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远景

远景

这座公寓的情况奇怪极了。不光电梯已经停开,连电梯用来顺着上下的那根钢柱都已经弯曲了。不光这些,就连那六层大理石楼梯也有好几级已经碎裂,人如果上上下下就只能小心踩着边上走,要不然就会扑通一声掉下去。有些通向房间的门其实背后早已什么都没有了,别看有的门外表似乎完好无损,你要是推开了门一步跨进去,就很可能会一脚踩空:这座公寓曾经被几颗高爆炮弹直接击中过,公寓正面的四楼的楼面连同底下三层都被炸掉了,然而顶上两层的正面倒有四个房间还是好好的,每一层的后面的一排房间也都还有自来水供应。就因为这样,我们都管这座公寓叫“老宅子”。

情况最吃紧的时候,前沿阵地就设在这公寓的正下面。那大街环绕的小高地顶上,靠边沿一带就是了。战壕和被雨淋坏晒烂的沙袋至今都还在原处。真是近极了,站在这残破公寓的阳台上,弄一块碎砖瓦或灰泥片之类的,一扔就能扔到那儿。然而现在前线已从小高地的边沿推进到了河的对岸,那里有座山冈,耸立在“村舍”背后,它其实是旧日皇家猎舍。前线就在松树密布的山坡上。现在,战斗正在那一带进行,我们不光把“老宅子”当作瞭望哨,还可以利用这个有利的地形来拍新闻片。

当时的处境相当危险,天又地直很冷,肚子好像也总是吃不饱,不过我们还挺乐观,还常常开玩笑。

每当有炮弹击中房屋炸开的时候,砖屑泥粉就会冲天而起,一会儿沉落下来,镜子面上就会沾上厚厚的一层灰,就像新造房子窗上涂的白粉一样。在这座上楼的时候都会担心楼梯会塌下去的公寓里,有个房间里面却有一面落地长镜没有震碎,依然完整无缺。我用指头在粉尘厚积的镜面上抠出了印刷体大写的“耶罕死期到”字样,随后找了个理由,打发摄影师耶罕上那个房间去。那个时候正是炮击的当口,他推门进去,迎面一见到这鬼神的暗示,就变得脸色煞白,差点把魂都吓掉了。他满心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就因为这个,我们真要到好久以后才又言归于好。

第二天,我们在旅馆门前,往一辆汽车里装器材。我上了车,感觉有点冷,就把旁边的窗玻璃摇起来了。而那摇起来的窗玻璃上赫然有着几个印刷体的红色大字,估计是在哪借了支唇膏当笔涂在那儿的:埃德小人。倒霉的是,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用的都是这辆带标语的汽车,那班西班牙人见了一定觉得莫名其妙。他们只当这几个字是荷兰或者美国的什么革命组织的名称缩写或标语口号,以为那兴许也是类似F.A.I.或C.N.T.那样的组织呢。

后来有一天,驻扎在当地的那位英国大员却让我们把彼此间的那一点疙瘩忘干净了。这位大员有一顶德国式的大钢盔。每次出行只要确定了是往前线的那个方向去,他就总要把这顶钢盔戴上。大伙儿谁都对这种打扮没有好感,总觉得既然没有几个钢盔,就应该留着给突击部队用。因此每当我们看见他头戴钢盔,心里就会马上对他起了反感。

我们是在一位美国女记者的住处碰到那位大员的,女记者那里有一只上好的电炉。大员觉得这个房间十分舒服,没多久就喜欢上了,还起了个名字叫 “俱乐部”。他提议大家一人带点酒过来,说这里暖和,气氛也愉快,正好适合饮酒取乐。那美国女记者其实是位工作极勤奋的,一直很注意不想让自己的住处被染上点“俱乐部”的色彩的人。虽然兴许总是不太成功。因此当听见自己的住处被这样明确地题了名、归了类,真不亚于当众挨了一拳。

