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乞力马扎罗的雪

乞力马扎罗的雪

[美国]海明威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美国小说家,1899年7月21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郊区的奥克帕克,父亲酷爱打猎、钓鱼等户外活动,母亲喜爱文学,这样的家庭氛围对海明威日后的生活和文学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海明威一心想要亲临战场感受战争,但由于视力有缺陷无法参军。于是加入了美国红十字会战场服务队,来到意大利前线。战场上,他受了重伤。医生给他做了13次手术,并为他换上了一块白金做的膝盖骨。战争结束后,海明威被意大利政府授予十字军功奖章、银质奖章和勇敢奖章,获中尉军衔。战争是残酷的,它留给海明威的是237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地狱般的战争记忆。当然,也有《永别了,武器》的创作灵感。身体康复后,海明威成为加拿大多伦多《星报》记者并常驻巴黎,同时进行小说创作。1928年,海明威把家搬到美国佛罗里达州和古巴,过上了宁静的田园生活,经常去狩猎、捕鱼、看斗牛。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海明威又以战地记者的身份前往前线。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海明威立即将自己的游艇改装成巡艇,侦察德国潜艇的行动,为消灭敌人提供情报。1944年,海明威又参加了解放巴黎的战斗。战争结束后,他获得一枚铜质奖章。

在这些战火纷飞或平静安宁的日子里,海明威创作了许多不朽的文学作品,如《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乞力马扎罗的雪》等。海明威的成就获得了世人的肯定,1953年获普利策奖,1954获诺贝尔文学奖。

之后,生活安定下来的海明威被多种疾病缠身,身心备受折磨。1961年7月2日,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他用一把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得到了解脱。

海明威的人生经历和文学作品为他赢得了“文坛硬汉”的称号,他被视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对美国文学和20世纪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极深远的影响。

《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最优秀的作品之一,1952年被改编成电影。这部作品讲述了作家哈里去非洲狩猎,途中汽车抛锚,皮肤被划破,染上坏疽病,濒临死亡的情形。小说通过他和妻子在等待一架飞机来把他送到医院治疗的过程中,不断穿插哈里的回忆和梦境,从而充分呈现出人物隐秘的内心世界。就小说内涵而言,这是一篇讨论“死亡”的作品,表现出作者客观对待死亡的态度和对死亡由恐惧到平静的心理历程,因而也充分体现出海明威赖以成名的“压力下的风度”。整篇小说由人物对话建构而成,风格简约到了极致,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19710英尺且常年积雪的高山,据说是非洲最高的山峰。这座山的西峰被当地的马塞人称作上帝的神殿。西主峰的旁边有一具豹子的尸体,已经风干冻僵。没有人知道这只豹子跑到这么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

“不可思议,伤口竟然不痛。”他说,“痛的时候你才知道自己受伤了。”

“真的吗?”

“千真万确。不过很抱歉,这股气味肯定让你很难受。”

“别这么说!求你别这么说。”

“瞧那些鸟,”他说,“它们为何而来?是这儿的风景吸引了它们,还是这股气味吸引了它们?”

一棵合欢树的浓荫下有一张行军床,一个男人躺在上面,目光越过树荫,向阳光炫目的原野望去,三只大鸟面目可憎地蜷伏在那里,还有十几只在空中盘旋,它们在掠过的地方投下迅疾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开始,它们就一直在那儿盘旋。”他说,“今天它们第一次落到地上。起初我还非常认真地观察它们翱翔的姿态,想着可以把它们写到故事里,现在想想可真滑稽。”

“我不想让你写这些。”她说。

“我只是说说而已,”他说,“说说话会让我感觉轻松一些。我可不想烦你。”

“你知道我不是因为这个烦,”她说,“我是因为什么忙都帮不上才这么紧张不安。我觉得咱们可以尽量放轻松点儿,等着飞机来接。”

“或者等不及飞机来接。”

“求求你告诉我,我现在能做什么,我总能干点儿什么吧。”

“你可以把这条腿锯下来,这样说不定能止住,不过我对此表示怀疑。或者你也可以给我一枪,现在你是个好射手。我教过你打枪的,对吧?”

“求你别这么说,我给你读点儿什么吧?”

“读什么呢?”

“咱们书包里随便哪本没读过的书。”

“我听不进去,”他说,“说说话最轻松了。咱们来吵架吧,吵架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

“我不跟你吵,我从来不想跟人吵架,咱们别再拌嘴啦,不管咱们心里有多烦。说不定今天他们会换辆卡车回来的,也说不定是飞机呢。”

“我不想走了,”男人说,“现在走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只是想让你轻松一些。”

“这是懦弱的表现。”

“你就不能让一个男人死得轻松点儿,非得把他骂一顿才行?再说了,你骂我有什么用呢?”

