方。他们只会让他证明邪恶的一面,而决不会让他证实良善的一面。那些可恶的家伙一定会追问这是为什么,那是出于什么缘故,结果什么也不相信。你也知道,根据他自己的叙述,他曾经与盗贼为伍,因扒窃一位绅士的口袋被扭送警察局。后来他被强行带离那位绅士的家,到了一个他既描绘不来也指点不出的地方,具体在何处他连粗浅的概念也没有。当他被带到彻特西来,那些窃贼似乎把他捧为至宝,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便把他塞进一个窗户进行偷盗。他打算叫醒屋里的人,以此将功补过,可偏偏在那个节骨眼上,一个愚蠢透顶、不谙事理的仆役长开枪打中了他,仿佛有意阻止他行善积德。这些难道你不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露丝听了医生的激烈言辞,嫣然一笑说,“可我还是看不出究竟有什么理由能给那可怜的孩子定罪。”

“理由当然是没有的!”医生说,“愿上帝保佑女人明亮的眼睛!你们看待问题,不管是好还是坏,只看一个侧面,而且历来都是首先映入你们眼帘的那个侧面。”

在发表了这一番经验之谈后,医生双手插兜,又在屋里来回走动,步子迈得甚至比刚才还要快。

“我愈琢磨愈觉得,”医生说,“如果让警探掌握了那孩子的真实情况,将会出现无边无际的麻烦和困难。我敢肯定,他们决不会相信。他们即便最终治不了他的罪,可是却会拖延不决,提出种种疑问并张扬出去,这样,你实施解救他出苦海的慈善计划就一定会遇到阻力。”

“天呀!这该怎么办呀?”露丝叫出了声,“上帝,上帝呀!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些警探请来呢?”

“唉,糟糕透了!”梅利夫人也嚷嚷起来,“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请他们来!”

“办法只有一个,”洛斯本先生最后说道,同时抱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冷静地坐下,“咱们必须硬着头皮把戏演下去,别无良策。咱们的目标是崇高的,凭这一点也有情可原。那孩子有明显的热病症状,不能再跟人交谈,这是个有利条件,必须充分利用。万一功亏一篑,也就怪不得咱们了。请进!”

“查清了,先生。”布雷塞斯领着他的同僚步入房间说。他把门关死,又说了下去,“这不是一种双簧表演。”

“你说的‘双簧’是什么鬼把戏?”医生不耐烦地问。

“女士们,”布雷塞斯冲着梅利夫人和露丝说,仿佛觉得她们的无知实在可怜,可是对医生的无知却有些看不起,“由仆人做内应的窃案我们称之为‘双簧’。”

“在这个案子里,就没有人怀疑过仆人。”梅利夫人说。

“那倒是真的,夫人。”布雷塞斯说,“但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有参与作案的嫌疑。”

“正是因为你们不怀疑他们,他们的嫌疑就更大。”杜福说。

“我们发现此案是伦敦的窃贼所为,”布雷塞斯继续汇报情况,“因为他们的手法是一流的。”

“干得的确很漂亮。”杜福低声评价道。

“他们来了两个人,”布雷塞斯接着说,“还带着个孩子做帮手,从窗户的大小一看就明白。目前能断定的就是这些。如果你们同意,我们想立刻见见楼上的孩子。”

“也许应该先请他们喝点什么吧,梅利夫人?”医生说话时脸色豁然明朗起来,仿佛想出了新主意。

“对!理应如此!”露丝热心地嚷嚷道,“如果想喝,立刻给你们拿饮料来。”

“谢谢你,小姐!”布雷塞斯用衣袖抹了抹嘴说,“干这工作,弄得人口干舌燥。随便喝点什么,小姐,不要为我们过分张罗。”

“你们喜欢喝什么?”医生问着,一边跟着露丝向餐具柜走去。

“假如不麻烦,请来点烈性酒吧。”布雷塞斯答道,“从伦敦乘车来,一路上冷得够呛,我一直都认为喝了烈性酒能感觉暖和些。”

这段很有意思的见解是冲着梅利夫人讲的,而梅利夫人以谦和的态度听着。趁着这个当儿,医生溜出了房间。

“啊!”布雷塞斯先生没有去抓酒杯的高脚,而是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夹住杯底,举杯至胸前说,“女士们,这种案子我见过许许多多。”

“还记得埃德蒙顿那条小巷里发生的案子吗,布雷塞斯?”杜福先生在协助他的同僚回忆往事。

“和这一桩有点像,对不对?”布雷塞斯先生说,“那是康基·契克维德干的。”

“你怎么老说是他。”杜福反驳道,“让我告诉你,那是家猫干的。康基清白得和我一样,跟那案子没关系。”

“去你的!”布雷塞斯先生顶了一句,“你该记得康基的钱被盗的事吧?真是精彩极啦!比我看的任何一部小说都有意思!”