第二天我们正在“老宅子”里工作,我们工作的时候,会拿条破席子当帘子煞费苦心地遮蔽住摄影机镜头,让它避开了下午强烈的阳光,没想到大员这个时候却在那位美国女记者陪同下来了。他在“俱乐部”里听我们谈起过这么个地方,执意要跑来看看。那个时候我正拿了架双筒望远镜在破阳台一角的阴影里观察。那是一副小型的八倍蔡司镜,只要两手在上面一盖,就不会发生反光的现象。这个时候进攻快要开始了,我们正等着飞机来轰炸,因为政府军当时重炮匮乏,只能由轰炸来代替进攻前必不可少的炮击。

我们的工作一向是躲在屋里做的,大家都像老鼠一样不敢露出丝毫形迹。因为我们决不能给这座表面看起来空无一人的楼房引来炮火,不然我们的工作就无法完成,我们也会完蛋的。今后也不可能再把这里当作观察站了。但是此刻那大员进得房来,于是他拉上一把空椅子,到这一无遮蔽的阳台正中一坐,钢盔、特大号双筒望远镜,凡此种种一应俱全。阳台长窗的一侧斜架着一台摄影机,像机关枪那样做了精心的伪装。而我呢,则隐蔽在另一侧的黑角落里,不让山坡上的人看见,一直小心翼翼地,千万不能闯进了阳光亮堂堂的开阔处。只有这大员却堂而皇之坐在向阳地的中央,头戴钢盔,俨然是一副全球总参谋长的架势,那望远镜亮晃晃的,比得上一架日光反射信号器。

“你瞧,”我说,“我们这儿得工作。你在那儿坐着,望远镜会发出反光,对面山上的人全看得见。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依我看,在房子里是根本没有危险的。”大员俨然以上司下达命令的口吻,若无其事地说。

“你要是打过野羊,”我说,“你就知道了:当你老远看得见野羊的时候,其实野羊也看得见你。你用望远镜不是可以清清楚楚看见对方的人吗?要知道,他们也有望远镜的。”

“依我看在房子里是根本没有危险的,”大员却还是那句话,“咱们的坦克都在哪儿?”

“在那儿,”我说,“树底下。”

两个摄影师被他气得直做怪脸,只能攥紧了拳头,在头顶上乱挥。

“我把大摄影机拿到后边去。”耶罕说。

“小姑娘儿,躲远点,别过来,”我冲着那美国女记者说,然后又告诉大员:“你知道吧,他们把你当成谁的参谋长啦。见了你这钢盔,这望远镜,他们会以为你是指挥作战的。知道吗?你这么做就是自找麻烦。”

他给我的回答还是那句老话。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挨了第一颗炮弹。只听见一声巨响,就像一根蒸气管爆裂了,外加撕裂了一块帆布。爆炸的声音还没落,灰泥墙粉还在轰隆劈啪往下掉,我就冒着漫天的尘雾,推着那女记者往门外跑,躲到后面一排房间里去了。正当我们冲出房门的时候,只见有个头戴钢盔的家伙从我身旁一闪而过,向楼梯口窜去。还有一只野兔子一窜而起,左一蹦右一跳的一溜烟逃走,那个速度应该说够快了吧,但是这位大员窜过尘雾弥漫的过道,冲下楼梯,夺门而出,往街上一钻,速度之快却连那野兔子都得佩服。我们的一位摄影师说,他的莱卡摄影机最快的快门都别想拍得下这位大员的动作。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过头,倒真是说得一针见血。

总之对方对这幢房子快速轰击了足有一分来钟。炮弹简直就是平射的,在炮弹呼啸而来和击中爆炸的轰然一响、陡地一震之间,几乎没有个间隙能容你定一定神。后来那炮弹总算打完了,我们又等上了几分钟,看来是真的不打了,才到厨房里去扭开水池上的水龙头喝了点水,然后重新找了个地方,把摄影机再架起来。这个时候进攻正好刚刚开始。