“你不会死的。”

“别傻了,我就快死了,不信你问问那些杂种。”他把目光投向那三只令人厌恶的大鸟蹲伏的地方,它们把光头缩进隆起的羽毛里。这时,第四只俯冲下来,它刹不住脚步,兀自飞奔,而后才踉踉跄跄地朝先前那三只走去。

“这些鸟每个营地都有,你从来没有注意罢了。要是你不自暴自弃就不会死。”

“你这是从哪儿读到的?你这个大傻瓜。”

“不妨想想别的人。”

“拜托,”他说,“我干的就是这行。”

他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目光穿过灼热而耀目的平原,投向灌木丛的边缘。几只野羊像白色的小微粒,衬在黄色的背景上。极目望去,远处的一群斑马映着翠绿的灌木丛,像一块块白斑。这是个舒适的营地,大树遮阴,背倚山岭,溪水清冽,附近还有一个几近干涸的小水坑,每到清晨时分,松鸡就会飞来。

“不想让我给你读会儿书吗?”她坐在行军床边一张帆布椅上问道,“有一阵微风吹来了。”

“不要,谢谢。”

“说不定卡车会来的。”

“我不在乎这些。”

“我在乎。”

“你在乎的东西太多了,可我一点儿也不在乎。”

“没那么多,哈里。”

“喝点儿酒怎么样?”

“喝酒对你的身体没好处,布莱克的书里说要滴酒不沾,你不该喝酒。”

“莫洛!”他喊道。

“是,先生。”

“去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先生。”

“你不该喝,”她说,“我说你自暴自弃,就是这个意思。书上说喝酒对你的身体很不好。我就知道喝酒对你没好处。”

“不!”他说,“有好处。”

一切都结束了,他想。他不会有机会做个了断了。在为能不能喝杯酒的争吵中,就这么结束了。从右腿开始生坏疽之后,他就感觉不到痛了,随着疼痛感和恐惧感的消失,现在他的心里只剩下无尽的厌倦和愤怒:居然就这么结束了。现在,人生结局正步步逼近,他反而失去了兴趣。数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可是现在,这个结局本身反而毫无意义了。真奇怪,如果你已经十分厌倦,就可以如此轻松地了结一切。

有些东西,他本打算等自己有足够深刻的认识后再动笔,现在看来,他再也不可能去写了。哦,当然,他也不用在构思的时候屡尝失败的滋味了。也许你本来就写不出来,所以才一再拖延,迟迟没有动笔。得了,现在看来,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

“真希望咱们没到这儿来。”女人说道。他手里端着酒杯,女人咬着嘴唇望着他。“要是在巴黎,你肯定不会出这种意外。你总是说喜欢巴黎。咱们本来可以待在巴黎,也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去哪儿我都愿意。我说过,不管你去哪儿我都跟着你。要是你想打猎,咱们可以去匈牙利,那里会很舒服。”

“我知道你钱多的是。”他说。

“你这么说太没良心了。”她说,“我的就是你的,一直都是。我撇下了所有的一切,你想去哪儿,我就跟你去哪儿,你想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可我真希望咱们没上这儿来。”

“你说过你喜欢这儿。”

“我是说过,可那时你好好的。现在我恨这个地方。我不明白为什么老天非要让你的腿出意外。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要遭到这样的报应?”

“我想我错在腿刮破后忘记了擦碘酒,后来又没注意,因为我从来没有感染过。结果还真感染了,后来抗菌剂都用完了,就凑合着擦了些药性很弱的石炭酸溶液,可能就是这东西把毛细血管搞麻痹了,所以才开始生坏疽。”

他望着她,说道:“还落了什么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要是咱们雇的是技术精湛的机修工,而不是那个半吊子的基库尤司机,他只会查看汽油够不够,这样就不会把卡车的轴承烧坏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要是你没有抛下你们那些自己人,你那些该死的威斯特伯里、萨拉托加、棕榈滩的老相识,偏偏跟着我。”

“不是这样,我爱上了你!你这么说太没良心了。而且现在我也爱你,永远都爱你,你不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不这么认为。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哈里,你在说些什么?你有点儿神志不清了。”

“不,我已经没有神志了,谈不上什么清不清的。”

“你别再这样喝了,”她说,“亲爱的,求求你,别喝了。我们得看看能做点儿什么,尽最大努力去做。”

“你去做吧,”他说,“我累了。”

此刻,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卡拉加奇的火车站,他看到自己背着背包站在那里,辛普伦——奥连特火车的灯光划破黑暗,当时部队已经撤退了,他正准备离开色雷斯。这是他准备留着以后写作的场景之一,还有后面的情景:早晨,他一边吃早餐,一边向窗外眺望,看到保加利亚群山覆盖着积雪,看到南森的女秘书问他,山上是不是雪,老头儿望着窗外说,不,那不是雪,这会儿还不到下雪的时候。于是女秘书把老头儿的话讲给其他几个姑娘听,不是雪,知道了吧。她们都说,哦,咱们都看错了,那不是雪。然而那就是雪,老头儿推广居民交换的时候,把她们送进山去的那年冬天,她们脚下踩的就是雪。她们踩着雪一路往前走,直到死去。

那年圣诞节,在高厄塔尔山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雪。那年,他们住在伐木工的屋子里,那口四四方方的大瓷灶占了大半间屋子,他们睡在山毛榉树叶填充的垫子上。当时,那个逃兵跑进屋子,两只脚在雪地里流着血。他说宪兵在后面追来了,于是他们给了他一双羊毛袜,还缠住那些宪兵东拉西扯,直到那个逃兵的足迹被雪盖住才作罢。

在希伦兹,圣诞节那天,雪是那样晶莹皎白,从酒吧往外看,皑皑的白雪刺得人眼睛痛。他看见大家从教堂往自己家走去。他们曾扛着笨重的滑雪板,从那里爬上松林覆盖的陡峭山丘,走在那条跟尿水一样黄的河滨大路上,路面被雪橇磨得溜光平滑。他们曾大展身手,从那里一路滑到“梅德纳尔之家”上面的那道冰川上,那雪平滑得像蛋糕上的那层奶油膜,轻盈得像粉末,他还记得那次无声的腾跃,使他觉得自己像一只飞鸟俯冲而下。