“那是怎么回事?”露丝问。她一见这两位不受欢迎的客人显露出开心的情绪就热情地给予鼓励。

“小姐,那是一桩原本谁也不会深究的窃案。”布雷塞斯说,“那个康基·契克维德……”

“‘康基’这个名字的含义是‘大鼻子’。”杜福插嘴道。

“小姐难道连这也不知道?”布雷塞斯先生呵斥道,“伙计,你老是打断别人的话!那个康基·契克维德在战桥路开了个酒馆,小姐,许多公子哥爱到酒馆的地下室里看斗鸡斗獾之类的游戏,我也常去看,安排得倒是颇具匠心。他当时还没有加入贼帮。一天夜里,他的三百二十七几尼放在帆布袋里被人偷了去。窃贼是位眼戴黑罩的高个子,预先藏在床底下,夤夜从他的卧室偷了钱从二楼的窗户跳出去,动作非常敏捷。而康基的动作也很敏捷。他被响动惊醒,一跃下了床,端起老式大口径短程霰弹枪开了火,结果惊动了四邻八舍。大家呐喊着追上去,四处寻找,这时发现康基击中了窃贼,因为地上有一行血迹,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围篱前才消失。窃贼带着偷到手的钱不见了踪影。后来,酒馆老板契克维德先生的名字和其他破产人一道上了公报。人们为那个可怜蛋筹集了各种名目的救济和捐款,我也说不上究竟有多少。康基丢了钱后闷闷不乐,在街头走来走去晃荡了三四天,一个劲绝望地揪自己的头发,很多人都害怕他寻短见。一天他风风火火跑到警察局,和执法官进行了密谈。二人说了老半天的话,然后执法官摇铃唤来詹姆·斯派尔斯(詹姆是个精干的警探),命令他协助契克维德先生去抓偷钱的窃贼。契克维德说:‘斯派尔斯,昨天上午我看见他从我家门前走过。’斯派尔斯问:‘那你为什么不冲上去抓住他?’那个可怜蛋说:‘我吓得慌作一团,用根牙签都可以把我的脑壳敲碎。不过咱们肯定能抓住他,因为昨晚十点至十一点之间他又路过了。’斯派尔斯一听,立刻把几件干净的衬衣和一把发梳塞进口袋,心想可能会耽搁一两天。他到了酒馆,躲在红窗帘后,连帽子也没摘,一有情况便可以冲出去。夜深的时候,他正在抽烟袋,却突然听见契克维德大声吼叫:‘他来了!抓贼!杀人啦!’詹姆·斯派尔斯冲出屋,见契克维德高喊着沿街道狂奔。他在后边追,而契克维德在前边跑。行人纷纷回过头,一起喊抓贼。契克维德不停地大吼大叫,跟疯了一样。他转过一个街角,斯派尔斯失去了他的踪影,连忙往前追,见前边有一小堆人,便冲进人群问:‘哪一个是贼?’契克维德说:‘苍天呀!又让他给跑了!’当时的情况很奇怪,但既然四处不见贼的影子,他们也就只好回到了酒馆。第二天早晨,斯派尔斯守在老地方从窗帘后向外眺望,直看得眼睛又酸疼酸疼,最后不得不合目歇息片刻。可就在这一瞬间,他听见契克维德喊叫起来:‘他来了!’他又一次冲出去,而契克维德在半条街远的地方飞奔。他们跑了两倍于昨天的路程,那个贼又不见了!如此又反复了一两回之后,有一半街坊都认为契克维德先生的钱被魔鬼偷了去,那魔鬼偷了钱还跟他搞恶作剧;另一半街坊则认为契克维德先生因忧伤过度而发了病。”

“那么,詹姆·斯派尔斯有什么高见?”故事开始不久便返回房间里的医生问。

“詹姆·斯派尔斯久久只字未吐,”布雷塞斯继续讲述道,“不动声色地听着纷纷的议论,这表明他是很在行的。然而,一天上午他走进酒吧,拿出鼻烟盒说:‘契克维德,我已查出窃贼是谁了。’‘真的?’契克维德说,‘啊,亲爱的斯派尔斯,只要能让我报仇雪恨,我死也心甘情愿!亲爱的斯派尔斯呀,那个坏蛋在何处?’斯派尔斯递给他一撮鼻烟说:‘得了吧!别演戏啦!你这是监守自盗。’那桩窃案的确是他所为,他从中捞了不少钱;他要不是那么卖劲地装模作样,就永远也不会叫人发现;太过火了才露出了马脚!”布雷塞斯先生放下酒杯,当啷一声锁上了手铐。

“的确非常有意思。”医生说,“如果二位愿意,现在可以上楼看看。”

“假如不打搅的话。”布雷塞斯先生应道。随即,两位警探紧紧跟在洛斯本医生身后到奥列佛的卧室去,吉尔斯先生手擎蜡烛在前头照路。

奥列佛刚打过盹儿,但脸色却更加难看,热度也比先前增高。在医生的帮助下,他勉强起身在床上坐了片刻,眼睛望望面前的陌生人,一点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实际上,他好像连自己身在何处以及出了什么样的变故都无从记起。