那美国女记者恨透了那个大员。“是他带我上这儿来的,”她说,“他还说这儿挺安全呢。结果他自己倒先溜了,连声再会都不说。”

“这个人哪有一点绅士风度,”我说,“瞧,小姑娘儿。注意看。喏,开始啦。”

只见地面上有些士兵站了起来,半弯着腰,跑步向一片小林子里的一座石头房子前进。炮弹都对准了石头房子打去,因此那作为目标的石头房子会不时消失在突然腾起的一阵阵尘雾中。而且每次一炮打过,风又总会把尘雾吹散,石头房子又总会清清楚楚露出脸来,就像一艘船破雾而出一样。在士兵的前面,有一辆坦克晃晃摇摇开得飞快,活像一只圆顶炮鼻虫,一下子就开进树林子看不见了。正看着时,忽然跑步前进的士兵都扑倒在地上了。接着左边又有一辆坦克冲上前去,进了树林子,坦克开火的闪光都看得见。那座石头房子冒了烟,从飘散的烟雾里,我们看得见有个伏在地上的士兵爬起来就拼命往回跑,逃回自己原先所在的战壕里去了。接着又是一个爬起来跑了,他一只手抓着枪,一只手还抱着头。再后来简直就是全线后退了。有的趴在地上就再没有起来。有的跑着跑着就倒下了。满山坡星星点点都是。

“这是怎么回事?”女记者问。

“很显然,进攻失败了。”我说。

“怎么?”

“他们没有能坚持到底。”

“为什么呢?他们后退不也跟前进一样危险吗?”

“这可不见得。”

女记者举起望远镜来看。但是随即又放了下来。

“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她说,泪水顺着两颊直流,她的脸上还在抽搐。我以前从来也没有见她流过泪,要哭的话,可以痛哭流涕的事我们也见得多了。说真的,打起仗来,各等各样的人,包括将军在内,谁都免不了有流泪的时候。不管人家跟你是怎么说的,反正这句话才真是实情,不过还是应该尽量少流眼泪,人们也都能忍则忍。就因为这个,我以前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记者流泪。

“这就是一场进攻战?”

“这就是一场进攻战,”我说,“现在你算是见识过了。”

“那这以后又会怎么样呢?”

“要是带队指挥的手下还有人的话,说不定还会打发他们再冲上去一回。不过我看只怕是不会了。这损失有多大,你数一数,心里就有数了。”

“那些人全都死了?”

“也不一定。有的是受了重伤,动不了了。等天黑以后,会有人来把他们抬下去的。”

“那坦克现在怎么办呢?”

“能撤回去就算是走运。”

但是其中有一辆已经开始倒霉了。松林里腾起一股黑污的烟柱,在空中随风飘散。那烟柱很快就扩大成乌黑的滚滚一团,浓浓的油烟里看得见还有红通通的火舌。随后,只听见一声爆炸,同时看见一阵白烟翻滚,那黑烟窜得就更高了,下面着火的范围也更大了。

“瞧,那是一辆坦克,”我说,“起火了。”

我们继续看下去。从望远镜里可以看见从壕沟的一个角落里爬出两个人来,他们抬起一副担架,顺着上山的一道斜坡往上爬着。他们看上去爬得很慢,似乎很吃力。正看着这些的时候,前面那人忽然腿一屈跪下了,随后便一屁股坐下来。后面那个早已趴倒在地上。他爬到前面,把胳膊钩在前面那人的肩下,拖着他向壕沟里爬去。可是,只一会儿,他就不动了,只见他面孔向下趴得直挺挺的。就这样,两个人就都横在那儿不动了。

对石头房子的炮击显然已经停止了,此刻四下一片悄然。四处静悄悄的。衬着青青的山坡,那农家大宅子连同围墙里的院子黄得好显眼。不过山坡上挖了交通沟,筑了工事,泥土翻起处还添上了些白色的瘢痕。山坡上这会儿有些小火堆升起的细烟,那是行军炉灶在做饭。再往上,通向农家大宅子的一路上则全是这场进攻战遗下的死伤士兵,好像把许多包裹撒在青草坡上。那辆坦克还在树林子里燃烧,烟是又黑又油的。

“真够吓人的,”女记者说,“这种场面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到。真吓人哪!”