那次,他们在“梅德纳尔之家”被大雪困了一个星期。暴风雪肆虐时,他们便围着马灯抽烟玩牌,满屋子烟熏雾绕,伦特先生越输越多,赌注也越下越大。最后他输得一干二净:滑雪培训班的钱、当季利润还有他的资金,全部输得精光。他仿佛看到伦特先生的长鼻子,看到他捏起牌翻开,说:“不看。”那时候他总是在赌博,不下雪的时候赌,下大雪的时候也赌。他想起自己这一生消磨在赌博上的时间。

可是,关于这些事,他一个字都没写过,还有那个清冷的圣诞节。那天,平原的尽头群山高耸,巴克飞过防线,去轰炸送奥地利军官休假的列车,他坐在飞机上看到军官们四散逃窜,就端起机枪对着他们扫射。他记得后来巴克走进食堂,跟大家讲起这件事。等他讲完之后,食堂里一片静寂,接着有人说:“你这个残忍的杂种。”

他们杀死的奥地利人就是后来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不,不是同一批奥地利人。那年跟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汉斯一直住在“国王猎人客栈”里。他们一块儿到那家锯木厂上面的小山谷去抓兔子的时候,还谈起帕苏比奥那场战役,还有进攻波蒂卡和阿萨洛纳的往事,这些往事,他一个字都没写过。有关孟特科尔诺、西特科蒙姆、阿尔西陀的事,他也一个字都没写过。

他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住过几个冬天?四个吧。这时,他又想起那个卖狐狸的人。那次,他们走到布卢登茨去买礼物,他记起甘醇的樱桃酒泛起特有的樱桃核味儿,记起自己在雪地上疾驰,扬起粉尘般轻盈的雪末,一面唱着:“嘿!嗬!罗利说!”一面滑过最后一道坡,径直向险峻的陡坡飞冲而下,转过三个弯,滑进果园,又从果园出来,越过那道渠,便飞上客栈后面那条结了冰的大路。他敲松缚带,踢下滑板,把它们靠在客栈外面的木板墙上。灯光从窗里映出来,屋里暖烘烘的,烟熏雾绕中混着酒香,人们正欢快地拉着手风琴。

“我们在巴黎待哪儿呀?”他问女人,女人就坐在他身边的帆布椅上。此刻,在非洲。

“在克里昂啊。这你知道。”

“我为什么要知道那儿呢?”

“咱们一直都待在那儿呀。”

“不,没有一直待在那儿。”

“咱们曾经住在那儿,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阁也住过,你说过你很喜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堆粪,”哈里说,“而我就是那只爬在粪堆上咯咯叫的公鸡。”

“如果你真的要死,是不是非得把带不走的全都赶尽杀绝呢?我是说,你是不是非得把一切都带走?是不是非得把你的马和你的妻子都杀掉,把你的马鞍和盔甲都烧掉?”她说。

“对,”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马鞍和我的盔甲。”

“别说了。”

“好,我不说了,我不想伤害你。”

“现在这么说已经晚了。”

“那好,我就来继续伤害你,这样有趣多了。我以前真正喜欢跟你一起干的只有一件事,可现在我连这件事也做不了了。”

“不,这不是真的。你喜欢做的事情很多,而且只要是你喜欢做的,我也都做了。”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别自欺欺人地吹牛了好吗?”

他望着她,看着她哭。

“听我说,”他说,“你以为我这么说很开心吗?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想,毁灭一切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咱们刚开始说话的时候,我还好好的。我不是成心要伤害你,可我现在发疯了,像个蠢蛋一样,这么狠心残忍。亲爱的,你别放在心上,不管我说什么都别在意。我爱你,真的。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这样爱过别的女人。”

他已经习惯了,顺口便说出了用以谋生的那套谎话。

“你对我很好。”

“你这个婊子!”他说,“你这个有钱的臭婊子。这就是诗,现在我浑身都是诗意。腐烂和诗意。腐烂的诗意!”

“别说了,哈里!为什么你非得变成恶魔才甘心?”

“我什么都不想留下。”男人说,“我不想留下任何身后事。”

现在已是傍晚时分,刚才他睡着了。太阳已经落山,整片平原影影绰绰,一些动物正在营地旁觅食,它们摇着尾巴,脑袋一点一点的,离灌木丛远远的。那几只大鸟不再蹲伏在地上干等了,这会儿都笨重地栖在一棵树上,这种鸟还有很多很多。随身侍候他的男仆就站在床边。

“太太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想要点儿什么吗?”