“这个孩子,”洛斯本先生说话的声调不高,然而却十分激昂,“无知地闯入后边某某先生的领地,被弹簧枪打伤,今天早晨来这幢房子里求援,可那位手擎蜡烛的先生却一把将他执住加以虐待。我作为医生可以证明,他的生命被置于相当大的危险之中。”

当吉尔斯先生受到如此介绍的时候,布雷塞斯和杜福二位先生把目光转向他。莫名其妙的仆役望望他们,瞧瞧奥列佛,又看着洛斯本先生,那副惊恐迷茫的复杂表情显得十分可笑。

“你大概不会矢口否认吧?”医生边问,边轻轻放奥列佛躺下。

“我当时并没有恶意,先生!”吉尔斯答道,“我真的以为他是那个孩子,否则我决不会抓他。我又不是不通人性,先生。”

“你认为是哪个孩子?”年长一些的警探问。

“给窃贼帮忙的那个孩子,长官!”吉尔斯回答,“他们……他们肯定带着个孩子。”

“那么,你现在还这么想吗?”布雷塞斯问。

“怎么想?”吉尔斯茫然地望着发问者说。

“还认为他就是那个孩子吗,笨蛋?”布雷塞斯先生不耐烦地问。

“说不上来,我真的说不上来。”吉尔斯哭丧着脸回答,“我不能够断言。”

“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布雷塞斯问。

“我也没个主意。”可怜的吉尔斯回答,“我觉得好像他不是那孩子。对,我几乎可以肯定他不是的。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这家伙喝醉酒了吧,先生?”布雷塞斯转向医生问。

“你真是个昏头昏脑的可怜虫!”杜福极为轻蔑地对吉尔斯先生说。

在这段简短的对话进行过程中,洛斯本先生为病人号了脉,此刻从病榻旁的椅子上起身对警探说:“倘若还有搞不清的事,可以到隔壁的房间把布立特尔斯叫来问问。”

按照这项建议,两位警探走到旁边的一间屋子。布立特尔斯被唤来,把他自己以及他可敬的上司卷进了更为矛盾百出、更为荒谬绝伦的漩涡里,除了证明他头脑糊涂透顶之外,没有澄清任何问题。他还宣称,即便当下把作案的小孩叫到跟前,他也认不出来。他之所以将奥列佛当成那孩子,只是因为吉尔斯先生是这么说的。而吉尔斯先生五分钟前在厨房承认自己可能看花了眼,于是他现在开始担心结论下得有点过于仓促。

在进行另外的一些有独创性的推测时,这样的问题被提了出来:吉尔斯先生是否真的开枪打伤了人?在检查了与他发射过的那支枪相配套的另一支枪后,发现里边除了火药和裹弹牛皮纸,没有什么具有杀伤力的东西。这一点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医生不算在内,因为他大约十分钟前取走了子弹29。然而,受影响最大的要数吉尔斯先生本人,在这几个小时里他伤透了脑筋,唯恐自己给一位同胞造成了致命的伤害,此时急切地抓住这一新设想不放,简直举其为至宝。最后,两位警探不愿再为奥列佛的事情费很大的心思,便把彻特西的警察留在宅内,他们自己到镇上过夜,答应第二天早晨再来。

第二天早晨传来一条消息,说有两个男子和一个小孩被关在了金斯敦的监狱,他们是因为形迹可疑在昨夜遭到拘捕的。于是,布雷塞斯和杜福二位先生起程赶往金斯敦。可是经过调查,那可疑的行踪归结成了一个事实:有人发现他们在干草垛下睡觉。这虽然也是一条重罪,但只能处以监禁。根据仁慈的英国法律以及对国王全体臣民的博爱精神,在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足以说明犯人犯有使用暴力的盗窃罪,因此不应判处死刑。布雷塞斯先生和杜福先生只好空手而归。

长话短说,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又费了好多口舌,当地治安官欣然同意梅利夫人和洛斯本先生为奥列佛联名具保,但也必须随传随到。布雷塞斯和杜福拿着两几尼的酬劳回到了伦敦,只是对此案在看法上有着分歧:杜福对全部案情经过深思熟虑,倾向于认为这桩未遂的盗窃案是家猫所为;布雷塞斯则在同等程度上倾向于把全部的功绩归于身手不凡的康基·契克维德先生。

在这段时间里,奥列佛受到梅利夫人、露丝以及善良的洛斯本先生齐心协力的照料,逐渐恢复了健康。如果发自肺腑、充满感激之情的热情祈祷能送入上帝的耳朵(否则祈祷有什么用?),那么,这个孤儿为他们祈求的天恩已注入他们的灵魂,带来一片安宁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