“打仗的场面总是这么吓人的。”

“这么久了,你见了不觉得讨厌?”

“我讨厌,我一向就见了讨厌。可干一行就得懂一行不是?这打的是一场正面进攻战。正面进攻战就是这样惨烈。”

“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进攻了?”

“有啊。办法多啦。不过你总得先有军事知识,有军纪,有经过训练的班排长。尤其应该有个出奇制胜的计谋。”

“这会儿天色太暗,光线不好,要拍也没法再拍了,”耶罕说着就把他的远距离摄影镜头用罩子罩了起来。“喂,我的‘小人’哥,我们快回旅馆去吧。看样子,今天的活儿干得相当不错。”

“是啊,”那另一个摄影师说,“今天我们拍到了非常珍贵的一些镜头。可惜进攻没有成功,真是太遗憾了。算了,这事还是别去想了。但愿有一天我们能拍到进攻得胜的镜头。只是根据经验,进攻得胜的日子往往不是下雨就是下雪。”

“我可永远也不想再看了,”那女记者说,“我今天算是见识过了。我是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场面了,好奇心打不动我,写文章挣大钱也引诱不了我。他们都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啊!跟你我有什么两样?可你看看他们,就这样都倒在那儿山坡上了。原本他们都是男子汉的。”

“你可不是男子汉,”耶罕说,“你是个女儿家。可不能混淆了。”

“那个戴钢盔的家伙又来了,”那另一个摄影师望着窗外说,“又大模大样地来了。如果可以,我恨不得手里有颗炸弹,扔下去冷不丁吓他个半死。”

我们正在收拾摄影器材时,那戴钢盔的大员进来了。

“哈罗,”他说,“你们拍到好影片了吗?伊丽莎白,我有一辆汽车停在后面一条小街上,让我来送你回去吧。”

“我想不用了,我要跟埃德温·亨利一块儿回去。”那女记者说。

“风小点儿了吗?”我问他,这无非是句应酬话。

他没有搭理,径自问女记者:“你不去?”

“不去了,”女记者说,“我们准备大家一块儿走。”

“那晚上跟你在俱乐部见。”他照样乐呵呵地对我说。

“你已经不再是俱乐部里的人了。”我极力学着英国人的腔调,告诉他说。

大家一起下楼,大理石楼梯上有窟窿,走起来得十分小心。那大理石楼梯眼下又添了新的损伤,得一一跨过、绕过。我们的速度很慢,这真像是一座走不完的楼梯。我拾到了一个炮弹引信头上的“铜帽子”,已经撞扁了,底部还有灰泥的痕迹。于是,我就递给了那个叫伊丽莎白的女记者。

“我不要。”她说。到了门口,大家一起站在那,让那个戴钢盔的家伙一个人走在前头。他架子十足地穿过了有时会有冷枪打来的大街;到了对面相对安全些的墙头,有了掩护,便只管端着架子继续走他的。于是我们也一次一个,向街对面的墙下作冲刺。在这里待过了一阵子总会知道:过开阔地的时候,第三个人或第四个人往往会招来敌人的火力。因此我们过了这个关口,心里总是挺高兴的。

这样我们就在墙头的掩护下顺着大街走过去,四个人并排走,脚下踩着新飞来的铁起、刚碎的砖块,以及成块的石头,我们手里拿着摄影机,一路看看前面那个戴钢盔家伙架子十足的步态:他,已经不再是俱乐部里的人了。

“真讨厌,我还要写电讯稿呢,”我说,“今天的电讯稿可不好写。进攻失败啦。该用什么样的语气呢?”