“什么都不要。”

她打猎去了,去弄点儿肉来,而且她知道他有多喜欢看这平原上的较量,于是才跑得远远的,不去惊扰他眼前能看到的这片小平原。她总是那么善解人意,他想。只要是自己知道的,或是在书上看到的,或是听人讲到的,她都会考虑周全,而且极尽体贴之能事。

这一切不是她的错,他来到她身边的时候早就完蛋了。女人怎么会知道你为了贪图舒适的生活惯于用谎话哄人呢?她怎么知道这些话根本就毫无意义呢?自从不再拿自己说的话当回事儿之后,他就谎话连篇,可是比起以前说真心话的时候,他跟女人相处起来反而更得心应手了。

他撒谎并不都是因为他没什么真话可讲。他曾享受过人生,但是他的人生已经结束。后来,他重获新生,跟不同的人一起生活,越来越富有,在同样的地方跟上等人结交,还结识一些新的朋友。

他不让自己思考,这可真是了不起。他有这样一副好肚肠,因此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崩溃,他们大部分都是那样崩溃的,而他却没有。他抱定一种态度,以前习惯了的写作丝毫不放在心上,既然这样,他可以不必再写下去了。可是,他对自己说,他会写关于这些人的故事,写这些家财万贯的有钱人;他告诉自己,他其实并不属于那个圈子,而只是潜伏在他们国度的间谍而已;他告诉自己,他会离开这个国度,把这个国度写下来——这个国度将第一次由一个深谙其道的人来写。可是他根本不会再去写了,他每天连笔都不提,消磨着舒适安逸的日子,扮演着自己鄙视的角色,这样的生活已经折损了他的才能,磨灭了他的写作意志,最后干脆什么都不写了。其实他不写作的时候,那些相识们都觉得日子过得更惬意了,惬意得多。非洲是他美好的人生时光中感到最幸福的地方,所以他远赴这里,想从头开始。他们这次狩猎远征,严格限制了旅途的舒适度,不艰苦,也不奢华。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就此恢复训练,把灵魂的脂肪除掉,就像斗士为了减掉身体的脂肪,跑到深山里去苦干、训练。

她本来很喜欢这次旅行,说爱上了这次狩猎旅行。凡是那些刺激的事,能改变一下环境,能认识新的人,能开心开心,她都很喜欢。而且他也曾产生了幻觉,感觉体内写作的意愿正在恢复。现在如果就这样结束,他知道事实如此,他也不必像条蛇一样,因为背部受了伤就反噬自己。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还会有别的女人。既然以谎言为生,那就应该试着在谎言中死去。这时,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的枪法不错。这个心地善良的富婆是他天分的悉心守护者,同时也是他天分的摧毁者。胡扯,毁掉他天分的正是他自己。为什么要责怪这个女人,就因为她养着他?是他的种种行为毁掉了自己的天分——他将天分束之高阁,他出卖自己,出卖信念,他醉生梦死,磨钝了敏锐的触角,因为懒散、怠惰、势利、傲慢、偏激,他不择手段地摧毁了自己的天分。这算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再说了,他到底有什么天分?就算他有天分,可他不施展,而是拿它去交易。他从来都不是拿天分去做些什么,而是靠天分去判断自己能做些什么。他选择另辟蹊径,而不是以笔杆子谋生。而且,他每爱上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总比前任情妇更有钱,还有,当他不再真心去爱的时候,当他满嘴谎言的时候,反而能给对方更多,这也很奇怪。就拿他现在对这个女人来说吧,在他所有的情妇中,这个女人最有钱,她富甲一方,有过丈夫、孩子,也有过几个情人,可她看不上那些人,她深爱着他,把他当作一名作家、一个男人、一位伴侣、一份引以为傲的财富去爱,可他根本不爱她,只是一味欺哄她,只不过看在钱的分上才报答她,然而他所能给她的,竟然比他过去真心去爱的时候还多。

此刻,她正穿过那片空地向营地走来。她穿着短马靴,擎着步枪。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跟在她身后。她风韵犹存,身材也不错,他想。她对床笫之欢既有天分,又有品位,她不漂亮,但他喜欢她的脸蛋儿。她阅读广泛,善于骑马,喜欢射猎,当然,她也喜欢喝酒,而且颇有酒量。她还算年轻的时候,丈夫就去世了。当时,她把心思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可是孩子们并不需要她,她在身边,孩子们反而不自在。她也把心思放在养马、看书、喝酒上。她喜欢在傍晚吃饭前看看书,一面看书一面喝威士忌苏打。到晚饭时,她已经喝得微醺了,吃饭时再来一瓶葡萄酒,她就醉入梦乡了。

没有情人之前,她就这么醉生梦死地过日子。有了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那么多酒了,因为她不用依赖酒精入睡。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在一场飞机失事中死去,从那以后,她就不再找情人了,酒也不再是她的麻醉剂,她决心开始另一种生活。突然间,孤身独处的生活让她心惊肉跳。但是,她想找一个自己敬重的人。

他们的结合顺理成章。她喜欢他写的那些东西,也一直羡慕他过的那种生活,觉得他干着自己想干的事。她为了得到他而采用的种种手段,以及最后爱上他的方式,都是她为自己营造新生活的一个过程。而他,则贩售着自己过往人生的残余。

他这样做,是为了换取安全,换取安逸,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吗?他不知道。他想要什么,她就给他什么,这是他十分清楚的。

况且,她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任何男人都巴不得马上跟她上床,他也不例外。当然,她有钱又讨人喜欢,又有品位,而且她从来不无理取闹。可是现在,她建立的新生活即将结束,就因为两周前,他们去拍摄一群羚羊时,一株荆棘划破了他的膝盖,而他没有及时擦碘酒。那群羚羊扬着头站着,一面张大鼻孔嗅着空气,一面警觉地盯着他们,耳朵朝两边支棱着,只等一有动静就奔入丛林。很遗憾,他们没有拍下照片,羚羊们已狂奔而去。

现在,她走了过来。

他从帆布床上扭过头来看她。“嘿!”他说。

“我打到一只野羊,”她告诉他,“能给你做碗不错的肉汤呢。我会让他们捣些土豆泥,再拌上克宁奶粉。你这会儿觉得怎么样?”

“好多了。”

“这不是挺好的?我就觉得你有可能好起来的。我走的时候,你已经睡着了。”

“我睡了个好觉。你跑得远吗?”

“不远,就在山后面。我一枪打中了这只野羊。”

“你的枪法很了不起。”

“我喜欢打猎。我已经爱上了非洲,真的。要是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最开心的一次了。你不知道,跟你一起打猎有多兴奋。我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也爱这个地方。”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好起来,我有多开心!刚才看你那么难受,我简直崩溃了。你不会再那样跟我说话了吧?答应我,好吗?”

“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

“你不必非得把我毁掉,对不对?我不过是个中年女人,我爱你,你想干什么,我都愿意跟着。我已经被毁过两三次了,你不会再把我给毁掉吧?”

“我倒想在床上把你毁掉几次。”他说。

“好啊!那种毁灭很棒,我们生来就是要这样毁掉的。明天飞机就来了。”

“你怎么知道?”

“我有把握,飞机肯定会来。仆人已经准备好了木柴,还有生浓烟的野草。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下。那个地方宽敞得很,飞机着陆没问题。”

“你怎么知道飞机明天会来?”

“我有把握,飞机肯定会来。现在来已经晚了。等我们到了城里,他们就会把你的腿治好。”

“咱们喝点儿酒好吗?太阳落山了。”

“你想喝吗?”

“想。”

他总是戴着单片眼镜,总是头痛,后来他又重新爱上了自己的妻子,回到公寓跟妻子一起生活,吵闹争执都过去了,所有的疯狂也都过去了,他很高兴又回到了家。这时,事务所把他的信送到了公寓。那天早晨,那封答复他去信的回信被放在一只盘子里送了进来。看到上面的笔迹,他浑身发冷,他试图把那封信塞到别的信底下去,可妻子问他:“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刚刚开始的一切就此结束了。

他想起他同所有女人在一起时的欢乐和争执。

她们总是会挑最美好的地方跟他争吵。她们为什么总是在他感觉最良好的时候跟他吵呢?关于这些,他只字未写。首先,他不想伤害任何人;其次,即使不写这些,要写的似乎也够多了。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最后会把它写出来的。要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他看到世事变迁,不单单是大风大浪——尽管他见识过不少大风大浪,也观察过人类,但他看到了更微妙的变迁,而且记得人们在不同的时代有着怎样的表现。他曾处于这种变迁当中,曾观察过这种变迁,他的责任便是把这种变迁写出来,可是现在他再也不会写了。

“好些了吗?”她刚刚洗完澡从帐篷里出来,问道。

“还好。”

“可以吃饭吗?”他看到莫洛在她身后端着折叠桌,另一个仆人捧着菜。

“我想写点儿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儿肉汤保持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他说,“用不着保持什么体力。”

“别那么伤感,哈里,求你了。”她说。

“你怎么不用鼻子闻闻?我的大腿都烂了半截了,干吗还要跟肉汤过不去呢?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求求你,把肉汤喝了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汤太烫了,他只好端着那杯肉汤,等凉了,一口气喝了下去。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别再理我了。”

她仰脸望着他,这张脸曾上过《激励》和《城市与乡村》,虽因酗酒和贪恋床笫之欢而脸色稍逊,但还是颇有名气,备受喜爱。但是,《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美丽的胸部、健美的大腿和轻轻爱抚他的纤纤玉手。他望着她,看着她那著名的、令人愉悦的微笑,此时此刻,他觉察到死神又来了。这次不是急流,而是一阵风,吹得烛光摇曳、火焰腾起的微风。

“待会儿可以让他们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到树上,再生一堆篝火。今天夜里我不想搬到帐篷里去睡了,也没必要搬来搬去。今天晚上是晴天。不会下雨。”

就这么赴死,在他听不见的悄声低语中死去。哦,再也不会吵架了,这是他可以保证的。他不会毁掉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这件事。但是也说不定。他把一切都毁了。但是,也说不定。

“你会记录口授吗?”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

“没关系,也没时间了。这些口授的内容好像经过了压缩,不过,只要你处理得当,可以把它们全部放进一个段落里。”

在湖畔的一座山丘上坐落着一所原木屋,原木之间的缝隙用灰泥嵌成了白色。门边的柱子上挂着一只铃,用于召唤人们进去用餐。木屋后面是一片田野,树林就在旁边。一排伦巴底白杨树从木屋一路延伸到码头。这一排正是树林的边缘,其余的白杨树从这里伸展开去。一条小路沿着树林的边缘蜿蜒而上,通向山峦,他曾在这条小路上采过黑莓。后来,那所原木屋烧坍了,壁炉上方的鹿脚架上挂着的几支猎枪都无一幸免,枪筒、枪托和弹夹里的铅弹都付之一炬,变成铁疙瘩躺在灰烬里。那堆灰被放进那口做肥皂的大铁锅里熬煮碱水。他问祖父铁疙瘩能不能拿去玩,祖父说不行。你瞧,那些猎枪仍旧是他的,他再也没买过别的猎枪,也再没打过猎。现在,旧址上重新用木料搭建了小屋,墙壁刷成白色,站在小屋的门廊上,你可以看到白杨树和上方的湖光水色,可是墙壁上再也没有了猎枪。以前挂在原木屋墙壁鹿脚上的猎枪都不见了,可是那些枪筒仍然躺在那堆灰烬里,无人问津。