“你这是怎么啦,老兄?”耶罕问。

“你应该找些别的好的素材来写。”那另一个摄影师和婉地说。“今天的事情那么多,总该有些什么值得说说吧。”

“他们什么时候去把伤员弄回来?”那女记者却在考虑别的问题。她没戴帽子,步子跨得又大又随便,头发披在皮领短夹克衫的领子上,在愈来愈暗的光线下看去都成了土黄色的了。她转过头来时,头发也跟着一晃荡。她面孔发白,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等天一黑就可以了。”

“上帝保佑,快些天黑吧,”她说,“原来战争就是这样。我要来采访报道的就是这么回事。那两个抬担架出去的人是不是给打死了?”

“死了,”我说,“肯定死了。”

“他们的行动太慢了,不出事情就怪了。”那女记者不胜怜悯地说。

“其实,你不知道,人有时候想走却就是迈不开腿,”我说,“走起路来像陷在深沙里,有时又像身在梦中。”

前边,那个戴钢盔的人还是一直顺着大街走去。他左边是一排残破的房屋,右边是营房的砖墙。他的汽车停在大街的尽头,而我们的车子也停在那儿一所房子的背面。

“要不我们带他回‘俱乐部’去吧,”那女记者说,“今儿晚上我可不想让谁受到伤害。感情不能受到伤害,什么都不能受到伤害。嗨!”她就喊起来,“等等我们啊!我们来啦!”

那人站住回头看了看,笨重的大钢盔随着脑袋转过来,显得滑稽极了,像是什么驯顺的牲口头上长的两只大角。他等在那儿,于是我们迎上前去。

“你们是不是要搭我的车?”他问。

“不用了,我们的汽车就在前面。”

“我们都到‘俱乐部’去,”那女记者说。然后向他微微一笑:“你也来吧,顺便再带上一瓶啤酒,好吗?”

“那就太好了,”他说,“你想我带什么酒呢?”

“带什么酒都行,”女记者说,“随你的便好了。我还有些工作得先去做好。咱们七点半左右碰头吧。”

“你要不要搭我的车回去?”他问她说,“他们那辆车上还得装这么些玩意儿,怕是太挤了。”

“好啊,”她说,“我挺高兴的。谢谢你啦。”

他们俩上一辆车,我们把摄影器材统统装上另一辆车。

“怎么啦,老兄?”耶罕说,“你的女朋友倒让别人送回家去?这是个什么理儿啊?”

“这场进攻战叫她看得心都乱了。她心里难受着呢。”

“看进攻战而心不乱的女人不好算个女人。”耶罕说。

“这次进攻败得真是惨透了,”那另一位摄影师说,“幸而她观察的距离还不算太近。今后不管有没有危险,我们可千万不能让她近距离看进攻。这种场面刺激性太大。不适合女人看,今天她在那儿看,还不过像看电影一样,看去就像电影里的老式战斗场面。”

“她心地善良,”耶罕说,“跟你不一样,我的lice哥。”

“我的心地更善良,”我说,“不过你应该说louse,用lice不对,lice是复数。”

“我就是喜欢用lice,”耶罕说,“这个字听起来口气更强硬。”

但是他却抬起手来,把车窗上用唇膏写的那几个字擦掉了。

“我们明天开始换个花样开玩笑吧,”他说,“镜子上写字的事儿算是跟你一笔勾销了。”

“行,”我说,“那太好了。”

“你呀,我的lice哥!”耶罕说着,拍了拍我的背。

“应该用louse!”

“不。我就是要用lice!我可喜欢这个字了,口气上要强硬百倍。”

“去你的吧。”

“好吧,”耶罕说着,愉快地笑了。“这一下子我们又都是老朋友了。在打仗的时候我们大家都得注意着点,彼此可别伤了感情才好。”“你总是那样,碰到件事就要想起点什么。”

“这篇小说写得还真不错,”孩子的父亲说,“你知道你这篇东西写得有多好吗?”

“那可不是我要她送给你看的,老爸。”

“你另外还写过些什么呢?”

“小说就这一部。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那不是我要她送给你看的。可小说一得了奖......”