战后,他们在黑森林里租了一条钓鲑鱼的小溪,要去那里,有两条路线可走。他们可以从特里贝格走下山谷,然后从那条两旁长满树木、绿荫蔽日的白色山路绕行,走上一条山坡小道,翻山越岭,经过许多矗立着黑森林式的大房子的小农场,一直走到小道和小溪交叉的地方。这里就是他们开始钓鱼的地方。

另一条路是陡直地爬上树林边沿,然后翻过山巅,穿过松林,走到一片草地边上,然后再下山越过这片草地,抵达那座桥。小溪并不宽阔,沿岸长着桦树,溪流狭窄,溪水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下冲出一个个小洼。

“特里贝格客栈”老板的生意到了旺季。这挺让人开心的,他们是亲密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店主人前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买进经营客店的物资,于是他上吊死了。

这些情形他可以口授,但是,那个护墙广场的情景他就无法口授了:卖花人在街头给他们的花儿上色,颜料淌过路面,巴士就从这里出发,老人和女人总是喝多了葡萄酒和劣质白兰地,在街头醉态毕现;孩子们冻得淌着鼻涕;到处弥漫着汗臭和贫穷的气息,“业余者咖啡馆”里的人酩酊大醉,“奏乐舞厅”的妓女们就住在楼上。那个女门房就在她的包厢里款待那个共和国自卫队员,他那顶插着马鬃的帽子放在椅子上。门厅那边还有家女房客,她的丈夫是个自行车赛手,那天早晨,她在那家小饭馆翻开《机动车报》,看到丈夫在巴黎环城赛中获得第三名时开心至极,那可是丈夫第一次参加大型赛事。她的脸涨得通红,大笑大叫着跑上楼去,手里抓着那张黄色的体育报。

他,也就是哈里,不得不乘早班机出门,那时,“奏乐舞厅”女老板的丈夫就会开着出租车来敲门,唤他起床。动身前,两个人会在吧台上喝杯白葡萄酒。那时,他跟那个地区的邻居们很熟,因为他们都很穷。

护墙广场周围住着两种人:酒徒和运动员。酒徒靠醉生梦死打发贫困,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却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拥护者的后裔,他们无须奋斗就知道自己的政治纲领。他们非常清楚是谁射杀了自己的父老兄弟和亲戚朋友。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从公社手上接管了这座城市,凡是手上有老茧的、戴便帽的,或身上有任何做过苦工迹象的,一律格杀勿论。他住在这个街区的街对面,在这样的贫困中,从一家马肉店和一家葡萄酒联营店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哪个地区能让他如此钟情了:蔓生的草木、灰白的水泥墙、棕色墙裙的老房子,圆广场上长长的绿色巴士,淌着紫色染花颜料的路面,从山上急转直下,直抵塞纳河的莱蒙恩红衣主教路,还有那条狭窄又拥挤的莫夫塔路。那条一路上坡、通往万神殿的大街和那条他时常骑车穿过的大街,是那个地区唯一铺了沥青的两条街,车胎碾过,路面光滑平整,街道两旁高耸着窄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高的廉价客店——保尔·魏尔伦就死在这里。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间屋,那家廉价客店的顶楼上有一间房是他租下来专供写作的,每个月的房租要60法郎。站在这间房里可以看到屋顶和烟囱顶,巴黎的山峦景色也尽收眼底。

从那幢公寓往外望,只能看到卖木柴和煤炭的招牌。店家也卖酒,卖劣质葡萄酒。除了那个招牌,还能看到马肉铺子外面挂着金黄色的马头,敞开的橱窗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还有刷着绿漆的合作社,那是他们买酒喝的地方,那些葡萄酒又好又便宜。除此之外,就只能看到邻家的水泥墙和窗子了。夜里,有人喝得烂醉,躺在大街上,有人向你宣传,叫你相信根本不会有人醉成这样,其实这样的醉态司空见惯。这时,邻居们就会打开窗子,喃喃低语。

“警察上哪儿去了?你不想看到这个家伙的时候,他反而出现了。他准是跟哪个女门房上床去了。快把警察叫来。”

不知是谁从窗口泼下一桶水,底下的呻吟声这才停了下来。“什么东西?水。噢,真聪明。”

窗子立刻关上了。他的女仆玛丽反对一天只工作8小时,“要是一个男人干到6点下班,他在回家的路上就只能喝个微醉,浪费不了多少钱。可要是他只干到5点,那他每晚都会喝得烂醉,你也就一个子儿都没了。缩短工时受罪的是工人的老婆。”

“不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问他。现在。

“不要了,非常感谢。味道好得不得了。”

“就一点儿。”

“我倒想来点儿威士忌苏打。”

“喝酒对你不好。”

“是啊,喝酒对我不好。科尔·波特写过这样的歌词,还谱了曲子。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

“你知道我是喜欢你喝酒的。”

“啊,是的,不过因为酒对我有害才反对。”

他想,等她走开后,他要得到他想要的一切。不是他想要的一切,而是这里的一切。他累了,太累了。他想睡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此时不在,它肯定上另一条街溜达去了。死神出双入对,骑着自行车,悄无声息地在人行道上往前走。

不,他从来没写过巴黎。没写过自己喜欢的巴黎。可是,他从来没有写过的其他东西又如何呢?大牧场、银灰色的鼠尾草灌木丛、一道道农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溪流、青绿浓密的紫花苜蓿又如何呢?山径蜿蜒而上爬过山峦,夏日,牛群胆怯得像小鹿。秋天,在吆喝声和不绝于耳的喧闹声中,他把行动迟缓的牛群赶下山,身后尘土飞扬。群山背后,嶙峋的山峰在暮色中轮廓分明,风清月皎,他骑马从小径一路下山,横越山谷。

此时,他又想起在夜色中穿过杨树林下山时的情形,伸手不见五指,他只能抓着马尾巴往前摸索;又想起所有他打算写的故事。还有那个打杂的傻小子,那次,他们把那孩子留在牧场,告诉他看好干草,别让任何人拿。从福克斯来的那个老浑蛋路过牧场时,想进去搞点儿饲料。这孩子过去给他打过工,当时这个老家伙殴打过这孩子。这次,孩子不让他拿干草,老家伙便说,不让拿就揍他。老家伙正要闯进谷仓去,孩子从厨房取出来复枪,开枪把老家伙打死了。等他们回到牧场,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尸体在畜栏里冻得硬邦邦的,几只狗已经把他啃得面目全非。他用毯子把残骸包起来,绑在一架雪橇上,让那孩子帮他一起拖。他们两个一路拖着尸体,滑了60英里的雪赶到城里,他把孩子送去投案。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会被逮捕,还以为自己尽职尽责,会受到奖赏呢。他帮忙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现在谁都知道这个老家伙有多坏,知道他想偷饲料,那饲料又不是他的。一直到行政司法官给那个孩子戴手铐时,那孩子都难以置信,放声大哭。这个故事他本打算日后写下来的。他的脑子里至少有20个好故事,可他一个都没写。为什么?

“你告诉他们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为什么。”

自从跟他在一起,她酒喝得就没那么多了。可就算他活着,也绝不会写她。此刻,他对此心知肚明。他也绝不写她们当中任何一个。富人都很乏味,他们就知道整天酗酒,而且唠唠叨叨,很讨厌。他想起可怜的于连和他对富人那种浪漫的敬畏,想起自己曾经如何写出一个故事的开篇:“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他想起有人曾对于连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可是对于连来说,这句话并不幽默。他以为有钱人是一种迷人的特殊族类,结果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于是就此崩溃了,就跟其他任何事都能让他崩溃一样。

他以前很看不起那些崩溃的人。你不必因为了解它便去喜欢它。他想,世间的一切都奈何不了他,因为他根本不当回事,所以不会对他造成威胁。

现在,他连死都不怕。他一向害怕疼痛。同时跟任何男人一样,都能忍受疼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痛得他精疲力竭。可是,这次他伤得非常严重,就在他感觉痛苦就要把他撕裂的时候,却停止了。

他记得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投弹军官威廉姆森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时,被一名德国巡逻兵扔过来的手榴弹打中了,他大声尖叫,央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大胖子,尽管喜欢炫耀,吹牛吹得离谱,可是他很勇敢,是个好军官。那天夜里,他的身子还在铁丝网里的时候,一道光突然闪过,照到了他,他中弹了,连肠子都淌了出来,钩在铁丝网上。他们抬他进去的时候,他还活着,他们只好把他的肠子割断。“开枪打死我,哈里!求你看在上帝的分上,开枪打死我!”以前他们曾争论过“凡是上帝赐给的,没有你不能承受的”这句话,有人是这么理解的:疼痛一段时间后,你便会失去知觉。然而,他永远都忘不了威廉姆森和那个夜晚。威廉姆森一直都没有失去知觉,直到他把留给自己用的吗啡片全部都给威廉姆森吃下去,吗啡片也没有马上见效。

现在他的疼痛还是比较容易承受的,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情况没有恶化,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不过他还是希望有更多人陪着。

他稍微考虑了一下自己想要哪些同伴陪着。

不,他想,他干什么事情都干得太久,回去得太晚了,他不能指望大家还在那儿。人全都走光了。

“我对死越来越厌倦,其实我对所有的一切都逐渐厌倦了。”他想。

“真烦人。”他禁不住说出声来。

“什么烦人,亲爱的?”

“你干什么事儿,都他妈的干得太久。”

她坐在篝火前,身子靠在椅子上,他瞅了瞅她的脸,秀美的脸庞被火光照得绯红,她有些困倦了。

这时,忽然传来鬣狗的嗥叫声。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有点儿累了。”

“你觉得你能睡得着吗?”

“肯定能。你干吗还不去睡觉?”

“我喜欢坐在这里陪你。”

“感觉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他问她。

“没有,就是有点儿困。”

“我感觉到了。”

他感到死神再次降临。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丧失的就是好奇心了。”他说道。

“你从来没有丧失过任何东西。你是我所知道的最完好的人了。”

“天哪!”他说,“女人知道的实在太少了!你为什么这么说?直觉吗?”

这时,死神又来了,它把头靠在行军床的床脚上,他能闻到它的气息。

“千万别以为死神是镰刀和骷髅。”他告诉她,“它可能是两个警察,轻松地骑着自行车,也有可能是只鸟儿,还有可能像鬣狗一样,有只大鼻子。”

死神已经来到他身边了,没有具体形象,只是无形地站在某个地方。

“让它走开!”