“她要我辅导辅导你。不过你既然写得出这样的好文章,我估计也就用不着别人来辅导了。你只要继续写下去就可以了。对了,你写这部小说花了多少时间?”

“也没花很多时间。”

“你从哪儿听说有这么一种海鸥的?”

“兴许是在巴哈马吧。”

“你从来没有去过狗礁,也没有去过埃尔鲍基。在凯特基也好,比美尼也好,都没有海鸥来做窝住,连燕鸥都没有。在基韦斯特也只能见到些最小的燕鸥来做窝。”

“对,就是那种叫‘该杀的皮特’的,窝都做在珊瑚礁上。”

“就做在浅滩上,”他父亲说。“可在你小说里写到的那种海鸥,你哪儿见得到呢?”

“可能是你告诉我的吧,老爸。”

“这部小说的确写得非常好。倒让我想起了好久以前看过的另外一部小说。”

“你总是这样的,碰到件事就要想起点什么。”孩子说。

那年夏天,父亲在藏书室里找了些书给孩子看。整个夏天,孩子就看这些书。孩子要是不去打棒球、不去俱乐部练射击的话,一定会来大房子吃午饭,来的时候一般会说他一直在写作。

“你要是想给我看看,只管拿来。要是有什么问题要问,尽管来问,”父亲说,“你要写你熟悉的东西。这对你有好处。”

“我就是这样的。”孩子说。

“我不想来监督你,也不想用什么办法钉牢你,”父亲说,“不过,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倒可以找些我们彼此都熟悉的题材,给你出几个简单的题目来做做看。这样练习练习很有好处。”

“我觉得其实我干得倒还算顺利。”

“那你不一定要拿给我看,什么时候觉得有必要,觉得可以给我看了,再给我看好了。《当年在远方》这篇文章,你看了吗?喜欢吗?”

“喜欢极了。”

“听我说,我的孩子,我刚才说到出题目,无非是这样的意思:我们可以一起去逛一次市场,或者去看一次斗鸡,把我们的所见各自记下来。没有什么窍门,只要把自己看到后觉得印象深刻的东西如实记下就可以了。打个比方说,在斗鸡的两个回合之间,公证人让鸡主人把鸡抱回去调理一下,这个时候鸡主人就扒开鸡嘴往嗓子眼里灌点酒。就记诸如此类的小事,其实就很好。看看我们各自每天都看到了些什么。”

孩子点点头,但是随即就垂下眼来,望着面前的盘子。

“要不我们也可以去一次咖啡馆,玩上几盘扑克骰子,这样一来,你就写你听到人家都谈了些什么。当然也不要不管什么内容,全写出来。只要把有点意思的写出来就行了。”

“按这个办法写我现在怕还不行呢,老爸。我想我还是照那部小说的写法写下去吧。”

“那就照你的老办法写吧。我不想干预你,也不想影响你。我说的这些都不过是练习罢了,也不一定适合你。本来我倒很愿意陪你练习练习。这和弹琴练习指法是一样的。其实这些办法也不一定就真好得不得了。或许我们还可以另找些更好的办法。”

“我自己感觉吧,还是照那部小说的写法写下去的好呢。”

“也好。”父亲说。

父亲心里想:我像他这样年纪的时候,还写不出这样的好文章呢。这孩子还真行,我认识的人里也从来没有一个能有这样的本事。才十岁的娃娃就有那么一手好枪法。这个孩子啊,小小年纪不只参加射击表演,还跟大人、跟职业选手一块儿比试枪法。没记错的话,他十二岁上就以平等的资格上场参加比赛了。他打起枪来就像身上天生有雷达一样。目标没到射程以内,他绝不轻易发枪;就算野禽被一哄赶冷不防飞出来,他也决不会被弄得措手不及。他常常打飞过的野鸭子,打长尾野鸡,而且他射击的姿势优美,出枪恰到好处,准确非凡。