死神非但没有离去,反而走得更近了。

“你的气息真难闻,”他对死神说,“你这个臭杂种!”

死神渐行渐近,他已经哑口无言了。他试图将它赶走,可它已经爬到他的身上,压在他胸口了,它蹲伏在那儿,他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这时,她说:“先生睡着了,轻轻地把床抬起来,送进帐篷去。”

他还是不能说话,无法让她把死神赶走。现在,它就蹲伏在他的身上,越来越重,压得他喘不过气。但是,就在仆人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一切又恢复正常了,胸口的重压也消失了。

现在是清晨,天已经大亮。他听到飞机的声响,飞机看上去很小,在天上兜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洒上汽油,点上火,又堆上野草,两股浓烟从平地两端升腾而起。晨风轻拂,把浓烟吹向营地。飞机又低低地兜了两圈,接着便往下滑翔,拉平,平稳着陆。老康普顿朝他走来,他上身穿着花呢夹克,下身穿着宽大的便裤,头戴棕色毡帽。

“怎么回事啊,老伙计?”康普顿问道。

“腿伤了。”他说道,“要吃早餐吗?”

“谢谢,我喝口茶就行了。这架是‘银色天社蛾’,我没搞到那架‘夫人’。这飞机只能坐一个人。你的卡车还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跟他嘀咕着什么。康普顿走回来的时候兴高采烈,从来没见他这么兴奋过。

“我们得马上把你抬进飞机,”他说,“我还要回来接尊夫人。恐怕我还得到阿鲁沙加点儿油,咱们最好马上走。”

“来点儿茶怎么样?”

“我不怎么想喝。”

两个男仆抬起行军床,绕过那些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下去,走到外面那片平原上,途经那两堆冒着浓烟的火堆——现在它们烧得正旺,风吹大了火焰,野草都烧光了——来到那架小飞机前,好不容易把他塞进飞机。他一进飞机就躺在皮椅上,那条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座位的旁边。康普顿发动马达,踏上了飞机。他向海伦和两个男仆扬手告别,马达的嗒嗒声变成惯常的怒吼声,康普顿小心躲过那些野猪的洞穴,飞机在两堆火光之间的平地上怒吼着、颠簸着,摇摇摆摆地打着转儿,随着最后一次颠簸,它终于起飞了。他朝下望去,看见他们全都站在下面挥着手,山边的那个帐篷像是被压扁了,平原铺展开来,一丛丛的树木和灌木也像被压扁了,野兽出没的小道都顺畅地通向那个干涸的小水坑,下面还有一处他从未发现的水源。现在望去,斑马不再是片片白斑,而成了一群小小的、隆起的脊背。大羚羊仿佛一个个大头圆点,它们穿越平原时像是长长的手指在地上爬行,飞机的影子逼近时,它们四散奔逃而去。现在这些生物更小了,已经看不出它们在飞奔了。他极目望去,平原呈现一片灰黄色,现在只能看到前面老康普顿穿着花呢夹克的背影,还有那顶棕色的毡帽。随后,他们飞过第一纵山峦,大羚羊正往山上跑去;又飞越高山,深谷里的森林郁郁葱葱,陡坡上的竹林健硕茁壮;又掠过一大片茂密的森林,飞过重重高峰和条条山谷。山势渐渐低斜,接着又是一片平原。天突然热了起来,气层呈现紫棕色,飞机热得颠簸起来。康普顿回过头来,看看他状况如何。接着,前面又是黑压压的崇山峻岭。

后来,他们没有朝阿鲁沙飞,而是转向了左方。他想,看来他们的燃料够用了。俯首望去,一片粉红色的云像筛子筛散了一般,正飞掠大地,从空中看去,像是暴风雪的第一阵飞雪,纷纷扬扬。他知道,其实那是一大群一大群的蝗虫,它们正从南方飞来。接着,他们开始攀高,似乎是往东方飞去。这时,天色暗了下来,他们碰上了暴风雨。大雨如注,倾盆而下,似一道厚厚的瀑布,他们不时穿过水帘。康普顿扭过头,一面咧着嘴笑,一面用手指着前方。他极目望去,目光所及,仿若整个世界陈列眼前,宽广无垠,在阳光中巍峨高耸,皓白无瑕,这正是乞力马扎罗山四四方方的山巅。于是他明白了,原来这就是他要飞去的地方。

就在这时,鬣狗停止了深夜的呜咽声,发出怪异的嚎叫,像人在哭泣。女人听到声音,在床上不安地辗转。她没有醒来,正梦见自己就在长岛的家里,今夜是她女儿初次参加社交的前夜。不知何故,她的父亲也在场,而且表现得很粗鲁。忽然,鬣狗嗷嗷的嚎叫吵醒了她,猛然间,她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心惊肉跳。过了一会儿,她拿起手电照着另一张行军床。哈里睡着以后,他们把床抬了进来。在蚊帐的木条下,他的身躯隐约可见,但是他的那条腿不知怎么伸了出来,耷拉在行军床的床沿外,敷着药的纱布全都掉了,这副景象惨不忍睹。

“莫洛,”她叫道,“莫洛!莫洛!”

然后又大叫:“哈里,哈里!”她提高了嗓门,“哈里!求你醒醒!天哪,哈里!”

无人应答,也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鬣狗还在帐篷外嗷嗷地叫着,刚才就是这种声音把她惊醒的。可是现在,她心跳得十分猛烈,根本听不到鬣狗的声音了。