每逢比赛打活鸽的时候,只要一等他来到屋外的水泥场上,那班职业选手就都不作一声,紧盯着看了。当他通过旋转门走进射击栏,旁边挂起了黑条纹金属板表示由他上场的时候,那种场面是无法想象的。射手中只有轮到他上场,满场观众才会鸦雀无声。他举起枪来架在肩上,还回头看了看枪托底部抵在肩膀的什么部位。这个动作引得一些职业选手见了微微一笑,好像发现了一个秘密似的。然后他的腮帮子就靠下去贴在腮上,左手伸出老远在前头,身体的重心前移到了左脚上。枪口抬起来又放下去,往左移了移又往右移了移,最后回到了正中。右脚的后跟轻轻一提,全身的力气和精力都集中到了弹膛里的那两发弹药上。

“预备!”他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嗓音是那么低沉沙哑,跟成年人无二。真不像是小孩子的说话。

“预备!”管鸽笼的人也应了一声。

“放!”那沙哑的嗓子话音一落,五个笼子里不知哪一个笼中就飞一般冲出一只灰鸽来。也没有搞清楚是怎么一窜,就贴着青草地箭一般一掠而过,向着白色的矮栅栏飞去。第一个枪筒里的子弹一下就把它打中了,第二个枪筒里的子弹也随之而入。那飞鸽脑袋向前一冲,栽了下来。只有那些射击的行家才看出第二颗子弹也打中了鸽子,虽然这个时候鸽子早已中弹死在空中了。

孩子这个时候就会打开枪筒,离开水泥场,回到休息室去。他的脸上不带一点表情,眼睛直望着地下,对喝彩声只当没有听见一样,要是碰到哪个职业选手称赞他一句:“好样的,斯蒂文。”他就会用那个陌生的成熟沙哑嗓门说声“谢谢”。

然后他会把枪在枪架上放好,等着看他的父亲上场打。父亲打罢,他们爷儿俩就会一起走到露天的冷饮柜台跟前。

“我可以喝瓶可口可乐吗,老爸?”

“最多半瓶怎么样?”

“好吧。真遗憾,我刚才的动作太慢了。倒让那只鸽子逞了强,其实那完全可以避免的。”

“嗯,是那鸽子冲劲足,飞得又低,斯蒂文。”

“要不是我动作慢,那就谁也不会知道这些了,不是吗?”

“其实你打得还不错。”

“我还会打得跟以前一样快的。别为我操心,老爸。就喝上这么点儿可乐,我包你出手慢不了。”

他打第二只鸽子的时候,地笼的弹簧门一开,鸽子从暗沟口里窜出来,刚一飞起就给打死在空中。甚至说,所有人都看清了鸽子是在空中中了第二枪以后才落地的。出了笼子还飞不到一码远。

这一次孩子来到休息室的时候,有个本地的射手说道:“好,你这一下打得轻松,斯蒂文。”

孩子点了点头,然后把枪搁好。他看了看记分牌。还要等四个选手上过场,才会又轮到他老爸。于是他就去找父亲。

“你这一次出手很快了。”父亲说。

“我是听见了开笼声的,”孩子说,“不是糊弄你,老爸。我知道几个笼子开笼的声音都是听得见的。可你知道吗?我发现眼下二号笼开起来要比其他笼子响一倍。这个笼子也真该上点油了。看来这种不起眼的事谁也没有注意。”

“我总是一听见开笼声就把枪口转过去。”

“是啊。可要是声音特别响的话,我敢打赌,那准是在左边。左边的声音响。”

父亲在这之后连打三轮,鸽子没有一次是从二号笼里出来的。后来真碰上了一次,他却并没有听到开笼声,结果这一次他是用了第二发枪弹在老远以外才把鸽子打死的。还好,那死鸽子正好撞在栅栏上,落在界内。

“哎呀,老爸,我真抱歉,”孩子说,“他们上过油了呢。对不起,都怪我多嘴了。”

爷儿俩一起参加过最后一次国际射击大赛,他们晚上在一块儿闲聊,孩子说道:“我真不明白,怎么有人会连一只鸽子也打不中。”

“这话可千万不能对人家说啊,也就咱俩没事唠唠。”父亲说。

“我不说,可这倒是我的心里话。一次打不中是说什么也不应该的。要知道,我总共只失败过一次,可也是两枪都中,只是死鸽子栽下来掉在界外了。”

“可这样你还是失败了。”

“我明白。就算这样我还是失败了。不过爸爸,我弄不懂,真要是个够格的射手怎么会连只鸽子也打不中。”

“兴许再过了二十年你就懂了。”父亲说。

“别生气,老爸,我不是存心要顶撞你的。”

“没什么,”父亲说,“你这话可千万不能对别人说啊。”

他是在对那部小说、对孩子的写作觉得想不透的时候想到了这些的。这孩子虽然天赋惊人,能成为这样一个打飞禽的能手,却也并非全靠自己。他不是那种不经点拨、不经培养就自己成了材的人。可现在他早已把这个锻炼的过程统统都忘了。他忘了自己一开始打不中飞禽,父亲就要扒开他的衬衫,告诉他他枪托抵的不是地方,因此臂膀上都起了青肿。然后教给他纠正毛病的办法,那就是每次举枪一定要回头看一看肩膀:看枪确实架妥了,才能招呼放鸽子。

他甚至忘了父亲还教给他一套动作要领:把身体的重心落在你跨前的脚上,千万不要抬头,只管转枪口。但是怎么能保证身体的重心落在跨前的脚上呢?这好办,只要把右脚的后跟抬起就行。这可以总结成一个顺口溜:莫抬头,转枪口,快出手。记住,得分多少是无关紧要的。可我要求你一定要做到鸽子刚一出笼就得打着。还要记得,看鸽子不要看其他部位,只要看它的嘴。枪口要瞄准鸽子嘴。要是鸽子嘴看不见,看嘴巴该在哪儿就瞄哪儿。知道吗?我现在对你的要求是出手一定要快。

这孩子天生是个打枪的好苗子,然而还得依靠父亲一直帮着摔打,才能把他磨炼成一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父亲每年都要带着他苦练提高出手速度。还记得,初练的时候十枪里不过中个六七枪、七八枪。到后来提高到十有九中,这孩子在这个水平徘徊了好一阵,最后又提高到二十枪内枪枪命中。可惜不走运,不管怎么练习,他到底成不了一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

那第二篇小说,他可一直都没有拿出来给父亲看。直到暑假结束了,他还没有把稿子改到能让自己觉得满意。用他的说法是,他要改到完美无缺才能拿出来。等他一完稿,他一定马上送来给父亲看。他还说过,这个暑假他过得非常愉快,真是少有的愉快,而且还有这么些好书看。他感谢老爸在写作问题上对他没有逼得太紧,因为暑假毕竟是暑假,今年的暑假过得好,兴许算得上是过得最好最好的暑假之一了。他觉得,跟老爸在一起那可真是带劲极了,真是带劲极了。

就这样过了七年,父亲又看到了那部得奖的小说。那是他在孩子当年住过的房间里,无意间查阅几本书的时候发现的,他是在一本书中看到的。他一看见这本书就马上意识到那篇小说是怎么来的了。他记起了当年的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把书一翻,果然有这一篇,一字未动,连题目都一样。那是一位爱尔兰作家的一部短篇小说集,所收都是他极优秀的作品。孩子竟是一字不改的抄袭,竟然连题目都照抄了。

父亲心想:从小说得奖的那年夏天到他无意发现这本书相隔已有七年。这七年中的后五年,孩子简直把一切坏事、蠢事都干了。可惜的是,父亲本来还一直以为那是因为孩子病了。他一直以为他是得了病才变坏的。以为他原先一直还是不错的。是那最后一个暑假后一两年才开始变的。

现在他明白了,这孩子从来就不是个好孩子。回想往事,他总每每有这样的感觉。悲哀啊,原来射击并不能促使人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